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写爱喝伏特加的女主角,她喝得半死
张小娴的怪癖还不止这些,她写作时绝不抽烟,也不喝咖啡,只爱喝一点玫瑰酒和香槟。 19岁时,她的第一份工作是给电视台当编剧,从那时起就在家办公,养成了穿拖鞋写东西的习惯,她甚至有不同款的羊毛长袜,适合冬天穿。有时心情不好,她也会很体恤地为自己换一双新拖鞋。
更奇特的是,她看什么书,就会不自觉地模仿主人公。“我喝过葡萄牙的波特酒,因为在读的一部小说,男主角爱喝。”轮到她自己写东西,《我终究是爱你的》里的女主角喜喜,最爱喝桃子味伏特加,她也去买来喝,为要找感觉。谁知喝得半死,伏特加的酒精度是40°“为了小说,我只好牺牲我自己。”小说出版,居然有位患心脏病的读者打电话来,也要模仿。
她还曾写了一半,急急忙忙开车去买面包,只为要写到那种面包的口味。结果车子被抄罚单,“这个面包可真贵啊。”她自嘲,“写东西的人大概都有些疯吧。”
我只读过她的小说《流波上的舞》,后记里她写道:“我从24岁开始记日记。”这个习惯其实只坚持了两年,后来写专栏便停掉了。“其实写日记有点骗自己,不管怎样你还是会对自己手下留情,不会把所有的东西都写出来。我好担心哪一天我不在了,那些日记怎么办。幸好写的时候,我做了很多暗号。”来杭州,张小娴随身带了一个小本,吃了哪些菜,她都会记录,也许哪一天都是素材。
她爱的:不是爱情小说,是侦探小说
写言情的张小娴却是一个侦探小说迷。她钟情福尔摩斯和雷蒙·钱德勒笔下的神探马洛,“一个有点忧郁的浪子侦探。我最喜欢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湖中女子》也值得一看再看。”
“我是侦探小说迷、犯罪小说迷、谋杀小说迷和推理小说迷,爱情小说反倒看得最少。你问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
劳伦斯·卜洛克的《睡不着觉的密探》是张小娴最喜欢的侦探小说之一。男主角在战争中神经中枢受伤,再没有睡过。“他的时间多得很,可以读很多书,把自己贡献给许多无望的组织,比如泛希腊友谊协会、英格兰地平协会等等。这些小团体的名字念起来很拗口,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笑。”
“这一群人全心全意追求的是一个毫无希望的梦想,比如他们想让威尔士从联合王国中独立出来。无望的目标美得让人心碎。假如说,商人追逐的是金钱,那么,作家这种人追逐的就是无望的梦想、破碎的关心、迂回的爱情和不曾存在的东西。”
“如同我爱听靡靡之音,觉得所有的靡靡之音都缱绻如诗,我受不了那些励志歌。只有最纯真的人,仍会为毫无希望的梦想在心中保留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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