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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得不公:易中天《品三国》指瑕

  • 来源:南方周末  整理日期:2007-11-2  

    《品三国》为维护曹操形象,已陷入思路混乱、立场不明的困境;为曹操“真小人”的表现大唱赞歌,更叫人惊诧莫名,恐怖满怀;《品三国》扬曹操,抑祢衡,透露出一股强烈的“成者为王败者寇”的气味;《品三国》说祢衡被杀是“咎由自取”,是为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寻找滥杀的理由,是对被滥杀者落井下石、掘坟鞭尸

  •   祢衡是否对抗“整个社会”?

      祢衡是否对抗“整个社会”,“自绝于人民”?没有。

      孔融称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烁”,过目过耳不忘,“见善若惊,疾恶若仇”,都是社会需要的品质和才能。他自己在《鹦鹉赋》中借描绘鹦鹉表达“配鸾皇而等美,焉比德于众禽”、超凡脱俗的志向,也包含努力提高人(高人博客,高人新闻,高人说吧)格精神的意思。而在实际生活中,他的确爱憎分明,才华出众。对一贯鄙视、憎恶的曹操,始终持不合作态度。对刘表、黄祖及其儿子,态度就大不相同,或称美,或体察心思,或友善。才华更是有目共睹:击鼓能“音节殊妙”,“声节悲壮”,让听者“莫不慷慨”;为文能“轻重疏密,各得体宜”,“须臾立成,辞义可观”,为人推重。急就的《鹦鹉赋》更是流传千古的名篇;识读碑文,也“一览”不忘,叫人“叹服”。他以这些才能谋生,服务于社会,既表现了敬业精神,又获得了人们的认可、赞赏,怎么能说他对抗“整个社会”,“自绝于人民”?规定他一定要像诸葛亮所说或所做的那样,或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或待机而动,择时而出,否则,出外打工,谋事谋食,就必须接受“按捺不住表现自己的冲动”这种批判,简直是剥夺个人自由的武断、专制命令,我真不知道是谁给了《品三国》这种苛评古人的权力!

      至于“恃才傲物,臧否过差,见不如己者不与语,人皆以是憎之”,求职过于挑剔,讽刺挖苦陈群、司马朗、荀彧、赵稚长等人,与某些同事搞不好关系,的确或可能是他在处理人际关系上的大缺点,但并不是他品德、生活的全部和本质,有些也可以做同情的理解。比如,所谓“尝书一刺(名片)怀之,字漫灭而无所适”,不过是遵守了《鹦鹉赋》所说的“飞不妄集,翔必择林”的原则,只要不杀人放火,不偷不抢就无可厚非。讽刺挖苦陈群等人,也许是因为他的确看到了他们气量狭小,徒有其表,酒囊饭袋的一面,不吐不快。如前所述,祢衡的同事中的确存在刘表、黄祖身边那些利用权力栽赃诬陷、挟私报复的人,他们是黑暗社会长出的癌细胞,比骄傲的祢衡对社会的危害大得多,更应该受到处罚。与他们相处,究竟应该遵守“厚黑学”、“潜规则”,阿谀奉承他们,以免他们使坏,还是应该对他们始终横眉冷对,甚至不惜遭遇迫害,也是处世难题。我们不能为明哲保身而提倡前者,斥责后者,更不能对持后一种处世态度的人遭遇迫害幸灾乐祸。否则,社会风气如何改善?社会如何进步?至少,我很尊敬他们,肯定他们的存在有益于社会。

      祢衡之死,是否咎由自取?

      最重要的是,祢衡被冤杀,是否多少有点“咎由自取”,“自己找死”?没有,绝对没有。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亦即生活在“讲法制和人权的社会”,祢衡如果像我说的那样,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有缺点,“自取”之“咎”(罪过,灾祸,不幸,被责怪)是理应挨批评。即使像《品三国》所说的那样,他有本性“极端自私”直至“心理变态”,“病入膏肓”等等问题,也只应受处分,决不会被杀。只有在不正常情况下,也就是生活在没有法制和人权的黑暗社会,碰上特别恶而又有权杀人的专制统治者,他才会因为那些缺点或问题被杀。

      这说明,他被杀的原因仅仅在于黑暗社会和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存在,而不在于他有那些缺点或问题。这也就是说,被杀之“咎”不是他“自取”的,而是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强加的。他不是“咎由自取”,而是“咎由外加”!如果说这多少有点“咎由自取”,认为“自取”之小“咎”与“外加”之大“咎”有必然联系,就是站在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的立场上说话,就是想方设法为他们寻找杀人的理由,就是替他们警告一切被统治者: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只能做没有半点让他们看不顺眼的顺民和毫无怨言的奴隶,决不能做有人格有个性的人!如果再考虑到“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有理应挨批评的缺点,也可能有应该受处分的问题,那么,这种“咎由自取”说,就是在为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寻找可以滥杀任何人的理由,对被滥杀者落井下石、掘坟鞭尸!

      按照这种逻辑,面对南京大屠杀中被屠杀的同胞和二战中被屠杀的犹太人,岂不也可以说,你们也多少有点咎由自取,因为你们决不是完人,又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这是多么不公正又多么令人恐怖的观点!说轻点,是轻率,说重点,是残忍!我注意到,《品三国》不仅在谈到祢衡之死时使用了“咎由自取”、“自己找死”这类说法,在谈到曹操青年时代的同伴许攸因居功骄傲对曹操出言不逊而被处死时,也说他“有点自己找死”(上册第18页),这真让人不寒而栗!所以,我认为,“多少有点咎由自取”的说法是维护滥刑滥杀者权力,践踏被滥刑滥杀者权利的说法,是站在错误的立场上说出的错误的话,体现了说话者的轻率,也包含不公正的理论,我绝不同意而且坚决反对,也希望读者特别关注这一说法,认真思考、认识它。

      总之,在我看来,祢衡是一个有品格有才能但太骄傲,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的年轻人。他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不是所谓英雄。我也不知道是否有人将他当成英雄歌颂过。但他敢于平视权贵,敢于公开回击权贵的侮辱,确是黑暗社会中光辉灿烂的闪电,照亮、影响了许多人。才26岁的他死得太早,太冤,太令人同情!如果生活在现代社会,他一定会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将许多过苛的判词加在他头上,说他即使被冤杀也多少有点咎由自取,不公平。

      通过以上分析,应可说明本文开篇就已点出的主题:《品三国》有些文字,在对待滥杀无辜者和无辜被滥杀者的问题上,表现了一种特别不公平的态度,这是它的瑕疵。易中天在送给我的《品三国》上册扉页上写道:“亚林兄批评。”我同样在本文末尾写上:“请中天兄批评。”当然,更请读者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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