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秦某

耳食录 作者:(清)乐钧


  宋某者,直隶玉田人。尝举进士,后以事被罪,配乌鲁木齐。白香幼随其考为边吏,尝从宋受书。时有秦某者,亦配军也,山西徐沟人,与宋特相善。每过宋斋,说往事,故白香闻而熟焉。白香告余曰:

  宋初至配所时,谒关庙,阶下立一人,年界五六十,疏眉而秀髯,目宋而笑,若曾相识者。巳而呼宋曰:“子吾故人也,而不识几?”宋愕然,唯唯莫对。其入乃能道宋郡县族里氏名及事状甚悉,且曰:“田国荣来欤?然当至。”田国荣者,宋之家仆也,时果在道矣。于是宋闻之讶甚,曰:“仙乎哉,仙乎哉!何以能然?”亟叩其姓氏,则曰秦某也。秦谓宋曰:“吾所以识子,乃以梦故。虽然,言长矣,非立谈可讫。”遂与归其所居,述其详。

  秦谓宋曰:“吾向在京师。某年除夕,忽梦为有司逮去,鞫于刑曹。狱成,配于此。亲旧相吊而别也,吏卒相拘而行也,山川关塞道里之所经,水陆舟车步马程宿之所身受,无不尽历。至乌鲁木齐乃惊觉,则献岁而贺客来也。心疑而恶之。至上元夜,忽又续前梦,则至配所以讫于身终而觉。遂信其有以。越三日而事果作矣。得罪以来,事无巨细,率与梦符,莫能强异。适遇子于庙,亦遵梦而行者也,而果遇子。请更言其后,以试吾梦。如子某年某月吉,某年某月当小蹇;某事如志,某事当无成。某月且疾病,某月当愈,某月有获,某月当有所失,某某当来,某某当去。此皆吾梦中事也。梦境渺茫,每不自信,又恐迹涉诡怪,惑人听睹,重取罪戾,深秘不敢言。子厚于我,姑言之,以试吾梦。”

  宋于是遂与定交。然疑其或有他术,久而察之,然后知其果梦也,而非术也。识其所言,无弗验者。梦既久,事以千万计,秦亦不能尽记。事至辄忆之,则娓娓而竟其后,无弗验者。

  秦谓宋曰:“无弗验者。独一事弗验。吾梦居此地时,乃三城品列,今独一城耳,此为不验。”乾隆三十年后,屯田既广,商贾云集,更筑新城以处之。后又移陕西满兵驻防于此,复筑满城。三城之说亦验。

  宋有母年老,岁时诞节,未尝不瞻望涕泣。秦慰之曰:“无伤也。子行遇释,且终养。”后数年,宋果释归,奉母以终,乃卒。秦卒于配所。

  噫嘻!除夕一梦也异矣!越十五日续梦之,其后数十年复履而行之,以至周旋琐杂,语言纤碎,目见而耳闻,无异于己。

  而不相谋者,莫不如印同符合。比于他人,盖不啻两世,亦古今以来仅有之事也。然岂非数哉!白香在乌鲁本齐,年尚少不能具悉,比述于余,又忘其四五。余记之,又逸其四五。盖非其详矣。白香又言:宋晚岁颇明于卜筮,推占后事,往往与秦梦符也。然耶?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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