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网|DuShu.com - 读书·学习·生活
  •  | 繁體版
  • 论坛
  • 畅销
  • 连载
  • 图书
  • 资讯
  •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 观察视点 | 新书快讯 | 图书评论 | 书摘文摘 | 作家风采 | 读书生活 | 图书排行榜
  •    
  • 图书搜索:
  •  
     全部图书 可读图书 可购图书
     
  • 栏目导航:首页»资讯»新闻动态
  • 读者起诉《品三国》25日开庭

  • 来源:重庆晚报  整理日期:2008-2-21  


  •   今年1月初,重庆市民况力彬称《品三国》错字太多(如图),将其作者易中天、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一并告上法院。前日,他收到由易中天签名的答辩状,称起诉人应是出版社而非况力彬。

      读者称《品三国》错漏多

      况力彬称,去年,他购买了易中天撰写的《品三国》上下两集回家阅读。在看了几十页后,他发现第一个“错字”,该书第58页有这样一句引语:“不修法度,以钞掠为资,奢姿无厌。”况力彬查找到原文《后汉书卷七十五袁术列传》,发现文中的“姿”应为“恣”。

      此后,况力彬继续阅读,结果发现多处“错漏字”,连“长阪坡”在书中竟被写成了“长坂坡”;第189页,书中有“落落如丧家之犬”,而况查遍几种辞书,就只有“累累若丧家之犬”一说。他认为,出现这样的失误,是作者易中天和出版社不负责任所致,这样的书属于不合格图书。于是,况力彬称对方已经对消费者构成欺诈,遂将作者易中天、上海文艺出版总社、重庆新华书店集团一并告上法院。

      况力彬称,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合格的图书,误差率应低于字数的万分之一的标准。但《品三国》全书23万字,差错却不低于23个。在起诉书中,他列举了10处误差,下周开庭时,他将会全部出示。他要求被告赔偿购书款、勘误费等共计2050元。

      出版社指责原告炒作

      昨日,原告况力彬告诉记者,他于前日在法院拿到被告上海文艺出版总社的答辩状。

      “原告指控本答辩人施行欺诈纯属危言耸听,故意炒作。”该答辩状中称,《品三国》产品质量符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在本案中,构成欺诈行为所必须的主客观要件不能成立;况力彬诉求的勘误费,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实施了上述勘误行为,即使有,也属于他自发所为,与出版社无关。

      该出版社还称,况力彬将学术争议与民事侵权相混淆,故意挑起事端,实属滥用诉权。

      易中天:不该他来告

      对于《品三国》被读者指有错漏,易中天曾在自己博客里表示,如果真的有错,他会该纠正就纠正,该道歉就道歉。

      对于被起诉,他在答辩状中称,况力彬使用的证据是公开出版发行的成品书,因此其诉讼对象应当为出版人上海文艺总社,而非他;若况力彬认为他撰写的书稿不合格,则起诉人应为上海文艺出版总社,而非本案原告况力彬。

      “根据消法,作为消费者有权告生产者和经营者。”况力彬认为,自己是有资格状告易中天的。

      昨天,记者就此问题致电易中天。易中天在博客中回复记者说,

      此案已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受理,即将开庭,相信法庭会做出公正判决。为不影响法庭正常审理,诉讼期间,我不对媒体发表任何谈话。

      据了解,该案将在本月25日开庭。

  • 【书 名】:品三国.上
  • 【作 者】:易中天
  • 【丛编项】:
  • 【装帧项】:平装 16开 / 248
  • 【出版项】:上海文艺出版社 / 2006-07-01
  • 【ISBN号】:9787532130436 / 7532130436
  • 【原书定价】:¥25.00 有6家书店打折销售
  • 用户评论: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 署名:

    字数 (评论限制字数2000)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与无聊谩骂。谢谢配合。
  •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00781号 公安备420150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