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1889-1927),中国共产主义的先驱,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集政治家、教授、学者于一身,有大量著作。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李大钊全集,收入文稿577篇,近200万字。有29篇是书评文章,他对中国的书评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李大钊的书评,内容主要集中在政治和历史,也评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图书。他的书评很有个性,稳重成熟,思想鲜明,立论坚实,弃旧求新,追求未来。在20世纪的20年代初能大胆介绍、评论马克思的《资本论》、《共产党宣言》,提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理想,这在中国是第一人。
1922年3月,他写了一篇《<黄庞流血记>序》,序中的思想一直是他评书的主流思想,也是他评书的追求。黄庞是指湖南劳工会的领袖黄爱、庞人铨,他们在1922年1月领导湖南第一纱厂工人罢工,在长沙被军阀赵恒惕杀害。李大钊为他们的纪念文字写序:“他们是为救助他的劳动界的同胞脱离资本阶级的压制而死,为他们所信仰的主义而死。因此,我乃对他们的殉死表示无限的敬意”。“以前的历史,几乎全是阶级斗争史。最后的阶级斗争,在世界、在中国均已开始了”,“我们的目的,在废除人间的阶级,在灭绝人类间的僭擅”。
李大钊的书评文章,辛亥革命前夕,1909-1911年有《〈法学通论〉批注》、《〈刑法讲义〉批注》。这两本书均是李大钊在北洋法政专门学堂所用的教材,都是日文著作,他作了大量批注。这些批注多属于对内容的认识、体会、解释,没有联系中国的帝制现实作发挥,批注比较零散,从中只能看出他十分强调“国家必须有法律”,要依法行事,在执法中“国家元首和臣民要一样共同遵守宪法”,这表现了他最初的民主意识和平等思想。
辛亥革命后到“五四”运动前,1912—1918年,李大钊写了8篇书评文章:《〈支那分割之运命〉驳议》、《〈中国国际法论〉译叙》、《启事三则》(实际是三篇书评)、《介绍哲人托尔斯泰》、《达科儿(泰戈尔)之爱观》等。这些书评中,最有分量,政治性最强、最鲜明、最尖锐的是《〈支那分割之运命〉驳议》。《支那分割之运命》是日本人中岛端的著作,出版于1912年10月。作者在书中用帝国主义者的口吻,站在日本的立场,对中国辛亥革命,对中华民国,对中华民族极尽污蔑之能事,通篇都是胡说八道,说什么支那民族无共和之资格,无共和之信念,无共和之历史,无共和之思想,无共和之素养,中华民国之命运不能长保,只能各省分裂、列强分割,支那不免亡国。如何解决不灭亡呢?只能由亚洲人来处理,实现东亚之门罗主义,“唯我日本帝国而已”。李大钊将全书引用,逐段批驳。“驳议”十分深刻有力。全文用译者曰、按语、眉批等形式作有力的批判与回击,针锋相对,尽情抒发,大快民心。文章批驳中岛端“有意污蔑吾国”,“逸仙实造对势之英雄,惜乎,岛人不识也”,武昌革命之兵士,实为革命党人。中华民国乃真民国,乃真共和。“满清专制,人民共愤,故有此次之革命”。中岛端是别有用心,意存破坏,丧心病狂,丑诋谩骂。所鼓吹的“亚洲门罗主义”,“大亚细亚主义”,不过是“日本希图独霸亚东之代名辞”。“日人狡黠,欺我欺世”。“著作意在分割中国,斯不得不诬中国之可以分割。欲诬中国可以分割,斯不得不造作蜚语,散布流言,以淆乱天下之耳目而因以售其奸”。李大钊的批驳针针见血,十分深刻,真实地揭露了帝国主义者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
对托尔斯泰、尼采、培根、泰戈尔等人和作品的评论,融评人和评作品为一体,融学术思想和文学为一体,虽有议论,多属介绍。这类文章都比较短小精炼,挥其点睛之笔,择其内容之要,简而论之,概而言之,是出色的散文书评。如《介绍哲人托尔斯泰》开笔是“近代伟人也,举世倾仰之理想人物也。彼生于专制国中,以热烈之赤诚,倡导博爱主义,传布爱之福音于天下,扶弱催强,知劳动之所以为神圣。身为贵族,而甘于菲食敝衣,与农民为伍,自挥额上之汗,以从事劳作,此其行之美为何如耶?”短短数语,使托尔斯泰之形象,跃然纸上,进而评其著作:“生平著作,充栋汗牛,一经杀青,传译殆遍”,“为文字字皆含血泪,为人道驰驱,为同胞奋斗,为农民呼吁,彼其眼中无权威,无富贵,无俄罗斯之皇帝,而欲以貔貅之威屈之,千万之富动之,使之稍变其主义,彼惟悍然答曰‘否’而已。”这就是他评论中的托尔斯泰。
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李大钊的书评,除了肯定民初的民主共和思想外,则是进一步肯定俄国十月革命,评论和介绍马列主义。1919年1月他的《〈国体与青年〉跋》,向青年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他说,青年不要单求没有君主的国体就算了事,要一步一步奋斗,直到世界大同,才算贯彻了民主政体的真义。资本主义、中产阶级的民主政体若已获得,便要进一步,这应是社会主义,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体。
“五四”运动时,他写了一篇《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综合评论了马克思的著作,20年代初还写了《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阶级竞争与互助》、《俄罗斯革命的过去及现在》、《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等。既有对马克思著作、社会主义发展的综合评论,也评论了马克思的《资本论》、《哲学的贫困》、《经济学批判》、“唯物史观”、科尔鲍克的《互助论》等。
《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是介绍性书评。他介绍《资本论》是世界改造原动力的学说。他着重评介了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主要内容,首先肯定马克思是社会主义经济学的鼻祖。他说在经济思想史上,经济学有三派,一派是个人主义经济学,也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学,历来被称为正统学派,《原富》的作者亚当·斯密是这一派的鼻祖;一派是人道主义经济学;一派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他认为现代经济有种种弊害,必须通过社会革命进行改造。他说,马克思用科学理论,“把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的可能性与必然性,证明与从来的个人主义经济学截然分开,而别树一帜”,使社会主义经济学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
他认为马克思学说,除了经济论,还有历史论,也称社会组织进化论;还有政策论,也称社会主义运动论,就是社会民主主义。这三项内容不可分割,关系密切。形成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的理论。既往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就是他的唯物史观。《资本论》就是根据这一理论立论的。
李大钊在1920年12月写的《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中,评论《共产党宣言》提出的“唯物史观”问题,批判了旧的历史观,肯定了新的历史观,认为有些人以为社会的进步只靠物质上自然的变动,毋须人类活动,坐待新境遇的到来,这是大错而特错的。他说:“我们要晓得一切过去的历史,都是靠我们本身具有的人力创造出来的,不是那个伟人圣人给我们造的,亦不是上帝赐予我们的”。现在是平民时代,我们要自觉联合起来,创造一种世界的平民的新历史。他在五四前后就能这样认识马克思学说,认识《资本论》,并这样评价它,这是对中国革命的重大贡献,在现代书评史上也是应当十分肯定的。
1923—1924年间李大钊集中评论了几位外国历史思想代表人物和他们的著作。其中有《鲍丹的历史思想》,评了他的《历史方法论》;有《鲁雷的历史思想》,评了他的《宇宙事物的变化》;有《孟德斯鸠的历史思想》,评了他的《法律的精神》等;有《韦柯及其历史思想》,评了他的《关于国家的普遍性质的新科学的原理》;有《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评了他们的《共产党宣言》、《自然科学的概念构成之限界》、《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等。这一组文章是李大钊著的《史学思想史讲义》中的组成部分,曾相继公开发表。
李大钊为什么写这一组文章,他认为人类的历史是发展的,前进的。但是,历史观有多种。有神权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人生的历史观;有精神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物质的历史观;有个人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社会的历史观;有落后的或循环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进步的历史观。神权的、精神的、个人的、退落的或循环的历史观,是旧史观;人生的、物质的、社会的、进步的历史观,则是新史观,这是发展、进步的结果。他评论他们,就是要宣传新史观。
李大钊在评论外国史家的同时,目光也对准中国的历史,《〈清代通史〉序》评论了清代历史的发展;《史观》、《史学要论》等则综评了史学领域的一些重要观点。在评论中,他特别阐述了他的评史思想,他认为史家的责任,一方面要勤求现在发生之史实,有所记录,勿使散失,为后世存留较为详确之史料;另一方面,要将过去的史料,用新史料,新的史观,补充修正,“匡其谬而足其阙”,历史演化无已时,积累历代学者之绩业,必能发见足以解释一切历史现象之法则。纠谬、求是、发展、应用,这是他的治史观。这无疑是很有见地的。
辛亥革命后到“五四”运动前,1912—1918年,李大钊写了8篇书评文章:《〈支那分割之运命〉驳议》、《〈中国国际法论〉译叙》、《启事三则》(实际是三篇书评)、《介绍哲人托尔斯泰》、《达科儿(泰戈尔)之爱观》等。这些书评中,最有分量,政治性最强、最鲜明、最尖锐的是《〈支那分割之运命〉驳议》。《支那分割之运命》是日本人中岛端的著作,出版于1912年10月。作者在书中用帝国主义者的口吻,站在日本的立场,对中国辛亥革命,对中华民国,对中华民族极尽污蔑之能事,通篇都是胡说八道,说什么支那民族无共和之资格,无共和之信念,无共和之历史,无共和之思想,无共和之素养,中华民国之命运不能长保,只能各省分裂、列强分割,支那不免亡国。如何解决不灭亡呢?只能由亚洲人来处理,实现东亚之门罗主义,“唯我日本帝国而已”。李大钊将全书引用,逐段批驳。“驳议”十分深刻有力。全文用译者曰、按语、眉批等形式作有力的批判与回击,针锋相对,尽情抒发,大快民心。文章批驳中岛端“有意污蔑吾国”,“逸仙实造对势之英雄,惜乎,岛人不识也”,武昌革命之兵士,实为革命党人。中华民国乃真民国,乃真共和。“满清专制,人民共愤,故有此次之革命”。中岛端是别有用心,意存破坏,丧心病狂,丑诋谩骂。所鼓吹的“亚洲门罗主义”,“大亚细亚主义”,不过是“日本希图独霸亚东之代名辞”。“日人狡黠,欺我欺世”。“著作意在分割中国,斯不得不诬中国之可以分割。欲诬中国可以分割,斯不得不造作蜚语,散布流言,以淆乱天下之耳目而因以售其奸”。李大钊的批驳针针见血,十分深刻,真实地揭露了帝国主义者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
对托尔斯泰、尼采、培根、泰戈尔等人和作品的评论,融评人和评作品为一体,融学术思想和文学为一体,虽有议论,多属介绍。这类文章都比较短小精炼,挥其点睛之笔,择其内容之要,简而论之,概而言之,是出色的散文书评。如《介绍哲人托尔斯泰》开笔是“近代伟人也,举世倾仰之理想人物也。彼生于专制国中,以热烈之赤诚,倡导博爱主义,传布爱之福音于天下,扶弱催强,知劳动之所以为神圣。身为贵族,而甘于菲食敝衣,与农民为伍,自挥额上之汗,以从事劳作,此其行之美为何如耶?”短短数语,使托尔斯泰之形象,跃然纸上,进而评其著作:“生平著作,充栋汗牛,一经杀青,传译殆遍”,“为文字字皆含血泪,为人道驰驱,为同胞奋斗,为农民呼吁,彼其眼中无权威,无富贵,无俄罗斯之皇帝,而欲以貔貅之威屈之,千万之富动之,使之稍变其主义,彼惟悍然答曰‘否’而已。”这就是他评论中的托尔斯泰。
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李大钊的书评,除了肯定民初的民主共和思想外,则是进一步肯定俄国十月革命,评论和介绍马列主义。1919年1月他的《〈国体与青年〉跋》,向青年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他说,青年不要单求没有君主的国体就算了事,要一步一步奋斗,直到世界大同,才算贯彻了民主政体的真义。资本主义、中产阶级的民主政体若已获得,便要进一步,这应是社会主义,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体。
“五四”运动时,他写了一篇《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综合评论了马克思的著作,20年代初还写了《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阶级竞争与互助》、《俄罗斯革命的过去及现在》、《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等。既有对马克思著作、社会主义发展的综合评论,也评论了马克思的《资本论》、《哲学的贫困》、《经济学批判》、“唯物史观”、科尔鲍克的《互助论》等。
《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是介绍性书评。他介绍《资本论》是世界改造原动力的学说。他着重评介了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主要内容,首先肯定马克思是社会主义经济学的鼻祖。他说在经济思想史上,经济学有三派,一派是个人主义经济学,也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学,历来被称为正统学派,《原富》的作者亚当·斯密是这一派的鼻祖;一派是人道主义经济学;一派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他认为现代经济有种种弊害,必须通过社会革命进行改造。他说,马克思用科学理论,“把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的可能性与必然性,证明与从来的个人主义经济学截然分开,而别树一帜”,使社会主义经济学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
他认为马克思学说,除了经济论,还有历史论,也称社会组织进化论;还有政策论,也称社会主义运动论,就是社会民主主义。这三项内容不可分割,关系密切。形成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的理论。既往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就是他的唯物史观。《资本论》就是根据这一理论立论的。
李大钊在1920年12月写的《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中,评论《共产党宣言》提出的“唯物史观”问题,批判了旧的历史观,肯定了新的历史观,认为有些人以为社会的进步只靠物质上自然的变动,毋须人类活动,坐待新境遇的到来,这是大错而特错的。他说:“我们要晓得一切过去的历史,都是靠我们本身具有的人力创造出来的,不是那个伟人圣人给我们造的,亦不是上帝赐予我们的”。现在是平民时代,我们要自觉联合起来,创造一种世界的平民的新历史。他在五四前后就能这样认识马克思学说,认识《资本论》,并这样评价它,这是对中国革命的重大贡献,在现代书评史上也是应当十分肯定的。
1923—1924年间李大钊集中评论了几位外国历史思想代表人物和他们的著作。其中有《鲍丹的历史思想》,评了他的《历史方法论》;有《鲁雷的历史思想》,评了他的《宇宙事物的变化》;有《孟德斯鸠的历史思想》,评了他的《法律的精神》等;有《韦柯及其历史思想》,评了他的《关于国家的普遍性质的新科学的原理》;有《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评了他们的《共产党宣言》、《自然科学的概念构成之限界》、《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等。这一组文章是李大钊著的《史学思想史讲义》中的组成部分,曾相继公开发表。
李大钊为什么写这一组文章,他认为人类的历史是发展的,前进的。但是,历史观有多种。有神权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人生的历史观;有精神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物质的历史观;有个人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社会的历史观;有落后的或循环的历史观,发展进而为进步的历史观。神权的、精神的、个人的、退落的或循环的历史观,是旧史观;人生的、物质的、社会的、进步的历史观,则是新史观,这是发展、进步的结果。他评论他们,就是要宣传新史观。
李大钊在评论外国史家的同时,目光也对准中国的历史,《〈清代通史〉序》评论了清代历史的发展;《史观》、《史学要论》等则综评了史学领域的一些重要观点。在评论中,他特别阐述了他的评史思想,他认为史家的责任,一方面要勤求现在发生之史实,有所记录,勿使散失,为后世存留较为详确之史料;另一方面,要将过去的史料,用新史料,新的史观,补充修正,“匡其谬而足其阙”,历史演化无已时,积累历代学者之绩业,必能发见足以解释一切历史现象之法则。纠谬、求是、发展、应用,这是他的治史观。这无疑是很有见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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