正文

第二○六申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作者:


新竹县典史萧启元,向新竹知县沈、申送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银、增廉银、役食银、马夫工食银钤领 申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史钤记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 私记 典史为申请给发养廉、役食银两事。窃卑职应领养廉、役食银两,业经请领至光绪十七年冬季止。兹再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应领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六分减平银贰两参钱壹分陆厘外,实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理合备具铃领,具文申请宪台詧核,俯赐给发承领,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钤领壹纸。 右申 新竹县正堂沈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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