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生活在对明天的憧憬中,老年人生活在对昨天的回忆里。虽说记不清是谁说的大意如此的话,但它描述的应该是一种常规。所以,述说往事、撰写回忆录,通常是老者的“专利”。从唐代诗篇所见的“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 宗”,到今天数不胜数的回忆录,莫不如此。而且所回忆的内容,大多与高层、大人物有关。这一常规,随着《红底金字——六七十年代的北京孩子》一书的出版问世而受到冲击。这是一部中年人写的回忆录,追记了“北京孩子”在那个充满激情与荒唐的年代里的生活,包括他们“复课闹革命”的学习插曲,课外活动,各种自得其乐乃至于不乏恶作剧的“玩”法,由电影、小人书、字书构成的“精神食粮”,以乒乓球、自行车、游泳构成的“三大运动”,简单而又酸甜兼备的日常生活,以穿戴、打群架、烟酒“享受”构成的当年“时尚”。书中没有正面记载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而是把当年“小人国”里面的种种“风情”、甚至是有点难登大雅之堂的“鸡零狗碎”,细细地拣选出来,以散淡而优美的文笔,串连成别具特色的“少年社会实录”。它依靠细节的挖掘、精妙的点评,令人遐思不已。
单说《红底金字》的封面设计,就颇具匠心。以“毛体”书写的四个金字,题压在以红色为基调、间有黑色相杂的混沌世界之上,太容易使人联想到“红卫兵”袖章、特定年代的“红色恐怖”、令人敬畏的城墙。它在纷乱、浮躁之中,隐现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无处不在的“皇家威严”。《红底金字》尽管不是小说,但它以“京味”语言书写京城的世俗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来,它与老舍、邓友梅、刘心武、王朔的京味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作者在《序》中开篇明义:“北京孩子没多大出息”,如果有谁认为这是一种“谦虚”,那就“上当”了;请看下文:“北京孩子较少‘于连性格’,说得直白一点,是北京孩子散淡”。何谓“散淡”?是不屑于苟苟钻营,是淡泊名利。在当下,难道不是一种美德?所以,作者的开篇自白,即便不是“自诩”,也是潜藏着自得的“自嘲”。北京人有资格自豪、乃至于自傲。即便是在全国大乱的年月,身在北京也可以享受“外地人”所不具备的“待遇”,至少“优越感”是存在的。譬如说,外地的“红卫兵”为了到北京接受“红太阳”的检阅,是要远行千万里的,而北京的孩子则可以安享地利之便。至于书中所说到的,在重大节日,几十万的北京孩子要在广场充当“组字”的人山人海;外国元首来访,从机场到国宾馆几十里的“夹道欢迎”,也要由孩子们来扮演“迎宾”的角色。为了完成这些“政治任务”,当年参与其事的孩子们,现在说起来必定是感叹“太不值了”!然而回想当年,外地的孩子想要获此“殊荣”(或用现在的话来说“受那罪”),那是绝不可能的。生活在京城,你会身不由己地多听到一些什么,多想到一些什么,所以北京人的言谈无意间多了一点政治色彩。如果有意于让地域性、群体性的回忆录,多承荷一些社会意义,北京显然是“首善之地”。又譬如,书中多次讲到的胡同、大院以及发生在其中的故事,也是北京独特地域文化的体现。
因此,《红底金字》首先吸引的读者群,应该是现在50岁上下的北京人。这些被称之为当今社会“中坚”的人群,突然发现这样一部以他们的青少年生涯为记录实体的著作,一定是“眼前一亮”,阅读的过程就是怀旧的心理路程。我的妻子就是生在北京长在北京的人,我携带《红底金字》回家,她一看到书名,就毫不客气地一把抢走“我先看”。她几乎用了一个通宵看完此书,说了一句:“写的有点意思”。随后补充了一句:“里面说的孩子们干的事,我差不多都干过。”眉宇间竟然流露出少见的羞涩和自豪。我吃惊了:“一个女孩子?”回答是:“你以为怎么着?‘文革’最乱的时候,我们一个单元楼的人家,大人不是被关押审查了,就是忙于造反去了,十多个孩子都没有人看管。那会儿我下楼,根本不是走,而是骑在楼梯扶手上一路滑下来!拐弯绝对没有问题,技巧高明极了!”我只有目瞪口呆的份了!她意犹未尽,再次补充:“说到‘打群架’,有个问题书中没有说透:最常见的‘打群架’,是发生在大院孩子与胡同孩子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在孩子身上都看得出来。”老天!紧急打住!再说“阶级分析法”就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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