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的图书大厦异常热闹。售书厅满眼是书,书架上放不下,就堆在地上,人们在中间走,如进了迷宫。书的品种也多了,天文地理、阴阳八卦,只要你想要的,大多能找到。现在的人真幸福,如果书算是财富的话,大家都算“百万富翁”。
有时候感叹自己生不逢时,最好的年华只能“偷读”。“文革”时期,学校“停课闹革命”,我每天跟着大孩子瞎跑,最爱去的地方是“废品收购站”。“破四旧”刚结束,我们或去“五七干校”或去“上山下乡”,最需要处理的就是书,每天都有人卖书,废品站经常排长队。
当时成摞成捆大部头的外国书、硬皮壳的精装书、美丽的图画书都仨瓜俩枣地廉价卖了。书店除了“小红壳壳书”,就是“大红壳壳书”,学校图书室也不让进,想看书只能自己想办法。最常干的是在废品站看热闹的时候顺便“偷”几本,反正卖不了什么钱,大人不管。小孩子的原则是找彩色的、纸好的、厚的。真“偷”到不少好书,莫泊桑的《俊友》就是那时看的,尽管读不太懂,但很喜欢插图中军官杜洛阿的形象:“高高的身材不胖不瘦,略显火红的天然栗色卷发从顶门中央向两侧平分,配着一撮像是泡沫一般在嘴唇上卷起的髭须。”
印象最深的是《牛虻》,看完偷偷给同学娜娜讲牛虻与琼玛的爱情,我声情并茂地朗诵着:“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我这边眉飞色舞,她那边眼泪就下来了,当时我就傻了。
也有失手的,有一次顺手摸了一本色彩斑斓的《科学养猪》,超级地郁闷。
插队的那个小村子很偏僻,没有书,没有报纸,没有电视。几个月才放一回电影都是“老三战”,日子过得很无聊。一天老牛找我小声说“晚上来一趟”。男宿舍里已经有好几个人,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封皮已经破烂的笔记本,是小说《第二次握手》。我吓一跳,“手抄书?犯法的!”当时手抄书列为“禁书”、“黄书”,如果传看,会被公安抓起来。老牛瞪我一眼,“就你明白,不是内部人都不叫。”当时我们正热恋,算“内部人”。
我刚看了一页:“1959年深秋,在北京前门大街的一条小巷深处,一辆小轿车戛然停下,一位教授走下车来,他叫苏冠兰……”就再也放不下了。丁洁琼和苏冠兰几十年缠绵凄婉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文字流畅。老牛说“就借三天,咱们分头抄。”把崭新的笔记本从中间拆开,每人分一沓纸。那个晚上我抄了一夜。很多年以后才知道作者叫张扬,因为写这本书蹲了七年牢,“文革”后才平反。后来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我觉得电影远没有书好看。我们那本“真迹”不知道流到哪儿去了。
上大学时,思想禁忌少了,书多起来了,可穷学生买不起,图书馆的新书又不借学生。我与图书馆文艺部老师套近乎。她为我想了个办法,“你帮我们开个介绍新书的专栏,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拿书看了,千万不能转借别人”。我偷偷把书拿回宿舍,趁屋里没人包上牛皮纸,带到课上看。那门课程叫“音韵学”,任课教师好像是福建人,我一点听不懂,正好偷偷看小说。从那以后,图书馆的橱窗里不断有“新书介绍”,那算我最早“发表的作品”。
大二时,某杂志刊登了一部长篇小说《冬天的童话》,引来许多争论,听说“要收回”,立刻引起同学们极大的兴趣,可是到处买不到。好不容易搞到一本,人家限我两天读完。这回得感谢科技现代化:不用抄,每人出两毛钱,复印了一本。我藏在宿舍拉上帘子偷偷看,沉浸在“只限半天”的时间里。
找到一本好书绝对是一种享受,如果后面有人排队,限时看,感觉更好。“偷读时代”的我,无数次幻想什么时候书能随便看,喜欢的书能买得起。如果能坐在摇椅上抱本好书,呵呵,那感觉一定神仙一般。现在我家阳台上摆着摇椅,家里书满为患,多到成灾,反而不看了。也许是环境、心情变了,读书的欲望不那么强烈了。
|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与无聊谩骂。谢谢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