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网|DuShu.com - 读书·学习·生活
  •  | 繁體版
  • 论坛
  • 畅销
  • 连载
  • 图书
  • 资讯
  • 首页
  • 国学/古籍 | 文学艺术 | 人文社科 | 经济管理 | 生活时尚 | 科学技术 | 教材教辅 | 少儿读物
  •    
  • 图书搜索:
  •  
     全部图书 可读图书 可购图书
     
  • 文心雕龙义证 - 在线阅读
  • 查看同类图书:古籍/国学»集部»诗文评类»文心雕龙义证
  • 选择字号: 选择字色:  选择背景色:  

    《文心雕龙义证》

    正文·卷 八

      比兴 第三十六

      《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郑玄注:“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郑司农(众)云:‘……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讬事于物。’”

      《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兴者以善物喻善事。”

      何晏《论语集解》在《阳货》篇“诗可以兴”句下引孔安国说:“兴,引譬连类。”

      《文章流别论》:“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

      钟嵘《诗品序》:“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意深则词踬。若但用赋体,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

      《毛诗正义》:“比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谓刺诗之比也。兴云见今之美,取善事以劝之,谓美诗之兴也。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卷一)

      《史通.叙事》:“昔文章既作,比兴由生,鸟兽以媲贤愚,草木以方男女,诗人骚客,言之备矣。”

      皎然《诗式》卷一“用事”条:“今且于六义之中,略论比兴。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意。凡禽鱼草木人物名数,万象之中,义类同者,尽入比兴。《关雎》即其义也。”

      吕与叔《诗说拾遗》引程颐语曰:“兴有兴喻之意,比则直比之而已,‘蛾眉’、‘瓠犀’是也。”

      胡寅《与李叔易书》(《斐然集》卷十八)引李仲蒙之言曰:“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者也;索物以讬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又见《困学纪闻》卷三)

      《诗人玉屑》卷十三引黄彻说:“赋者,铺陈其事;比者,引物连类;兴者,因事感发。”

      朱熹:“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关雎》集传)又:“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螽斯》集传)又:“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葛覃》集传)

      朱熹《诗传纲要》:“兴者,托物兴辞,初不取义。”

      朱熹《楚辞集注》:“赋则直陈其事,比则取物为比,兴则托物兴词。”

      明李东阳《怀麓堂诗话》:“诗有三义,赋止居一,而比兴居二。所谓比兴者,皆讬物寓情而为之者也。盖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惟有所寄讬,形容摹写,反覆讽咏,以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此诗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也。”

      《艺概》卷二《诗概》:“兴与比有阔狭之分,盖比有正而无反,兴兼反正故也。”

      《札记》:“题云比兴,实侧注论比,盖以兴义罕用,故难得而繁称。原夫兴之为用,触物以起情,节取以讬意,故有物同而感异者,亦有事异而情同者,循省六诗,可榷举也。”

      又:“案后郑以善恶分比兴,不如先郑注谊之确。且墙茨之言,毛传亦目为兴,焉见以恶类恶,即为比乎?至钟记室云: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其解比兴,又与诂训乖殊。”

      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二篇第一章第三节:“赋、比、兴的说法,大概起于汉初的经师。汉初有三家诗,《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晋,只有《韩诗》尚存其半。《韩诗》采用赋比兴的说法的。解为兴者,如《芣卫》,《韩诗序》云:‘伤夫有恶疾也。’……解为比者,如《鸡鸣》,《韩诗序》云:‘谗人也。’……《毛诗》与《韩诗》显然不同,如《芣卫》,《韩诗》认为是兴;毛认为是赋;《鸡鸣》,《韩诗》认为是比,毛也认为是赋;《伐檀》,韩认为是赋,毛却认为是兴。”又第三篇第九章第五节:“汉代经学家所谓比兴,含有美刺的意义,六朝文论家所谓比兴则是一种文学方法。”

      朱自清《诗言志辨.比兴》说:“毛传‘兴也’的‘兴’有两个意义,一是发端,一是譬喻:这两个意义合在一块儿才是‘兴’。”

      程俊英《诗经的比兴》:“第一,兴多在发端,所以也称为起兴。第二,比的运用,总是以好比好,以不好比不好。但兴含比义时,有时也可起反衬作用,如以好反衬不好等。第三,兴是诗人先见一种景物,触动了他心中潜伏的本事和思想感情而发出的歌唱。兴是触物起情,所以兴句多在诗的开头,而比句则在章中。第四,比仅联系局部,……兴则不然,诗的开头两句,往往贯串全章,甚至全篇。例如《关雎》的作者,看见雎鸠水鸟关关的叫,……‘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兴句,便标示了本诗的主要内容,就是‘君子’追求‘淑女’的主题。”(《文学评论丛刊》第一辑)

      黄春贵《文心雕龙之创作论》:“比者,为一种类似之联想,亦即类似之譬喻,以丙譬喻甲,甲与丙之间,必有一类似之乙。英人李查兹《修辞学原理》曰:‘极大之距离,可以譬喻合一,凭藉本意与媒介物,直接两物之类似,而此本意与媒介物,则由于共同之情状,使吾人将其合而为一。’其形式可简写如:

      甲→(乙)→丙譬喻甲与丙代表二种不同之事物,乙为其类似之点。试以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为例:‘眉如翠羽,肌如白雪。’句中眉与肌各为甲,为正义。羽与雪各为丙,为譬喻。翠与白各为乙,为甲与丙之类似点。再以白居易《秦中吟》为例:‘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句中缯帛与丝絮各为甲,为正义。山与云各为丙,为譬喻。积与屯各为乙,为甲与丙之类似点。此种形式,为比之正例。”

      又:“兴者,为一种继起之联想,即由甲联想至丙,甲与丙之间不必类似,甚至相对者,无不可据以表述。……盖继起之联想,重在前后衍生之关系,一因一果,不求形似,随兴所之。其形式可简写如下:

      甲→(乙)→丙联想其中甲与丙代表二种不同之事物,乙为其类似之点。由甲联想至丙,其类似点乙不必存在。……此种纯兴之体,严粲《诗缉》举例甚多。如《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严粲注云:‘兴之不兼比者也。述后妃之意若曰:葛生覃延,而施移于谷中,其叶萋萋然茂盛。当是时,有黄鸟集于灌生之木,闻其鸣声之和喈喈然,我女工之事将兴矣。’……凡此皆见景生情,偶然感发,无迹可寻。”《诗》文弘奥〔一〕,包韫六义〔二〕,毛公述传〔三〕,独标兴体〔四〕,岂不以风通而赋同〔五〕,比显而兴隐哉〔六〕!

      〔一〕

      “《诗》文”指《诗经》的文字。

      《校证》:“张松孙本、纪本,‘弘’作‘宏’,避清讳。”《尔雅.释诂》:“弘,大也。”正义:“弘者,含容之大也。”《易.坤卦》:“含弘光大。”“弘奥”,深广。

      〔二〕

      《诗大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正义:“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三〕

      黄注:“《汉艺文志》:《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

      《汉书.儒林传》:“毛公,赵人也,为河间献王博士。”《后汉书.儒林传》:“赵人毛苌传《诗》,是为《毛诗》。”郑玄《诗谱》:“鲁人大毛公为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陆玑《毛诗草木虫鱼疏》:“荀卿授鲁国毛亨,毛亨作《训诂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总术》篇:“述经曰传。”〔四〕

      清惠周惕《诗说》卷一:“毛公传《诗》,独言兴不言比、赋,以兴兼比、赋也。人之心思,必触于物而后兴,即所兴以为比而赋之,故言兴而比、赋在其中,毛公之意,未始不然也。《文心雕龙》曰:‘毛公述传,独标兴体。’以‘比显而兴隐’。”

      《困学纪闻》卷三《赋比兴诸说》条:“鹤林吴氏(全谢山云:名泳)论《诗》曰:‘兴之体足以感发人之善心。毛氏自《关雎》而下,总百十六篇,首系之兴,风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颂二,注曰:“兴也。”而比赋不称焉。盖谓赋直而兴微,比显而兴隐也。’朱氏又于其间增补十九篇,而摘其不合于兴者四十八条,且曰:‘《关雎》,兴诗也,而兼于比;《绿衣》,比诗也,而兼于兴。《頍弁》一诗,而比兴赋兼之。’则析义愈精矣。”原注:“《文心雕龙》曰:毛公述传,独标兴体,以比显而兴隐。鹤林之言本于此。”王元化《再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由于刘勰仍保持着汉人体法相兼的观点,既把比兴当作艺术方法看待,又把比兴当作由艺术方法所塑造的艺术形象看待,所以篇中才有‘比体’、‘兴体’之称。”〔五〕

      《校证》:“梅六次本、张松孙本‘通’改‘异’。”纪云:“‘异’字是。”《札记》:“风通,‘通’字是也。《诗》疏曰:‘赋者,铺陈今之善恶,其言通正变,兼美刺也。’”范注:“《诗大序》正义曰:‘风之所吹,无物不扇,化之所被,无往不沾,故取名焉。’《五行大义》引翼奉说:‘风通六情。’”《校注》:“按‘通’,谓通于美刺;‘同’,谓同为铺陈。天启梅本改‘通’为‘异’,非是。”

      《斟诠》:“隋萧吉撰《五行大义》引汉翼奉《齐诗说》:‘风通六情。’此即彦和‘风通’之所本。《诗大序》孔疏:‘风之所吹,无物不扇,化之所被,无往不沾,故取名焉。’亦可为‘风通’一词之注脚。孔疏又曰:‘赋者,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其言通正变,兼美刺也。’盖即所谓‘赋同’之意义所在。”因风通六情,容易识别,故曰“风通”。

      郭绍虞《六义说考辨.最后的总结》其十四:“自来注家,对于比显兴隐之说论说颇多,但对风通赋同之说则都没有提。案‘风通赋同’很难理解,各家均云‘通一作异’假使说‘风异赋同’,那么风指各国之风,当然可说是‘异’,赋则介于体用之间,当然可说是‘同’。假使照‘通’字来讲,只能说‘风’通于赋、比、兴三体,但对‘赋同’之说又多少有些牵强了。但是我们对于刘勰把风赋比兴连起来讲,却认为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其十九说:“如果专从文学的观点来看,那么风可以说是一切诗歌的总名,而赋与颂,则是诗体的散文化,比兴二者可以看作是诗体,也可以看作是诗法。……在刘勰的论点里,约略可以看出以上这个意思。或者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那么风是抒写主观情绪的诗,赋是描绘客观现实的诗,所以风赋可以连称。这在刘勰论点中,也可说是比较明显的。”

      郭绍虞《文论札记三则》第一则《六义说与六诗说》云:“刘勰《文心雕龙》于赋颂则分篇立论,对比兴则合篇剖析,而在《比兴》篇中又特标‘风通赋同,比显兴隐’之语,完全合于六诗次序,这是他的通达卓识之处。”(以上均见《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

      郭注:“‘风通’,风为诗之体裁,其创作方法包括赋比兴三者,故毛公作传,无需标出。”

      牟世金《范注补正》:“《毛诗序》正义:‘六义次第如此者,以《诗》之“四始”以风为先,故曰风。风之所用,以赋、比、兴为之辞,故于风之下即次赋、比、兴,然后次以雅、颂。雅、颂亦以赋、比、兴为之,既见赋、比、兴于风之下,明雅、颂亦同之。’据此可知,‘风通’指风(包括雅、颂)通用赋、比、兴之法;而赋又‘通正变,兼美刺’,具有一般诗的共同性。”〔六〕

      《诗大序》正义:“比之与兴,虽同是附讬外物,比显而兴隐,当先显后隐,故比居兴先也。《毛诗》特言兴也,为其理隐故也。”陈奂《诗毛氏传疏》引吴毓汾说:“盖好恶动于中,而适触于物,假以明志,谓之兴,而以言于物则比矣,而以言乎事则赋矣;要迹其志之所自发,情之不能已者,皆出于兴。……传言兴凡百十六篇,而赋比不及之,乃赋、比易识耳。”刘师培《论文杂记》第二十一:“兴之为体,兴会所至,非即非离,词微旨远,假象于物,而或美或刺,皆见于兴中。比之为体,一正一喻,两相譬况,词决旨显,体物写志,而或美或刺,皆见于比中。故比兴二体,皆构造虚词,特兴隐而比显,兴婉而比直耳。”

      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卷二十五:“毛公独标兴体,朱子兼明比赋;然朱子所判为比者,多是兴耳。比兴虽皆讬喻,但兴隐而比显,兴婉而比直,兴广而比狭。……兴比皆喻而体不同:兴者兴会所至,非即非离;言在此,意在彼;其词微,其旨远。比者,一正一喻,两相譬况;其词决,其旨显;且与赋交错而成文,不若兴语之用以发端,多在首章也。”

      刘熙载《艺概.诗概》:“《诗序》正义云:比与兴虽同是附讬外物,比显而兴隐,当先显而后隐,故比居先也。毛传特言兴也,为其理隐故也。案《文心雕龙.比兴》篇云: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异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正义盖本于此。”又:“‘取象曰比,取义曰兴’,语出皎然《诗式》,即刘彦和所谓比显兴隐之意。”

      《校释》:“舍人此篇以比显兴隐立说,义界最精。盖二者同以事物况譬,特有隐显之别,而无善恶之分。‘比’者,作者先有此情,亟思倾泄,或嫌于迳直,乃索物比方言之。‘兴’者,作者虽先有此情,但蕴而未发,偶触于事物,与本情相符,因而兴起本情。前者属有意,后者出无心;有意者比附分明故显,无心者无端流露故隐。”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一〕。附理者,切类以指事〔二〕;起情者,依微以拟议〔三〕。起情,故兴体以立〔四〕;附理,故比例以生〔五〕。比则蓄愤以斥言〔六〕,兴则环譬以寄讽〔七〕。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八〕。

      〔一〕

      《毛诗正义》卷一孔疏:“比者,比方于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又:“兴者,讬事于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

      《斟诠》:“比附,谓以近似者相比也。《晋书.索靖传》:‘枝条顺气,转相比附。’”又:“兴者,起也。此所谓起,外物兴起其感情也。”〔二〕

      《斟诠》:“盖诗人于操觚之前,已先自有情,当其表出之时又嫌于率直,于是假物讬情,比方以出之,故曰‘附理者,切类以指事’。案:切类,谓切取类似。……指事,谓指明事实。”

      要把一种事理说清楚,用类似的例子作比附,举的比喻必须与要说的事理密切相关,这就叫“切类以指事”。

      《文镜秘府论.六志》:“二曰比附志。比附志者,谓论体写状,寄物方形,意讬斯间,流言彼处。即假作《赠别》诗曰:‘离情弦上急,别曲雁边嘶。低云百种郁,垂露千行啼。’释曰:无方叙意,寄急状于弦中;有意论情,附嘶声于雁侧。上见低云之郁,讬愁气以合词;下瞩垂露悬珠,寄啼行而奋笔。意在妆颊,喻说鲜花;欲述眉形,假论低月。传形在去,类体在来,意涉斯言,方称比附。”林东海解释说:“想表现容貌漂亮,用漂亮的鲜花作比;想表现眉毛的弯曲,用弯曲的新月作比。容颜漂亮,是妆颊和鲜花的相似点;形状弯曲,是眉毛和新月的相似点。有了相似点,即《文心雕龙.比兴》所说的‘切象’,这样才成为贴切的比喻。”(《诗法举隅》)

      〔三〕

      《斟诠》:“盖诗人虽有此情,但蕴而未发,偶为客观事物所触动,因有此感情之涌现。如杜甫诗:‘东阁官梅动诗兴。’故曰:‘起情者依微以拟议。’案:依微,谓依讬微物。微物,小物也。《文选》祢衡《鹦鹉赋》:‘知禽鸟之微物。’拟议,谓拟度议论。《易.系辞》:‘拟议以成其变化。’孔疏:‘圣人欲言之时,拟度之而后言;欲动之时,必议言之而后动,则能成尽其变化之道也。’”

      《诗.大雅.大明》“惟予侯兴”毛传:“兴,起也。”《尔雅》《说文》都训“兴”为“起”。“起”和“启”也是同音通假字,就是启发的意思。由微小的事物引起情感的触动而进行构思,这就叫“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这也就是下面说的“称名也小,取类也大”。

      〔四〕

      王季思《说比兴》第六段:“诗人的感情,偶然触物而发,这便是兴。《文心雕龙》……以附理与起情区别比兴,可说语简而意该。第一,兴者,起也。它是诗人情感的最先触发,所以在未有诗意象之先。比者,附也,必定先有了意象,再拿别的事物来附讬他。这在创作程序上实有先后之不同。如《关雎》一诗,是诗人先有感于雎鸠之和鸣,因而起了求淑女以配君子的意象,这便是兴。如《柏舟》诗:‘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是诗人先有了我心不可转和不可卷的意象,才拿石和席来反比的。再如《伯兮》诗:‘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是先有了屡思伯而伯不来的意象,才拿‘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来相比,这便是比。……第二,兴以起情,比以附理。这情理的不同,更是比兴的最大区别。李仲蒙说:‘索物以讬情谓之比,触物以起情谓之兴。’因为比是经过诗人的思索的,所以取比之物和所比之事,二者之间不但理类上必有相合之处,而且要愈切合愈足以表现诗人的思力。所以说‘附理者,切类以指事’。”(《国文月刊》第三十四期)

      〔五〕

      《斟诠》:“案比例本谓相比拟之例式也。《东观汉纪.鲍昱传》:‘比例轻重,非其事类,错杂难知。’此处犹言‘比体’,作比之例式解。”“例”,体例。

      郭绍虞、王文生《论比兴》:“在刘勰看来,比不是简单的比喻,而是一种比附事理的方法。……他把兴说成是‘激发感情’,但不是简单的‘讬事于物’,而是‘触物以起情,节取以托意’(黄侃《札记》),既通过接触事物来激发感情,又选取事物某一方面作突出描写来寄讬思想。刘勰认为比兴关系到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它是贯穿艺术创作过程的思维方法,也是一种表现方法。刘勰对比兴的阐述主要是继承郑众的传统,但又有着明显的巨大的发展。”(《文学评论》一九七八年第四期)

      〔六〕

      “蓄”本作“畜”。《校注》:“按‘畜’当作‘蓄’,音之误也。《说文》艸部:‘蓄,积也。’又田部:‘畜,田畜也。’是二字意义各别。《情采》篇:‘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尤为切证。何本、梁本、别解本、冈本、尚古本、王本、郑藏钞本、崇文本作‘蓄’,不误。……当据改。”

      《考异》:“《通志.六书略》:‘蓄,通作畜。畜有数音,昌六反音触,喜郁反音绪。’后人取绪音常作蓄。”“斥言”,指斥而言。《后汉书.蔡邕传赞》:“斥言金商,南徂北徒。”注:“谓对事于金商门,指斥而言无隐讳也。”

      黄海章《续文心短论》:“可贵的,是指出‘比则蓄愤以斥言’和郑玄‘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的说法,恰好成一个鲜明的对比。郑玄的态度是软弱的,没有什么反抗性的,而刘勰一则说‘蓄愤’,再则说‘斥言’。作者胸中所蓄积的无穷的悲愤,到了不能遏止的时候,才借诗歌尽情倾注出来,敢于对统治者大声斥责。如《硕鼠》是人民群众愤怒的呼声。《何草不黄》是征人愤怒的呼声,这种‘蓄愤斥言’的诗歌,发展到杜甫、白居易,便达到了高度。而这种理论,发展到李贽,更达到了高峰。”(《中山大学学报》一九六三年第四期)

      《情采》篇:“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如曹植《赠白马王彪》诗:“鸱枭鸣衡轭,豺狼当路衢。”借鸱枭豺狼,来比喻离间他们兄弟的小人,加以严厉的咒诅,就是“比则蓄愤以斥言”的一种显例。

      李贽《杂说》:“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极积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李氏焚书》卷三)这是说明为什么要“蓄愤斥言”。

      〔七〕

      《校证》:“‘寄’原作‘记’,王惟俭本、徐校本、梅六次本、张松孙本作‘讬’,张之象本作‘寄’。案作‘寄’是,‘寄’以音近讹为‘记’,‘记’又以形近改为‘讬’耳。”《校注》:“按‘记讽’不辞,‘寄’字亦误。当作‘讬’为是。此云‘讬讽’,下云‘讬喻’,其意一也。《汉书叙传》下《司马相如传述》:‘寓言淫丽,讬风(颜注:“风读曰讽。”)终始。’《文选》颜延之《五君咏》:‘寓辞类讬讽。’并以讬讽连文。(《史通.序传》篇亦有:“或讬讽以见其情”语)训故本作‘讬’,未误,当据改。”“环譬”,回环譬喻,而不直言。

      《诗大序》孔疏:“赋云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其言通正变,兼美刺也。……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卷一)郭绍虞王文生《论比兴》:“孔颖达的意思是说,在文学创作中,往往是赋、比、兴三法同时并用,并不象郑玄所说只有刺诗用比,颂诗用兴。郑玄的机械分类,显然不符合文艺创作的实际。”

      沈岩录何焯旁批:“二语亦兼采康成之意,然不以美刺分,便圆活不滞。”

      何焯《钝吟杂录》评:“千古区分比兴二字,莫善于《文心雕龙》。《比兴》篇云:‘比者,附也;兴者,起也。……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讬讽。’较之康成,尤圆通不滞。”(卷四)

      黄海章《续文心短论》:“‘兴则环譬以讬讽’,即委婉譬喻,以寄其讽刺之思。和‘蓄愤斥言’的表现手法有所不同。他以‘比显而兴隐’,所以讽刺之意就要隐约以求,如《黄鸟》之诗,是对三良的哀悼,也是对秦穆公用贤人来殉葬的讽刺。刘勰指出兴的讽刺作用,来反对南朝风云月露之词,是有着进步意义的。”

      王运熙《谈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比兴说》:“刘勰又云:‘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把比兴同诗的内容联系起来,似乎同郑玄之说相近,实则不然。刘勰这两句话不是在为比兴意义下解说,而是在讲了意义后进一步指出比兴可以发生的作用。‘畜愤斥言’,可以是比发生的作用,但诗中的比不一定都是‘畜愤斥言’,《比兴》篇中所举比的例子,如《诗经》中的‘金锡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就不是什么‘畜愤斥言’,至于所举辞赋中的一些例子,就更是纯属表现技巧的范围了。所以……刘勰对比兴意义的解释属于郑众、孔颖达、朱熹这一派。”(《文艺论丛》第四辑)

      按:当内心蓄积了愤激之情的时候,用比喻直斥统治者,如“硕鼠硕鼠,勿食我黍”就是。下面说:“兴之讬喻,婉而成章。”可见刘勰认为兴可以起譬喻的作用,不过这种譬喻是利用委婉回环的方式,来寄讬讽刺之情。象《焦仲卿妻》就是利用“孔雀东南飞”来寄托对婚姻悲剧的讽刺的。可惜刘勰在《比兴》篇所举起兴的例子没能说明问题。

      朱星《文心雕龙的修辞论》:“刘氏分析很好,但用词上有些地方容易引人误会。如兴之讬喻环譬,好似与比无别。其实兴也有些比义,但主要不在比上,所以当说二者都是双线条的,有主有从:比则被喻者是主,而喻是从;兴则被兴者是主,兴是从。”

      又:“比兴所不同者,比则主从不同物而同德性,兴则主从不同物又不同德性。比则主从关系密,兴则主从关系疏;比则主从对面相照,兴则主从前后相随,从作前导;比明显容易懂,兴隐不易为人注意。其实比兴界限很清楚。如‘关关雎鸠’引起男女相恋,雎鸠也有一些比义。‘蒹葭苍苍’,引起怀念伊人,蒹葭则毫无比义。这是兴。……刘氏对兴未加分析(其实也可分为二种:一种是纯粹的,如“蒹葭苍苍”,一种是兴而兼比的,如“关关雎鸠”)。”〔八〕

      斯波六郎:“《周易.随》彖:‘随时之义大矣哉。’”诗人根据《周易》的凡事随时变化并非一律的教义,修辞有着运用比兴的两种不同的主观要求,有时用比,有时用兴,完全根据具体需要,由诗人主观上及时作出决定。

      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本篇下引黎氏语皆同此):“以上定比兴的界说。”

      《札记》:“彦和辨比兴之分,最为明晰。一曰起情与附理,二曰斥言与环譬,介画憭然,妙得先郑之意矣。”范注:“谨案师说固得,然彦和解比兴,实亦兼用后郑说。”

      以上为第一段,论比兴的意义、特点和作用。

      观夫兴之讬谕〔一〕,婉而成章〔二〕;称名也小,取类也大〔三〕。“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四〕;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五〕。义取其贞,无从于夷禽〔六〕;德贵其别,不嫌于鸷鸟〔七〕。明而未融〔八〕,故发注而后见也〔九〕。

      〔一〕

      “谕”字,《图书集成》本作“喻”,是。“讬喻”谓讬物喻意。

      《文镜秘府论.六义》:“四曰兴。皎曰:‘兴者,立象于前,后以人事谕之,《关雎》之类是也。’王云:‘兴者,指物及(《文笔眼心抄》作“反”)比其身说之为兴,盖讬谕谓之兴也。’”〔二〕

      《左传》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观善。”杜注:“婉,曲也。谓曲屈其辞,有所辟讳,以示大顺,而成篇章。”

      《斟诠》:“盖兴体不从正意描写,往往就他物之与正义相符者,曲譬妙喻,以讬讽者也。故曰‘婉而成章’。”

      罗大经《鹤林玉露》:“诗莫高乎兴,圣人言语亦有专是兴者,如‘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山梁雌雉,时哉时哉’,无非兴也。特不曾隐括协韵尔。盖兴者因物感触,言在于此,而意寄于彼,体会乃识,非若比赋之直言其事。故兴多兼比赋,而比赋不兼兴,古诗皆然。”〔三〕

      《校注》:“按《易.系辞下》:‘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韩注:‘讬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

      孔疏:“‘其称名也小’者,言《易》辞所称物名多细小,若见豕负涂噬腊肉之属,是其辞碎小也。‘其取类也大’者,言虽是小物,而比喻大事,是所取义类而广大也。”

      王元化《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附释二):“首先把《系辞下》这句话运用于文学领域的是司马迁,他评述《离骚》说:‘其称文小而其旨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按此《屈原列传》文)这一说法当也给与刘勰一定影响。”(《文心雕龙创作论》)

      杨明照《文心雕龙研究中值得商榷的几个问题》:“‘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刘勰是借用《周易.系辞下》的语句来说明‘兴’的表现手法的。它的确切注脚,即下文所说的‘关雎有别,……夫人象义’。‘称名也小’,指‘关雎有别’、‘尸鸠贞一’二句;‘取类也大’,指‘故后妃方德’、‘故夫人象义’二句。这几句的意思,只是说诗人使用‘兴’的手法是因小以喻大。”(《文史》第五辑)

      “名”,名物。“称”,举也。“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就是说,可以通过对少量事物的描绘,概括较为深广的内容。

      〔四〕

      黄注:“《诗小序》:《关雎》,后妃之德也。”“后妃方德”,谓比方后妃之德。

      毛传:“兴也。关关,和声也,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水中可居者曰洲。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

      郑笺:“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朱熹《诗集传》《关雎》篇说:“周之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和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后凡言‘兴’者,其文意皆放此。”

      郑樵《六经奥论》:“‘关关雎鸠’,……是作诗者一时之兴,所见在是,不谋而感于心也。凡兴者,所见在此,所得在彼,不可以事类推,不可以义理求也。‘兴’在鸳鸯,则‘鸳鸯在梁’,可以美后妃也;‘兴’在鸤鸠,则‘鸤鸠在桑’,可以美后妃也。‘兴’在黄鸟,在桑扈,则‘绵蛮黄鸟’,‘交交桑扈’可以美后妃也。如必曰关雎,然后可以美后妃,他无预焉,不可以语诗也。”

      黎锦熙:“毛传既标作‘兴也’,而所下的解释实是说比。兴和比是向来没有明确的界限的,而且全部毛传有兴无比,似乎六义之比就包含在兴之中。刘勰对于‘毛公述传,独标兴体’这件事没有办法,只好说‘比显而兴隐’,若问究竟怎样才叫做隐呢?说来说去,……归根一句话:‘兴之讬谕’是要‘发注而后见’的。……总之,‘比’‘兴’两义,不是全不相干,只是着重在兴;兴中不妨有比。大抵触景生情,其情必有与景相关之点;感物兴怀,其物必有与怀相印之端:此相关之点与相印之端,大半由于类似,所以兴中有比,有时非比不兴,惟所比者或偏畸而不全,或朦胧而难晰;刘勰所谓‘起情者依微以拟议’,又曰‘明而未融’,用释‘兴隐’之义,亦非全无道理。即如洲上雎鸠共处,加以关关的鸣声,至少可以比配偶的相得而和乐。诗人偶见,遂兴此感;或睹爱人,忆以为喻。”〔五〕

      黄注:“《诗小序》:‘《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

      郑笺:“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犹国君积行累功,故以兴焉。兴者,鸤鸠因鹊成巢而居有之,而有均壹之德,犹国君夫人来嫁,居君子之室,德亦然。”

      《札记》:“《召南》毛传云:‘鸠,鸤鸠,秸鞠也。鸤鸠不自为巢,居鹊之成巢。’《曹风》传云:‘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尔雅》注云:今布谷也,江东呼获谷。”“夫人象义”,谓象征夫人之义。

      《校注》:“按《诗.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如《训故》本,是舍人此文所指,为《曹风》之《鸤鸠》矣(王氏注即引《曹风.鸤鸠》)。然元明各本皆作‘夫人象义’,则所指乃《召南》之《鹊巢》。上云‘后妃方德’,此云‘夫人象义’,正相匹对。王本作‘淑人’嫌泛,非也。”〔六〕

      “夷”字,《图书集成》本作“彝”。《札记》:“‘从’当为‘疑’字之误。”

      《讲疏》:“案《国策.秦策》注曰:‘从,合也。’义取其贞,无从于夷禽,犹言仅取贞义,非谓与夷禽(夷禽,常禽也,谓鸤鸠)合德也。”

      《缀补》:“案‘从’读为‘纵’,《说文》:‘纵,一曰舍也。’‘无从’犹言‘无舍’,似无烦改字。”

      《校注》:“按‘从’,读曰‘纵’。《说文》糸部:‘纵,缓也;一曰舍也。’(《后汉书.谯玄传》注:“纵,舍也。”)夷,常也。‘无从于夷禽’,言常禽如鸤鸠亦可歌咏,而不舍弃也。”〔七〕

      范注:“《家语.好生》篇:‘孔子曰:小辩害义,小言破道。《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取其雌雄之有别;《鹿鸣》兴于兽而君子大之,取其得食而相呼。若以鸟兽之名嫌之,固不可行也。’……但有一端之相似,即可取以为兴,虽鸟兽之名无嫌也。释皎然《诗式》曰:‘取象曰比,取义曰兴。’”

      《札记》:“《释文》:‘挚本亦作鸷。’陆玑疏云:‘雎鸠,大小如鸱,深目,目上骨露,幽州人谓之鹫。’而扬雄、许慎皆曰:‘白鷢似鹰,尾上白。’”“鸷鸟”,凶猛的鸟。邵晋涵《尔雅正义》:“雎鸠,鱼鹰也。”〔八〕

      斯波六郎:“《春秋左氏传》昭公五年:‘《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杜注:‘融,朗也。’”孔疏:“融是大明,故为朗也。”〔九〕

      《斟诠》:“盖兴体之表出,仅以二三言为发端,而目的则在烘讬正义,非加训释,不易晓识也。故曰‘明而未融,故发注而后见也’。”

      《札记》:“夫《柏舟》命篇,《邶》《鄘》两见。然《邶诗》以喻仁人之不用,《鄘诗》以譬女子之有常。《杕杜》之目,风雅兼存,而《小雅》以譬得时,《唐风》以哀孤立,此物同而感异也。‘九罭’‘鳟鲂’,‘鸿飞遵渚’,二事绝殊,而皆以喻文公之失所。‘牂羊坟首’,‘三星在罶’,两言不类,而皆以伤周道之陵夷。此事异而情同也。夫其取义差在毫厘,会情在乎幽隐,自非受之师说,焉得以意推寻。彦和谓明而未融,发注后见;冲远谓毛公特言,为其理隐:诚谛论也。”

      刘师培《论文杂记》第二十一:“毛氏释独标兴体,则以兴体难知,非解不明,若比赋二体,读诗者皆可知之,无俟赘述也。若朱传则兼标三体,且误以兴为比。”

      黎锦熙:“以上论诗人之兴。”又:“若用纯文学的眼光看来,所谓兴义有三:一曰兴兼比;取象粗似,并‘不求肖’,或缘‘联想’,‘偏畸不全’,上举例解,皆属此义。二曰‘兴不兼比’,专‘求辞洽’,遂‘如袭来’(兴起只是“袭来”一个冒头,“洽”着几只韵脚而已)。南飞孔雀,宁涉恶姑?(顾颉刚《写歌杂记》云:“如‘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原与下边的‘十四能织素……’一点没关系。……诗人原只要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嫌太平调了,所以先说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它的重要的意义,只在洲、逑的协韵。”)三曰‘兴却兼赋’:舟在河中,杕生道左,若不发注,安知非赋?日照九州,兴即赋耳(歌谣云:“太阳一出照九州,几多欢乐几多愁?几家夫妇同罗帐,几家飘零在外头?”自是晨起即景兴感耳)。……已上三义,究属何义,惟彼作者,乃能自知。所谓‘理隐’,即不可知。不可知者,何必‘缘饰’?必‘缘饰’者,正为说经,‘经则有义,乃增缘饰’,前已言之。今论修辞,当知兴者,只是‘兴起’,‘以意逆志’,三义皆通,各凭主观,自由说解,去泰去甚,期通情理,不须执着,亦毋庸非难也(毛传只言“兴”而不言“比”,其理极易知,因为兴可包比……)。”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一〕,飏言以切事者也〔二〕。故金锡以喻明德〔三〕,珪璋以譬秀民〔四〕,螟蛉以类教诲〔五〕,蜩螗以写号呼〔六〕,澣衣以拟心忧〔七〕,卷席以方志固〔八〕,凡斯切象,皆比义也〔九〕。 〔一〕

      范注:“‘意’,铃木云:疑当作‘理’。”明郭子章《喻林.序》:“《诗》有六义,其三曰比。言之贵喻,上矣。……靡不讬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卷首)

      《考异》:“意指理之所归。切事附意而后理得,故上文言附理,此言附意也。铃校非。”〔二〕

      《尚书.益稷》:“皋陶拜手稽首飏言。”传:“大言而疾曰飏。”正义:“飏声大言。”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子少不飏。”杜注:“颜貌不扬显。”《时序》篇:“飏言赞时。”“飏言”,明显之言,本篇“飏言”义同,承上文“比显”说。“切事”,切合事理,下文言比“以切至为贵”。

      郭绍虞、王文生《论比兴》:“‘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也就是通过描写事物的形象来显示意义,用夸张的语言来突出事理。”〔三〕

      梅注:“《淇奥》诗:有斐君子,如金如锡。”范注:“《诗.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毛传曰:‘金锡练而精,圭璧性有质。’”黎锦熙:“毛传云云,说得欠明了。朱《集传》把句子改了一改,就很有意思:‘金锡言其锻炼之精纯,圭璧言其性质之温润。’《文心雕龙》云:‘金锡以喻明德。’(后来锡贱了,又易镕化,现在不可再拿来比君子之德。)究竟诗人本意是否比‘德’,却还可疑;也许是比他身分的尊贵和隆重,看本诗下四句(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便可证明。”

      斯波六郎:“《周易.晋》象:‘君子以自昭明德。’”《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正义谓“明德”为“光明之德”,即美德。

      〔四〕

      梅注:“《诗.大雅.卷阿》序曰:‘《卷阿》,召康公戒成王也,言求贤用吉士也。’其第十一章曰:‘颙颙卬卬,如圭如璋,令闻令望,岂弟君子,四方为纲。’笺云:‘王有贤臣,与之以礼义相切磋,体貌则颙颙然敬顺,志气卬卬然高朗,如玉之圭璋也。’”黎锦熙:“圭(珪)是王者拿来封诸侯的瑞玉,瑞即信的意思(犹今委任状),其制有上圆下方的,有上锐下方的(取法于天圆地方之意);璋就是半圭。毛传:‘颙颙,温貌;卬卬,盛貌。’君子的仪容,温温和和的而又昂昂然,这只有古代贵族们双手捧着的这种尊贵的瑞玉好作比喻了。郑笺云云,横加‘切磋’之义,已觉有些蛇足。至于魏徐干《中论》引此诗而解说云:‘举圭璋以喻其德,贵不变也。’朱《集传》:‘颙颙、卬卬,尊严也;如圭如璋,纯洁也。’这都是离开‘颙颙卬卬’来解释这个比喻的,就不能不各随己意在圭璋上找出‘不变’和‘纯洁’等属性来。《文心雕龙》云‘圭璋以譬秀民’,‘秀民’字见斟酌,因而《尔雅》说:‘颙颙卬卬,君之德也。’但《小序》说这篇诗是‘召康公戒成王也,言求贤用吉士也’。刘氏的‘秀民’,大约是根据‘贤’和‘吉士’说的。”

      《斟诠》:“秀民,民之秀出者也,见《国语.齐语》‘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是赖也’句韦注。”〔五〕

      梅注:“《小宛》诗:‘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教诲尔子,式谷似之。’笺曰:‘蒲卢取桑虫之子,负持而去,煦妪养之以成其子,喻有万民不能治,则能治者将得之。’”

      黎锦熙:“毛传:‘螟蛉,桑虫也。’(《尔雅》同。陆玑云:“桑上小青虫。”)蜾蠃,蒲卢也。(《尔雅》同,《说文》引作“蝠蠃”云:“细腰蜂也。”)……依郑笺:‘式,用;谷,善也。’朱《集传》:‘螟蛉有子,则用善而似之可也。’方玉润说为‘反跌下文’云:‘螟蛉之子,尚且相类;况尔亲生,独不能相肖乎!’都不近情理。至于郑笺说是‘喻有万民不能治,则能治者将得之。……今有教诲女之万民用善道者,亦似蒲卢言将得而子也。’是拘泥《小序》而生出来的曲解。《文心雕龙》云:‘螟蛉以类教诲。’现在‘螟蛉’即用为‘养子’的称呼,成隐喻的常语。”

      《释文》:“螟蛉,俗谓之桑蟃,一名戎女,即细腰蜂。”

      黄注:“《扬子法言》:‘螟蛉之子,殪而逢蜾蠃,祝之曰:类我,类我,久则肖之矣。’”(按此见《学行》篇)

      〔六〕

      《札记》:“《大雅.荡》传云:‘蜩,蝉;螗,蝘也。’笺云:‘饮酒号呼之声,如蜩螗之鸣。’”《大雅.荡》:“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昼作夜。文王曰:咨!咨尔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陈奂云:“螗,蝉之大者,析言之也。”黎锦熙:“郑笺承上章说,蜩螗沸羹,是比闹酒。方玉润解释说:‘沈湎于酒,纵淫无度。……以故朝政无大无小,悉近丧亡。则夫人情怨乱,咨嗟叹息,不啻如蝉之鸣,如羹之沸,无时能静,无地能清也。’大抵这两句诗的比喻,是就上下文所赋而浑举之,统指当时政象和社会情状,所谓‘乱七八糟,一塌糊涂’而已。现在普通文言中,已把‘蜩螗沸羹’作了这样的隐喻。”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谓时人悲叹之声,如蜩螗之鸣。”〔七〕

      梅注:“《邶风.柏舟》诗:‘心之忧矣,如匪澣衣。’”传曰:“如衣之不澣矣。”笺云:“衣之不澣,则溃辱无照察。”黎锦熙:“ 匪澣衣是身上没有洗濯的肮脏衣服,拿来比喻发愁时说不出来的心象。《文心雕龙》‘澣衣以写心忧’,未免辞害意。”刘勰为求文句对仗,“澣衣”省去“匪”字。 〔八〕

      《校证》:“‘卷席’原作‘席卷’。”《校注》:“席卷,……按元本、弘治本、活字本、佘本、张本、两京本、胡本、四库本亦并作‘卷席’,……是也。上云‘澣衣’ ,此云‘卷席’,文始相俪。”梅注:“《邶风.柏舟》……又云:‘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范注:“《诗.邶风.柏舟》:‘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笺云:‘言己心志坚平,过于石席。’”黎锦熙:“且为比者,非必正言。语属否决,意实比喻,则无比辞,实同于有。《柏舟》云云,毛传:‘石虽坚,尚可转;席虽平,尚可卷。’《文心雕龙》‘席卷以方志固’,这句法是属于第(三)条(先言通则,结以比例)的。”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总诂举要.六义》:“毛公独标兴体,朱子兼明比赋,然朱子所列为比者,多是兴耳。比兴虽皆讬喻,但兴隐而比显,兴婉而比直,兴广而比狭。刘舍人论比体,以‘金锡’、‘圭璋’、‘澣衣’、‘席卷’之类当之。然则比者以彼况此,犹文之譬喻,与兴绝不相似也。” 〔九〕

      黎锦熙:“谓所比是抽象的情德。”“切象”犹上文“取类”“切类”,即取譬之意。庄适注:“案上文所举诸例,皆取物寓意者也。”至如“麻衣如雪”〔一〕,“两骖如舞”〔二〕:若斯之类,皆比类者也〔三〕。

      〔一〕

      范注:“《诗.曹风.蜉蝣》:‘蜉蝣掘阅,麻衣如雪。’《传》曰:‘如雪,言鲜洁。’”黎锦熙:“胡承珙曰:‘古者布衣皆谓之麻衣,……如雪者,见其功之至精。’依普通的眼光看来,雪比麻衣,自只重在牠的属性‘白’,但因这篇诗依《小序》说是‘刺奢也’,毛传谓蜉蝣早生夕死,犹有羽翼,以自修饰,以见曹国虽贫,而衣服还讲究漂亮,故比白倒不在乎,而‘鲜洁’和‘精致’的意思,却不能不 在‘雪’的属性里特提出来,作这比喻的解释,以符序意。”〔二〕

      范注:“《诗.郑风.大叔于田》:‘大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正义曰:‘两骖之马,与两服马和谐,如人舞者之中于乐也。’”黎锦熙:“四匹马中央驾辕的叫两服;在旁的叫两骖。四马一齐往前跑,两骖更起劲,象和着音乐的跳舞似的。”〔三〕

      范注:“此所举两例,皆取事物以比形状,与上所云比义者略殊。”

      林东海《说兴象》:“所说的‘比类’和‘比义’,就是明喻和隐喻,指的是修辞手法,即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所说的‘积极修辞’。这种修辞借助事物的具体形象,运用富于感性因素的语言,来表达思想感情。”(《文学评论丛刊》第一辑)

      黎锦熙:“以上论诗人之比(分为“意义”与“事类”两大宗)。”

      黄春贵《文心雕龙之创作论》:“所谓比义者,取外物以比义理,有说明之作用。所谓比类者,取外物以比状态,有形容之作用。

      “夫义理之难知者不能说,即以易知者说明之;义理之抽象者不能说,则以具体者说明之。《墨子.小取》篇曰:‘譬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王符《潜夫论.释难》篇曰:‘夫譬喻也者,生于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凡此皆指比有说明之作用。……

      “比既有说明之作用,故用于论说,极易得人首肯,用于辩难,更易使人心服矣。试观《战国策》中游说之士,孰不以设喻见长?即《孟子》书中辩论之语,亦皆以譬喻胜人,如五十步与百步之喻,举一隅与见舆薪之喻,折枝与挟太山之喻,两两相比,义理自显。”

      按:用具体形象来比抽象的品德,叫作“比义”,如“金锡以喻明德”就是;也可以把具体的事物只取其类似的某一点来相比,叫作“比类”,象“麻衣如雪”就是。这种类比的手法,可以应用于多方面:“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楚襄信谗〔一〕,而三闾忠烈〔二〕,依《诗》制《骚》,讽兼比兴〔三〕。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四〕,讽刺道丧〔五〕,故兴义销亡〔六〕。于是赋颂先鸣〔七〕,故比体云构〔八〕;纷纭杂遝〔九〕,信旧章矣〔一○〕。

      〔一〕

      《校证》:“‘楚襄’原作‘襄楚’,梅六次本,张松孙本改作‘衰楚’。冯校云:‘襄楚当作楚襄。’何校本、黄注本作‘楚襄’,今从之。班固《离骚赞序》:‘至于襄王,复用谗言,逐屈原在野。又作《九章》赋以风谏。’此彦和所本。”

      《考异》:“衰楚对下炎汉,从衰是。”〔二〕

      “三闾”,屈原为三闾大夫,主管昭、屈、景三家贵族的事。

      〔三〕

      《札记》:“王逸《楚辞章句.离骚序》云:‘《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配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讬君子,飘风云霓以喻小人。’案《离骚》诸言草木,比物讬事,二者兼而有之。故曰‘讽兼比兴’也。”范注:“《辨骚》篇曰:‘虬龙以喻君子,云蜺以譬谗邪,比兴之义也。’讽兼比兴,‘讽’当作‘风’。楚骚,楚风也。”

      杨明照《文心雕龙范注举正》:“‘讽’字不误。《汉书.艺文志.诗赋略》:‘楚臣屈原,《离骚》爱国,作赋以风(颜注:“风读曰讽”),有恻隐古诗之义。’(王逸《楚辞章句.离骚序》:“《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又《后序》:“屈原履忠被谮,忧悲愁思,独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上以讽谏,下以自慰。”即其义也。)下文‘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正承此而言,若改作‘风’,则不谐矣。”

      斯波六郎:“今更以彦和自身之言求之,以补足杨氏之说。《辨骚》第五云:‘讥桀纣之猖披,伤羿浇之颠陨,规讽之旨也。’《明诗》第六云‘逮楚国讽怨,《离骚》为刺’皆足证此文‘讽’字之正解。”

      胡念贻《论赋比兴》:“屈原诗中的这种比喻,不是通过章首起兴的句式来表现,按说不应该和兴相混。后世称之为比兴,是从《文心雕龙》而来。……《比兴》篇比和兴是分述的,这里却合而言之。既然《楚辞》是‘讽兼比兴’,把它的比喻称为‘比兴’,似乎就有了根据了。然而它和《诗经》中的‘兴兼比’完全不同。刘勰为什么说它‘讽兼比兴’呢?是根据王逸《楚辞章句》。这里(王逸)所说的‘依《诗》取兴’,是来自汉代经师讲《诗经》‘兴义’的穿凿附会之说。”(《文学评论丛刊》第一辑)

      〔四〕

      范注:“《诗.大雅.板》传曰:‘夸毗,体柔人也。’正义引李巡曰:‘屈己卑身求得于人曰体柔。’”

      《尔雅.释训》:“夸毗,体柔也。”郭注:“夸毗,屈己卑身,以柔顺人也。”

      此类辞人,当以枚皋、王褒为代表。《汉书.枚皋传》称皋“诙笑类俳倡,为赋颂,好嫚戏,以故得媟黩贵幸”。武帝出游,皋便从行,每受诏作赋,“曲随其事”,皆得帝意。《汉书.王褒传》称:“宣帝时修武帝故事,……上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议者多以为淫丽不急。……后太子体不安,诏使褒等皆之太子宫,朝夕诵读奇文及所自造作,……太子喜褒所为《甘泉》及《洞箫颂》,令后宫贵人左右皆诵读之。”〔五〕

      《校证》:“‘讽’原作‘诗’,曹学佺曰:‘诗,当作讽,兴起乎风,比近乎赋,兴义销亡,故风气愈下。’按曹说是。王惟俭本正作 ‘讽’,谭校亦作‘讽’,今据改。”范注:“诗刺,当作讽刺。”斯波六郎:“案‘诗刺’谓诗人之讽刺,不必改为‘讽刺’。依上文言‘依《诗》制《骚》’,下文言‘倍旧章矣’可知。……又关于诗刺字之用例,见《奏启》第二十三之‘诗刺谗人’。”

      《考异》:“‘诗’字承上依诗句而言。疑当作‘讽刺’者,误以与‘兴义销亡’句相偶也。然此文宜四句一气读,均两用‘故’字,上言‘诗刺’,下言‘比体’,所以说明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也。范注非。”〔六〕

      《校注》:“按《汉书.艺文志》:‘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足与舍人此文相发。”庄适注:“汉时诗中偶有兴体,赋颂则无之。”

      王季思《说比兴》:“诗中用兴,在汉魏乐府,还时常可以见到。齐梁以下,便少见了。倒是民间歌谣里,直到现在,还很普遍地运用着。《文心雕龙.比兴》篇以为‘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范文澜《文心雕龙注》(按应作《讲疏》)以为‘兴之为义,触物起感,寄讬无端,不特使读者莫测吾意之所在,即作文之人,境迁事过,自读恐亦不能全憭,至于比之为用,可明难言之意,可写难状之形,故后世作者多用比而罕用兴也。’虽似言之成理,但我以后人诗中所以少见兴义,实由下述三个原因:后人作诗,往往先有主题,再事思索,所以出于用心苦吟者多,得之自然触发者少,此其一。齐梁以后,声律之说渐行,绳墨之来愈严,自然之趣愈少,此其二。还有一点,是齐梁以后人论诗,每喜摘一二句来批评;作者也往往有了中间或末尾的句子,再凑成全篇的。……即使初成之句,实系触兴而得,而因为不在篇首,读者自然也不把它当作兴了。如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杜甫的‘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便是篇中之兴。李白的‘相思黄叶落,白露点苍苔’,李长吉的‘昨日菖蒲花,今朝枫树老’,便是篇末之兴。”(《国文月刊》第三十四期)

      白居易《与元九书》:“噫,风雪花草之初,《三百篇》岂舍之乎?顾所用何如耳。设如‘北风其凉’,假风以刺威虐也;‘雨雪霏霏’,因雪以愍征役也。……皆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反是者可乎哉?然则‘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归花先委露,别叶骤辞风’之什,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故仆所谓‘嘲风月,弄花草’而已。”

      黄叔琳评:“非特兴义销亡,即比体亦与《三百篇》中之比差别。大体是赋中之比,循声逐影,拟诸形容,如《鹤鸣》之陈诲,《鸱鸮》之讽谕也。”

      朱星《文心雕龙的修辞论》:“《诗》《骚》是赋比兴都有,到汉赋只有赋比,而兴逐渐销亡了。但在五言诗中兴还是被广泛运用,并未销亡。如《古诗十九首》‘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首二句是兴,第四句是比,第三句是赋。又如‘冉冉孤生竹,结根太山阿;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首二句是兴,第四句是比,第三句是赋。把赋比兴连在一起,可说是修辞的一种新发展。”

      《斟诠》:“良由汉赋铺陈夸饰,直比事类,虽间有兴义之句,但隐于‘纷纭杂遝’之辞,渐至‘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七〕

      斯波六郎:“《春秋左氏传》襄公二十一年:‘然臣不敏,平阴之役,先二子鸣。’杜注:‘十八年晋伐齐及平阴,州绰获殖绰郭最,故自比于鸡斗胜而先鸣也。’”《离骚》:“恐鶗鴃之先鸣。”此处喻辞赋尽先出现。

      〔八〕

      范注:“‘故比体云构’,‘故’字疑衍。”“云”喻盛。“构”,制作。“云构”谓风起云涌。

      〔九〕

      “杂遝”,杂乱众多。

      〔一○〕范注:“‘信’当作倍,倍即背也。”《校证》:“案旧章谓汉以来赋颂,‘信旧章矣’犹言‘由来久矣’。《诠赋》篇:‘信兴楚而盛汉矣。’《杂文》篇‘信独拔而伟丽矣’,《议对》篇‘信有征矣’,句法与此同,范说未可从。”

      《诗.大雅.嘉乐》:“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此处“旧章”指旧有章法。

      《斟诠》:“旧章乃指屈原依《诗》而制之骚体,而汉人赋颂,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故云倍旧章。观于下文‘辞赋用比忘兴,习小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云云,正蒙此‘倍旧章’之语而言。细审上下文意,显而易见。若如王说,解‘信旧章矣’为由来久矣,文颇难通。”

      牟注:“《文心雕龙》全书无‘背’字,《正纬》篇说:‘经正纬奇,倍擿千里。’‘倍’即用背意。”

      《考异》:“范注疑作倍者,因上有‘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又兴义销亡,比体遝杂,是反乎旧章也。故疑作‘倍’,义自可通。但王校云云,指旧章为汉以来赋颂之体,误一。‘信旧章’之‘信’,解作诚然是旧章之是从,则与上诸句不协,误二。再引《诠赋》篇‘信’字句与此句法相同,则自‘炎汉虽盛’,至‘旧章矣’,概不可通,误三。”

      《文心雕龙讲疏》:“彦和以‘兴’名篇,而文中所言,侧重于比。至于比之为用,可明难言之意,可写难状之形,故后世作者多用比而罕用兴也。”又曰:“汉代辞人,专志赋颂,……藻采多而情感薄,故罕见兴义。”

      以上为第二段,从《诗经》中举例说明比兴之并用,《楚辞》也继承这个传统,但汉以后,兴亡而比盛。

      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一〕。宋玉《高唐》云:“纤条悲鸣,声似竽籁〔二〕。”此比声之类也〔三〕。枚乘《菟园》云〔四〕:“焱焱纷纷〔五〕,若尘埃之间白云。”此则比貌之类也〔六〕。贾生《鵩鸟》云:“祸之与福,何异纠纆?”〔七〕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箫》云:“优柔温润,如慈父之畜子也。”〔八〕此以声比心者也。

      〔一〕

      黄春贵《文心雕龙之创作论》:“刘勰尝分比体为四类,唯因交相为用,辗转相比,可至于无穷。……由于前述四类交递为用,遂衍生为后述之六类焉。杜牧《樊川文集.李贺诗集序》曰:‘元和中,韩吏部亦颇道其歌诗:“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不足为其勇也;瓦棺篆鼎,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不足为其色也;荒国陊殿,梗莽丘陇,不足为其怨恨悲愁也;鲸呿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据此则更可将比体分为九类矣。”

      黄春贵:“至若状态之难以说明者,则取类似之外物巧为形容之。魏庆之《诗人玉屑》卷六引梅尧臣之言曰:‘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此种写景功夫,即形容之作用也。……由于此辈名家,绘述山川风土,描写云霞景物,极尽形容之能事,后世文人,推波助澜,其流益广。……

      “不仅写景者如此,凡无可说明而不得不以形容出之者,亦每以譬喻以极其穷。如声音不易说明,则用譬喻以形容之。白居易《琵琶行》曰:‘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流泉水下滩。’此即彦和所谓‘比声之类’。再如人之丰神体态不易说明,亦多用譬喻以形容之。如曹植《洛神赋》曰:‘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此即《比兴》篇所谓‘比貌之类’。凡此种种,皆藉譬喻以见形容之妙也。”〔二〕

      “纤条”,细枝也。《文选.高唐赋》:“纤条悲鸣,声似竽籁,清浊相和,五变四会。”五臣向注:“纤,细也,风吹细条,似竽籁之声。竽,笙属;籁,箫也。”〔三〕

      黎锦熙:“拿乐器的声音比风动树林枝条的声音,物虽不同类,还同是声音,不算上乘。”〔四〕

      《诠赋》篇:“枚乘《菟园》,举要以会新。”〔五〕

      枚乘《梁王菟园赋》:“西望西山:山鹊野鸠,……被塘临谷;翱翔群熙,交颌接翼,……往来霞水,离散而没合,疾疾纷纷,若尘埃之间白云也。”黎锦熙据《古文苑》及《艺文类聚》改“焱焱”为“疾疾”。焱,矣敛切。焱焱,光彩也。梅注:“音标。”

      李详《补注》:“《札移》云:案枚赋见《古文苑》,‘焱焱’作‘疾疾’,误,当据此正之。”

      《校注》:“按从三‘火’之‘焱’与从三‘犬’之‘猋’音义俱别。枚乘此段写鸟,合是‘猋’字。‘猋猋纷纷’,盖形容众鸟‘往来霞水,离散没合’之变化多端,不可名状。”《校证》径作“猋猋”。

      〔六〕

      《校证》:“以上下文例求之,(“则”字)不当有,今删。”〔七〕

      《校证》:“‘鸟’原作‘赋’,顾云当作‘鸟’。案以上下文例求之,顾校是,今据改。”《校注》:“此段所引《高唐》、《菟园》、《洞箫》、《长笛》、《南都》诸赋,皆未箸‘赋’字,此亦应尔。《诠赋》篇亦引《菟园》、《洞箫》、《鵩鸟》诸赋,而《鵩鸟》正不作《鵩赋》。”黎锦熙:“《鵩鸟赋》:‘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忧喜聚门兮,吉凶同域。……夫祸之与福兮,何异纠纆。’《鵩鸟赋》只是谈理,却善用比。”《文选》李善注:“《字林》曰:‘纠,两合绳;缠,三合绳。’应劭曰:‘祸福相与为表里,如纠缠绳索相附会也。’臣瓒曰:‘纠,绞也;缠,索也。’《鹖冠子》曰:‘祸与福如纠缠也。’”五臣向注:“纠缠,绳索也。两股相缠,言祸福相纠缠亦如之。”〔八〕

      《校证》:“‘畜’原作‘爱’,梅云:‘本赋作“畜”字。’黄本据改。”《校注》:“‘畜’,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崇文本作‘爱’,……何焯改‘畜’……按梅本有校语云:‘本赋作畜字。’是黄氏据《文选.洞箫赋》改为‘畜’也。意舍人所见本有作‘爱’者,不然,‘爱’‘畜’二字之形不近,何由致误?”

      《缀补》:“案明嘉靖本‘畜’作‘爱’,《古诗纪》引同。”

      黄注:“〔王褒《洞箫赋》:〕听其巨音,则周流泛滥,并包吐含,若慈父之畜子也。〔又云:〕优柔温润,又似君子。”五臣向注:“闻其大音,周流泛滥而广远,并包众声,吐含和乐,乃如慈父之于子也,包含仁爱以养之。……畜,养也。”黎锦熙谓:“(刘勰)引此赋句误;且宜云‘以心比声’(即依原句,亦当作“以声比于心’讲)。这段除雷霆外,都是与声不相干的事物,乃比喻法的上乘。”“畜”,抚养。

      马融《长笛》云:“繁缛络绎,范蔡之说也。”〔一〕此以响比辩者也〔二〕。张衡《南都》云:“起郑舞,□曳绪。”〔三〕此以容比物者也〔四〕。若斯之类,辞赋所先〔五〕;日用乎比,月忘乎兴;〔六〕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七〕。

      〔一〕

      《文选》“络绎”作“骆驿”。李善注:“辞旨繁缛,又相连续也。《说文》曰:‘缛,彩饰也。’范雎、蔡泽,并辩士也。”

      五臣铣注:“范,范雎也,说秦而为秦相;蔡,蔡泽也,说范雎而代其相位,皆辩士也。笛声繁多相连不绝,如范雎,蔡泽之说辞也。”〔二〕

      黎锦熙:“此隐喻法。”〔三〕

      《校证》:“‘□曳’原作‘□抽’,梅案本赋改。”张衡《南都赋》:“坐南歌兮起郑□,白鹤飞兮茧曳绪。”李善注:“《楚辞》曰:‘二八齐容起郑舞。’王逸曰:‘郑国□也。’白鹤飞兮茧曳绪,皆舞人之容。”“□曳绪”,犹蚕曳丝绪而相连。〔四〕

      范注:“此云以容比物,似当作以物比容也。”

      斯波六郎:“案从上文‘此以声比心者也’、‘此以响比辩者也’之例推之,原文‘以容比物’为佳。‘起郑舞’谓‘容’,‘□曳绪’谓物。上文之‘此以物比理者也’疑或不应作‘此以理比物者也’耶?”〔五〕

      “辞赋所先”即“辞赋所重”。

      〔六〕

      《札记》:“自汉以来,词人鲜用兴义,固缘诗道下衰,亦由文词之作,趣以喻人,苟览者恍惚难明,则感动之功不显。用比忘兴,势使之然,虽相如、子云,未如之何也。然自昔名篇,亦或兼存比兴,及时世迁贸,而解者祗益纷纭,一卷之诗,不胜异说。九原不作,烟墨无言。是以解嗣宗之诗,则首首致讥禅代;笺杜陵之作,则篇篇系念朝廷。虽当时未必不讬物以发端,而后世则不能离言而求象。由此以观,用比者历久而不伤晦昧,用兴者说绝而立致辨争。当其览古,知兴义之难明,及其自为,亦遂疏兴义而希用,此兴之所以浸微浸灭也。”

      《讲疏》:“案屈原制骚,义同风雅,自汉代辞人,专志赋颂,乏讽刺之义,故日用乎比,月忘乎兴,盖藻多而情感薄,故罕见兴义也。”此处虽然详比略兴。但是刘勰盖兼重比兴,所以指斥辞人的用比忘兴。

      《校释》:“考兴之为义,虽精于比;而其为用,则狭于比。其故有二:一者兴之讬物,但节取与情相发之一义以发端,不易敷为全篇。《国风》之咏关雎,《九歌》之赋秋兰是也。比则依情讬义,可以曲折相附。《诗》之《螽斯》,赋之《穷鸟》是也。二者兴者物来感情,出于无心,遑论后人难以意逆,即作者当时,亦或流露于不自觉。而赋体本以敷布为用。敷布云者,盖有经营结构之功,与无心而发者异趣。是以唐诗宋词,讬兴尚多;而汉魏辞赋,兴义转亡,体实限之也。舍人此篇辞意,虽惜兴义之销亡,而薄比体之代用,然于比兴二体盛衰之故,已能窥见本源。”〔七〕

      《注订》:“周人之作指《三百篇》。‘谢’犹‘逊’也。”黎锦熙:“以上论赋家之比,并分类。”

      王元化《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由于他坚持比兴必须综合在一起,因此肯定了‘讽兼比兴’的《离骚》,而批评了‘用比忘兴’的辞赋。他侧重论比的原因,正针对了汉季以来‘兴义销忘’的现象而发的。这不但不是对兴义的忽略,相反倒是对兴义的重视。《比兴》篇说:‘炎汉虽盛,……信旧章矣。’分明含有贬责的意思。至于下文说到魏晋以来的辞赋‘日用乎比,……所以文谢于周人也’,就可作为这一点的明证。照刘勰看来,如果不能通过现实表象去揭示现实意义,而仅仅把艺术形象作为可描写外在现象的单纯手法,那么,这就变成一种‘习小而弃大’的雕虫小技了。‘用比忘兴’也就是徒知切象,不知示义,徒知拟容,不知取心的意思。”至于扬、班之伦,曹、刘以下,图状山川,影写云物,莫不织综比义〔一〕,以敷其华,惊听回视〔二〕,资此效绩〔三〕。

      〔一〕

      《校证》:“‘织’原作‘纤’,何黄并云:‘疑作织。’案作‘织’是,《正纬》篇亦有‘织综’语,今据改。”

      《札记》:“‘纤’当为‘织’字之误。”“织综”,错综交织。

      〔二〕

      《校注》:“《汉书.扬雄传上》(《甘泉赋》):‘目骇耳回。’颜注:‘言惊视听也。’《文选》李注:‘《苍颉》篇曰:骇,惊也。回,谓回皇也。’”“回皇”,眩惑。

      〔三〕

      《左传》文公八年:“效节于府人而出。”杜注:“效犹致也。”“致绩”,获得成绩。

      《斟诠》:“兴之为体,可谓至矣妙矣,讬象以明义,因小以见大,……惟其‘依微以拟义’,隐而不显,又‘明而未融’,必待先贤之‘发注而后见’,浅学无由觇其奥府,遂使后世文人避难趣易,重比忘兴,……而辞赋之作,趣以喻人,苟取义差在毫厘,会情寄在幽隐,则感人之功不显,动人之情晦涩矣。故曹刘以下,莫不织综比义,亦无怪其然也。”又安仁《萤赋》云:“流金在沙。”〔一〕季鹰《杂诗》云:“青条若总翠。”〔二〕皆其义者也〔三〕。故比类虽繁,以切至为贵〔四〕;若刻鹄类鹜〔五〕,则无所取焉〔六〕。

      〔一〕

      《训故》:“潘岳《萤火赋》:‘飘飘颎颎,若流金之在沙。’岳字安仁。”“颎”,同“炯”。《楚辞.九思.哀岁》:“神光兮颎颎。”〔二〕

      《校注》:“‘杂’,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两京本、胡本、训故本、文津本作‘春’。……按《文选》卷二九题作《杂诗》,覆按其词,实写暮春(篇首即箸“暮春”二字)景象,似以作‘春’为是。”《校证》:“徐校作‘杂’,案季鹰《杂诗》,《文选》入杂诗内,诗中正有‘青条若总翠’语。作‘春’者误。”

      《考异》:“从春者,以其诗为咏春草也。然目为杂诗者,杂体中有写春之句也,从‘杂’是。”

      范注:“张翰《杂诗》:‘青条若总翠,黄华如散金。’诗载《文选》。”黎锦熙:“翠,翡翠,绿玉;又青羽鸟,羽可为饰。”又:“这黄华是指三月间开的菜花,田园林野,到处都有,所以像散金。”李白《金陵送张十一再游东吴》:“张翰黄花句,风流五百年。”即指此。

      〔三〕

      斯波六郎:“‘义’疑‘美’之误。盖与《论说》第十八‘然亦其美矣’同一句法。”〔四〕

      “切至”,贴切。《祝盟》篇:“感激以立诚,切至以敷辞。”刘勰主张比要恰如其分地说明事物,使物、辞、意三者贴切。

      郭绍虞王文生《论比兴》:“《文心雕龙》早就提出:‘比类虽繁,以切至为贵。’《诗品序》也说过:‘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切至’就是准确,即是切;‘直寻’就是直接源自生活,即是‘类’。明清作者发扬这一思想,一再强调比法的这一特点,所以……说:‘贴切此人此事,丝毫不容假借,方是题目佳境。’(《随园诗话》卷一)”

      纪评:“亦有太切转成滞相者。”《札记》:“切至之说,第一不宜沿袭,第二不许蒙笼,纪评谓太切转成滞相,按此乃措语不工,非体物太切也。”《注订》:“体物太切者,词必滞塞,盖切不切以词为归。黄氏所谓不工,纪氏所谓转滞,皆指修词而言,故太切则词必滞,此不易之论,黄氏之说非。”〔五〕

      梅注:“‘鹄’元作‘鹤’,谢改。”黄注:“马援《与兄子书》:‘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按此即《诫兄子严敦书》。“鹄”是天鹅,“鹜”是野鸭。

      《史通.叙事》:“洎乎中代,其体稍殊,或拟人必以其伦,或述事多比于古。……而今之所作,有异于事。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轻事雕彩。或体兼赋颂,词类俳优,文非文,史非史。譬夫乌孙造室,杂以汉仪,而刻鹄不成,反类于鹜者也。”〔六〕

      黎锦熙:“以上比之杂例,并批评。”

      第三段举例说明比的类别及其运用变化,总的要求是“以切至为贵”。

      赞曰:诗人比兴〔一〕,触物圆览〔二〕。物虽胡越,合则肝胆〔三〕。拟容取心〔四〕,断辞必敢〔五〕。攒杂咏歌〔六〕,如川之涣〔七〕。

      〔一〕

      王元化《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根据刘勰的说法,比兴含有二义。分别言之,比训为‘附’,所谓‘附理者,切类以指事’。兴训为‘起’,所谓‘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这是比兴的一种意义。还有一种意义,则是把比兴二字连缀成词,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看。《比兴》篇的篇名以及《赞》中所谓‘诗人比兴’,都是包含了更广泛的内容的。在这里,‘比兴’一词可以解释作一种艺术性的特征,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艺术形象’一语。”日人□田新《文心雕龙比兴篇疏》:“比兴一词与诗人讽谏之意关系密切,再考虑到后代对‘兴讬’‘兴寄’这些近义词的发挥,……《文心雕龙》中比兴一词的意义,……是指受万象触发而产生的、成为文学产生契机的感兴。”(《中华文史论丛》一九八五年第二辑)

      〔二〕

      “圆”,精密。我国古代学者,每以圆象事物。《周易.系辞》:“圆而神。”《淮南子.主术训》:“智圆。”佛家翻译佛书,尤惯用圆,若《楞严经》“圆妙”,“圆音”,“圆通”,“圆融”,《圆觉经》“圆悟”,“圆览”,“圆照”。刘勰通佛理,作本书亦多言“圆”。《丽辞》:“理圆事密。”《风骨》:“骨采未圆。”《论说》:“故其义贵圆通。”《体性》:“思转自圆。”《明诗》“思无定位,鲜能圆通。”《知音》“故圆照之象,务先博观。”《总术》:“自非圆鉴区域,大判条理。”《指瑕》:“虑动难圆。”《杂文》:“事圆而音泽。”本篇曰“圆览”,言精密观察。

      〔三〕

      《校注》:“按《淮南子.俶真》篇:‘是故自其异者视之,肝胆胡越。’(《庄子.德充符》篇作“楚越”)高注:‘肝胆,喻近;胡越,喻远。’舍人语意本此。黄注引《庄子》外,复引《孔丛子》以释胡越,不啻画蛇添足矣。《附会》篇:‘善附者,异旨如肝胆;拙会者,同音如胡越。’语意与此亦同。”

      文学上的高手,通过类似联想(约相当于比)和接近联想(约相当于兴),能把毫不相关的东西来相比,这就是“物虽胡越,合则肝胆”。这样就创造出更优美的形象来。

      〔四〕

      “拟容”出于《易.系辞上》:“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诠赋》篇:“触兴致情,因变取会,拟诸形容,则言务纤密;象其物宜,则理贵侧附。”

      王元化《释〈比兴〉篇“拟容取心”说》:“‘拟容取心’合起来的意思:塑造艺术形象,不仅要摹拟现实的表象,而且还要摄取现实的意义,通过现实表象的描绘,以达到现实意义的揭示。”又:“他认为比属于描绘现实表象的范畴,亦即拟容切象之义。兴属于揭示现实意义的范畴,亦即取心示理。”

      钟子翱、黄安祯《刘勰论写作之道》:“此指比兴兼用。拟容,比拟形貌;比多如此。取心,撮取事物的内在意义;兴多如此。”

      张少康《中国古代文学创作论》:“‘拟容’是对物象的描绘,而对物象的描绘并不只限于它的外表形态,也包括它的内在精神。而‘取心’则主要是取作者寓于所拟之‘容’的‘心’。当然作者之‘心’是借物象之含义而体现出来的,物象中所包含的现实意义虽有它的客观性,但在文学艺术中,它是作为作者意图的体现者而出现的。”〔五〕

      黄注:“《史记.李斯传》:赵高曰:顾小而忘大,后必有害;狐疑犹豫,后必有悔。断而敢行,鬼神避之,后必有功。”

      《斟诠》:“决断文辞,必须果敢。”“断辞”亦可解作措辞。

      〔六〕

      “攒杂”,聚集,指将比兴交织在诗赋中。

      〔七〕

      《札记》:“‘涣’字失韵,当作‘澹’,字形相近而误。澹淡,水貌也。”

      牟注:“涣,水盛貌。《诗经.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毛传:‘春水盛貌。’”

      夸饰 第三十七

      范注:“案《比兴》篇云:‘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盖比者,以此事比彼事,以彼物比此物,其同异之质,大小多寡之量,差距不远,殆若相等。至饰之为义,则所喻之辞,其质量无妨过实,正如王仲任(充)所云:‘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庄子》亦云:‘两喜必多溢美之言,两恶必多溢恶之言。’夸饰之文,意在动人耳目,本不必尽合论理学,亦不必尽符于事实,读书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斯为得之。《说文》:‘夸,奢也。从大,于声。’艸部:‘芋,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芋也。’今从大、于会意,有大过惊人之义。彦和所谓‘验理则理无可验,穷饰则饰犹未穷’者也。”

      《注订》:“夸,《说文》:‘奢也。’《吕氏春秋.下贤》篇:‘富有天下而不骋夸。’注:‘夸,诧而自大也。’又《周书.谥法》:‘华言无实曰夸。’又与‘夸’同。经典中多用‘夸’。夸,词诞也,亦见《说文》。则‘夸’‘夸’字通。‘饰’,与‘拭’通,《说文》:‘刷也。’刷治洁清之也。凡踵事增华,皆谓之饰,则引伸之义,《大戴.劝学》:‘远而有光者饰也。’据此所谓夸饰者,壮其辞以为之饰,使览之者加意焉,此夸饰之的也。”

      至于夸饰之作用,《札记》谓:“总而言之,文有饰词,可以传难言之意;文有饰词,可以省不急之文,文有饰词,可以摹难传之状;文有饰词,可以得言外之情。”

      傅庚生《中国文学批评通论》(本篇所引傅氏语同此):“左思《三都赋序》云:‘且夫玉卮无当,虽宝非用;侈言无验,虽丽非经。而论者莫不诋讦其研精,作者大氐举为宪章,积习生常,有自来矣。余既思摹《二京》,而赋《三都》,其山川城邑,则稽之地图;其鸟兽草木,则验之方志;风谣歌舞,各附其俗;魁梧长者,莫非其旧。何则?发言为诗者,咏其所志也;升高能赋者,颂其所见也。美物者贵依其本,赞事者宜本其实。匪本匪实,览者奚信?’则以科学之态度临文,不谙夸饰之旨,不但翦扬马之甚泰,且废班张之润色,非知文之论已。皇甫谧《三都赋序》云:‘古人称不歌而诵谓之赋,然则赋也者所以因物造端,敷弘体理,欲人不能加也。引而申之,故文必尽美;触类而长之,故辞必尽丽。’……‘因物造端’,极美尽丽,契于饰矣;‘触类而长’,‘人不能加’,几于夸矣。而一归之‘美丽之文’,说胜太冲多许。”

      黄春贵《文心雕龙之创作论》(《斟诠》略同):“夸饰之方式无穷,要而言之,不外放大或缩小两大类,各依时间、动作、性质、数量,又可分为四种:

      (甲)放大之夸饰:所谓放大,乃推广范畴,极言其大之描述。指时间,极言其快;指动作,极言其速;指性质,极言其壮;指数量,极言其多。正如银幕上之放大镜头,在重要时刻,将剧情予以一种放大之影像也。

      (一)指时间之快者──《庄子.知北游》:‘人生天地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二)指动作之速者──《六韬.军势》:‘巧者一决而不犹豫,是以疾雷不及掩耳。’

      (三)指性质之壮者──骆宾王《为徐敬业讨武曌檄》:‘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恶则山岳崩颓,叱吒则风云变色。’

      (四)指数量之多者──《战国策.齐策》:‘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

      (乙)缩小之夸饰:所谓缩小,乃放大之反,极言其小之描述。指时间,极言其慢;指动作,极言其缓;指性质,极言其弱;指数量,极言其少。髣佛银幕上之远缩镜头,将各方之事物集中于一微细之焦点也。

      (一)指时间之慢者──《诗经.王风.葛屦》:‘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二)指动作之缓者──《水经.江水注》:‘朝发黄牛,暮宿黄牛,三朝三暮,黄牛如故。’

      (三)指性质之弱者──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孙权小子,未辨菽麦,要领不足以膏齐斧,名字不足以洿简墨。’

      (四)指数量之少者──司马迁《报任安书》:‘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

      至于放大与缩小夸饰,对比映衬,交替用者,亦在在有之。如司马迁《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一言其重,一言其轻,以见人死之声价悬殊。……《北史.文苑传序》:‘及明皇御历,文雅大盛。学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一言极多,一言极少,以见学成之不易也。”

      按:夸饰含有夸张和修饰两方面的意义,也可以说是夸张性的修饰。

      夫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一〕。神道难摹〔二〕,精言不能追其极〔三〕;形器易写〔四〕,壮辞可得喻其真〔五〕。才非短长,理自难易耳〔六〕。

      〔一〕

      《易.系辞上》:“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正义:“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凡有以无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后形。是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故自形外已上者谓之道也;自形内而下者谓之器也。形虽处道器两畔之际,形在器不在道也。既有形质,可为器用,故云形而下者谓之器也。”〔二〕

      《易.观卦》彖辞:“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正义:“神道者,微妙无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见,不知所以然而然,谓之神道。”《正纬》:“夫神道阐幽,天命微显。”〔三〕

      《斟诠》:“精言,犹微言。《吕览.精谕》:‘有事于此,而精言之而不知。’高注:‘精,微。’《汉书.艺文志》:‘昔仲尼没而微言绝。’颜师古注:‘精微要妙之言。’”《神思》篇:“言所不追,笔固知止。”“追其极”谓尽情表达出来。

      〔四〕

      《斟诠》:“形器,谓有定形之器也。”《易.系辞上》:“形乃谓之器。”韩注:“成形曰器。”《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形器不存,方寸海纳。”〔五〕

      此句意谓夸大的文词可能表达事物的真象。

      《杂文》篇:“高谈宫馆,壮语畋猎。”“壮词可得喻其真”是说艺术的夸张为了更美更善地体现生活的真实。例如:

      杜甫《古柏行》:“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三《讥谑门》:“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太细长乎?……此亦文章之病也。”宋范镇《东斋纪事》卷四:“杜工部云‘黛色参天二千尺’,其言盖过,今才十丈。古之诗人,好大其事,率如此也。”(又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卷八引《王直方诗话》。)宋黄朝英为杜甫辩护说:“存中性机警,善九章算术,独于此为误何也?古制以围三径一,四十围即百二十尺。围有百二十尺,即径四十尺矣,安得云七尺也?若以人两手大指相合为一围,则是一小尺,即径一丈三尺三寸,又安得云七尺也?武侯庙柏,当从古制为定。则径四十尺,其长二千尺宜矣;岂得以细长讥之乎?”(《渔隐丛话》前集卷八引《靖康缃素杂记》,今本《湘素杂记》无此条)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说:“那便犯了照字直解的错误。”

      宋王观国《学林》卷八:“子美《潼关吏》诗曰:‘大城铁不如,小城万丈余。’世岂有万丈余城耶?姑言其高耳,‘四十围’,‘二千尺’者,姑言大且高也。诗人之言当如此,而存中乃拘拘然以尺寸校之,则过矣。”(又见《渔隐丛话》前集卷八)

      宋范温《诗眼》:“余游武侯庙,然后知《古柏》诗所谓‘柯如青铜根如石’信然,决不可以改,此乃形似之语;‘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云来气接巫峡长,月出寒通雪山白’,此激昂之语。不如此则不见柏之大也。”(见《渔隐丛话》前集卷八)

      别林斯基《一八四二年二月的俄国文学》:“一个人在伟大画家所画肖像中,甚至比他在银板照片上的影像还更像自己,因为伟大的画家用突出的线条把隐藏在这个人内心中的一切东西,也许是构成这个人的秘密的一切东西,全都钩勒出来了。”(《别林斯基论文学》,译文据《马克斯列宁主义美学原理》)

      〔六〕

      二句谓并非作家之才有长短、高下,而是道理本身有难易之别。

      故自天地以降,豫入声貌〔一〕,文辞所被,夸饰恒存〔二〕。虽《诗》《书》雅言〔三〕,风格训世〔四〕,事必宜广,文亦过焉〔五〕。

      〔一〕

      范注:“《礼记.曲礼》:‘定犹与也。’《释文》:‘本作豫。’”郭注:“先事曰豫。《礼记.乐记》:‘禁于未发之谓豫。’”

      《注订》:“豫入声貌者,言声貌皆天地自然之所素定也。《礼记.中庸》:‘凡事豫则立。’注:‘素定也。’”〔二〕

      “被”,被及。二句意谓凡是用文辞写出来的作品,夸饰总是经常存在的。

      〔三〕

      《论语.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四〕

      徐复《文心雕龙正字》:“按‘格’字疑当作‘俗’。《议对》篇云:‘风格存焉。’宋本《御览》误作‘风俗’。但此‘风格’似系‘风俗’之误。”《校证》:“顾校本、黄丕烈引冯本,‘格’作‘俗’。”范注:“《诗大序》:‘风,教也。’《缁衣》:‘言有物而行有格。’注曰:‘格,旧法也。’”“训世”,起到教育作用。

      斯波六郎:“‘格’盖‘俗’之误。‘风俗’谓风化俗,与‘训世’相对为句。”

      《考异》:“风格承《诗》《书》雅言,风俗则失其指归,从‘俗’非。”

      《校注》:“‘格’,谢(恒)钞本作‘俗’。顾广圻校作‘俗’。按‘风格训世’,不可通,作‘俗’是也。‘风’读为‘讽’。‘风俗训世’即《诗大序》‘风,讽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之意。慧皎《高僧传序》:‘明《诗》《书》《礼》《乐》,以成风俗之训。’语意与此同,尤为切证。”

      吴林伯《文心雕龙诸家校注商兑》:“‘风格’是说辞采的法规,犹《文心.章表》曰‘风矩’,《奏启》曰‘风轨’,刘氏从其论文‘宗经’的观点出发,指出经典中的《诗》《书》都是雅正的语言,它以辞采的法规训示世间作者,而‘夸饰’即是其中之一。因此下文在论述《诗》的夸饰以后,接言这些夸饰的诗篇是‘大圣所录,以垂宪章’,与上文‘风格训世’一贯。”〔五〕

      “事必宜广”谓事态需要扩大,“过”谓夸大超过原形。《斟诠》:“彦和以为夸饰乃创作之势所必然,虽雅正如《诗》《书》,亦多夸饰之笔,况以有限之文辞,欲达无穷之情意,遑可拘循表态,墨守成规。故曰:‘事必宜广,文亦过焉。’”是以言峻则嵩高极天〔一〕,论狭则河不容舠〔二〕,说多则子孙千亿〔三〕,称少则民靡孑遗〔四〕;襄陵举滔天之目〔五〕,倒戈立漂杵之论〔六〕,辞虽已甚〔七〕,其义无害也。

      〔一〕

      梅注:“《大雅》:‘嵩高维岳,峻极于天。’”

      范注:“《诗.大雅.崧高》:‘崧高维岳,骏极于天。’《传》曰:‘崧,高貌,山大而高曰崧。岳,四岳也。骏,大;极,至也。’《释文》:‘骏,音峻。’”

      《斟诠》:“‘嵩’与‘崧’同。‘峻’、‘骏’正假字。”

      汪中《释三九》中:“《礼记.杂记》:‘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豚实于俎,不实于豆。豆径尺,并豚两肩,无容不掩。此言乎其俭也。《乐记》:‘武王克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尧、舜之后。’大封必于庙,因祭策命,不可于车上行之。此言乎以是为先务也。《诗》:‘嵩高维岳,峻极于天’此言乎其高也。此辞之形容者也。……辞不过其意则不鬯,是以有形容焉。”(《述学》)

      〔二〕

      梅注:“《卫风》:‘谁谓河广?曾不容舠。’”

      《札移》:“案《诗.卫风.河广》:‘曾不容刀。’《释文》云:‘刀,字书作舠。’(《广雅.释器》及《释名.释舟》并作“●”,同。)彦和依字书作“舠”(《说文》舟部云:“舠,船行不安也,从舟,刖省声,读若兀。”与《诗》“容刀”字音义俱别)。”

      范注:“《卫风.河广》:‘谁谓河广,曾不容刀。’笺曰:‘不容刀亦喻狭,小船曰刀。’《释文》:‘刀如字,字书作舠。《说文》作●,并音刀。’”〔三〕

      梅注:“《诗.假乐》篇。”范注:“《大雅.假乐》:‘干禄百福,子孙千亿;穆穆皇皇,宜君宜王。’笺曰:‘干,求也。十万曰亿。天子穆穆,诸侯皇皇,成王行显显之令德,求禄得百福,其子孙亦勤行而求之,得禄千亿。’”

      《论衡.艺增》云:“《尚书》‘协和万国’,……犹《诗》言‘子孙千亿’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天地,天地祚之,子孙众多,至于千亿。言子孙众多可也,言千亿增之也。夫子孙虽众,不能千亿。诗人颂美,增益其实。按后稷始受邰封,讫于宣王,宣王以至外族内属,血脉所连,不能千亿。夫千与万,数之大名也。万言众多,故《尚书》言‘万国’,《诗》言‘千亿’。”又《儒增》篇云:“百与千,数之大者也。实欲言十,则言百,百则言千也。《诗》曰:子孙千亿。”〔四〕

      梅注:“《诗.云汉》篇。”范注:“《大雅.云汉》:‘周余黎民,靡有孑遗。’笺曰:‘黎,众也。周之众民多有死亡者矣。今其余无有孑遗者,言又饥病也。’正义:‘孑然,孤独之貌。言靡有孑遗,谓无有孑然得遗漏。’朱注:‘孑,无右臂貌;遗,余也。言大乱之后,周之余民无复有半身之遗者。’”

      陈奂《诗毛氏传疏》:“靡有孑遗,是无遗民之义。民因饥馑,饿死无存,此是极尽之词耳。”《说文》:“孑,单也。”

      《孟子.万章上》:“《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论衡.艺增》篇:“《诗》曰:‘维周黎民,靡有孑遗。’是谓周宣王之时,遭大旱之灾也。诗人伤旱之甚,民被其害,言无有孑遗一人不愁苦者。夫旱甚则有之矣,言无孑遗一人,增之也。夫周之民,犹今之民也。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灾,贫羸无蓄积,扣心思雨。……天之旱也,……富贵之人必有遗脱者矣。而言靡有孑遗,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五〕

      梅注:“《书.尧典》:‘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孔传:“汤汤,流貌。洪,大;割,害也。”又:“怀,包;襄,上也。包山上陵,浩浩盛大若漫天。”

      “目”,言也。《谷梁传》闵公元年:“其不目,而曰仲孙,疏之也。”注:“不目,谓不言公子庆父。”〔六〕

      梅注:“《书.武成》: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范注:“《尚书》伪《武成》:‘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正义》:‘《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流漂杵也?”是言不实也。’”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八第一百十九:“余谓诸说皆可,独‘漂杵’之论不然。所以孟子特为武王辨白,正以有害于义。”〔七〕

      《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已甚”,太过。此谓用辞虽然有过火的地方,但在意义上没有妨害。

      孙德谦《六朝丽指》:“《文心雕龙.夸饰》篇:‘言高则峻极于天,言小则河不容舠。’尝引《诗》以明夸饰之义。吾谓夸饰者,即是形容也。《诗经》而外,见于古人文字者,不可殚述。……《尚书.武成》篇:‘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此史臣铺张形容之辞,《孟子》则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以至仁伐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夫《书》为孔子所删定,孟子岂欲人之不必尽信哉!特以《书》言血流漂杵,当知此为形容语,不可遽信其真也。遽信其真,不察其形容之失实,而拘泥文辞,因穿凿附会以解之,斯真不善读书矣。故通乎形容之说,可以读一切书,而六朝之文,亦非苟驰夸饰,乃真善于形容者也。”

      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第十章《夸张》(三):“《论衡.语增》篇云:‘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战,血流浮杵,赤地千里。’……《论衡.艺增》篇云:‘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纣,血流浮杵,助战者多,故至血流如此。皆欲纣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战乎?言血浮杵,亦太过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案武王伐纣于牧之野,河北地高壤,靡不干燥,兵顿血流,辄燥入土,安得杵浮?且周殷士卒,皆□盛粮,无杵臼之事,安得杵而浮之?’《文心雕龙.夸饰》篇云:‘襄陵举滔天之目,……辞虽已甚,其义无害也。’树达按:刘氏以为夸饰者得之,孟子似误以为实事矣。”且夫鸮音之丑,岂有泮林而变好〔一〕?荼味之苦,宁以周原而成饴〔二〕?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三〕。

      〔一〕

      梅注:“《鲁颂》:‘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黮,怀我好音。’”《札记》:“《诗》毛传云:‘鸮,恶音之鸟也。’”“鸮”,猫头鹰。郑笺:“怀,归也。言鸮恒恶鸣,今来止于泮水之木上,食其桑黮,为此之故,故改其鸣,归就我以善音,喻人感于恩则化也。”朱注:“泮水,泮宫之水也。”

      《斟诠》:“泮林,泮宫之林木也。《说文》:‘泮,诸侯乡射之宫,西南为水,东北为墻。’《文献通考.学校考》:‘ 朱子曰:《王制》论学,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二〕

      范注:“《诗.大雅.绵》:‘周原膴膴,堇荼如饴。’笺云:‘广平曰原,周之原地,在岐山之南,膴膴然肥美,其所生菜,虽有性苦者,甘如饴也。’”朱注:“饴,饧也。”朱骏声曰:“古以芽米熬之成液,今或用大麦为之,再和之以□,则成饧。”即今麦芽糖。

      〔三〕

      《荀子.性恶》篇:“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

      《斟诠》:“矫饰,谓作伪文饰也。《后汉书.章帝纪》:‘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案:矫,诈也。见《玉篇》。此处用之,作过份夸饰解。”

      顾随先生《夸饰篇后记》上:“把刘勰的《夸饰》同王充的《艺增》比较一下,显而易见有两点不同:一、对于夸饰,王充取否定的态度,刘勰却是肯定的。二、王充就读者的效果而言,他说:‘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刘勰就夸张的动机而言,他说:‘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关于第二,刘勰和王充似乎相反,实则相成;有了前者的动机,才有后者所说的效果。说得再清楚一点,就是:正是为了誉人增美,使闻者快意,毁人增恶,使听者惬心,才能够‘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存心要把一个人说得更好一点,所以就用艺术夸张的手法)’。倘使作者的情感和感觉不真实,不深刻,纵使誉人增其美,闻者也不会快其意;纵使毁人益其恶,听者也不会惬于心了。这不尽是语言技巧的问题。”(《河北日报》,一九五九年六月七日)

      又《夸饰篇后记》中:“刘知几的‘望表而知里’。──《史通》的第二十一篇是《浮词》,它的内容有关于艺术夸张。刘知几在这一篇里说:‘至于本事之外,时寄抑扬(时时带着褒贬),此乃得失禀于片言,是非由于一句。’这样论史,就很近于《夸饰》篇的论文:‘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而刘知几说得更完全些,因为刘勰只提到了褒,而忘记了贬。

      “刘知几在作上面那一结论以前,曾举出了史书上的几个例子。其中一个是《史记.酷吏传》写郅都说:匈奴人都怕郅都,扎个草人,说是郅都,用箭来射,也射不中。刘知几认为这是《史记》的夸张地方。但是他认为史家可以这样写。他不象王充那样死板地求真。”大圣所录,以垂宪章〔一〕。孟轲所云〔二〕,“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也〔三〕。

      〔一〕

      “宪章”,谓法制。《晋书.张华传》:“晋史及仪礼宪章并属于华。”〔二〕

      《校证》:“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钟本、梁本、日本刊本、王谟本、张松孙本,无‘所’字。冯本、汪本、佘本、张之象本、两京本、《四库》本无‘云’字。王惟俭本‘云’作‘谓’。”按元刻本无“云”字。何义门校于“云”字上加“所”字。

      宋范温《诗眼》:“激昂之言,孟子所谓‘不以文害意,不以辞害志’,初不可形迹考,然如此,乃见一时之意。”(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八)激昂之言即夸饰之词。

      〔三〕

      《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赵岐注:“文,《诗》之文章,所引以兴事也;辞,诗人所歌咏之辞;志,诗人志所欲之事;意,学者之心意也。”焦循《正义》:“辞谓篇章也。”又以为:“《诗》之文章,即辞之文采也。”二句意谓解说《诗经》的人不要因为表面的文采修饰而妨害对整个辞句的理解,也不要因为某些辞句而妨害对作者用意的理解。

      以上为第一段,从事理本身以及《诗》《书》运用夸饰的传统经验说明夸饰在文学创作中的必要性。

      自宋玉、景差,夸饰始盛〔一〕。相如凭风〔二〕,诡滥愈甚〔三〕。故上林之馆,奔星与宛虹入轩〔四〕;从禽之盛,飞廉与焦明俱获〔五〕。

      〔一〕

      黄注:“《(文选)风赋》:‘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宋玉、景差侍。’注:‘宋玉、景差,楚大夫。’”景差作品大都亡佚。

      范注:“扬雄《法言.吾子》篇:‘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屈原,诗人之赋也,尚存比兴之义;宋玉以下,辞人之赋也,则夸饰弥盛矣。”

      《史记.屈原列传》:“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校注》:“《文选》皇甫谧《三都赋序》:宋玉之徒,淫文放发,言过于实,夸竞之兴,体失之渐,风雅之则,于是乎乖。”

      按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墻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孪耳,齞(音砚)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熟察之,孰为好色者矣。”傅庚生《中国文学欣赏举隅》:“此言美丑皆似太夸,然愈夸乃愈见其文笔之可喜也。”

      黄春贵:“此言夸饰文学之盛行,始于宋玉、景差之徒,彼二人者,上承屈原之流沫,下启汉赋之先鞭,张皇铺陈,崇尚淫丽,渐失诗人比兴之义。”〔二〕

      “凭”,凭借,依据。

      斯波六郎:“范注:‘《汉书.司马相如传》:相如既奏《大人赋》,天子大悦,飘飘有陵云气游天地之间意。’案‘凭风’乘其风势之意,承上句之‘……夸饰始盛’,且应下文之‘……酌其余波’。范注引相如文无任何关系。《辨骚》第五之‘是以枚贾追风’,《论说》第十八之‘并顺风以讬势’,与‘风’有类似之意。”

      《斟诠》:“言司马相如依凭宋玉景差之夸饰风气也。……此风字承上句‘夸饰始盛’而言。”〔三〕

      《体性》篇:“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校注》:“按《史记.司马相如传》:‘无是公言天子上林,广大山谷水泉万物,及子虚言楚云梦所有甚众,侈靡过其实。’”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十四“无是公言天子上林广大……侈靡过其实”条附案:“左思《三都赋序》、《文心雕龙.夸饰》篇并称相如之赋诡滥不实。余谓上林地本广大,且天子以天下为家,故所叙山谷水泉,统形胜而言之。至其罗陈万物,亦惟麟凤蛟龙一二语为增饰。观《西京杂记》、《三辅黄图》,则奇禽异木,贡自远方,似不全妄。况相如明着其指,曰子虚、乌有、亡是,特主文谲谏之义尔。不必从地望所奠,土毛所产,而较有无也。程氏《雍录》(卷九)曾辨之。”〔四〕

      范注:“《文选.上林赋》:‘于是乎离宫别馆,弥山跨谷。……奔星更于闺闼,宛虹拖于楯轩。’李善注:‘奔,流星也。行疾,故曰奔。’如淳曰:‘宛虹,屈曲之虹也。’应劭曰:‘楯,栏槛也。’司马彪曰:‘轩,楯下版也。’”〔五〕

      《校证》:“‘焦明’原作‘鹪鹩’,梅云:‘案本赋作焦明。’王惟俭本作‘焦明’。案此浅人习见‘鹪鹩’,鲜见‘焦明’,致误,今据改正。”

      范注:“又(《上林赋》):‘于是乎背秋涉冬,天子校猎。……椎蜚廉,弄獬豸,……捷鹓鶵,掩焦明。’郭璞曰:‘飞廉,龙雀也,鸟身鹿头。’李善曰:‘掩,取也。《乐汁图》曰:焦明状似凤凰。’案鹪鹩应依本赋作焦明。”

      “从”,纵也。“从禽”,谓天子出猎,侍者驱逐禽鸟,使随从天子,供其射猎。

      《斟诠》:“从禽,谓追逐禽兽。《易.屯》:‘即鹿无虞,以禽从也,君子舍之。’从,逐也,见《诗.齐风.还》‘并驱从两肩兮’毛传。”《广雅.释鸟》:“焦明,凤凰属也。”及扬雄《甘泉》〔一〕,酌其余波〔二〕;语瑰奇则假珍于玉树〔三〕,言峻极则颠坠于鬼神〔四〕。

      〔一〕

      “甘泉”,汉宫名,本因秦离宫,原来即奢侈,而武帝复增修之。扬雄作《甘泉赋》以讽。

      〔二〕

      《斟诠》:“酌其余波,谓参取司马相如之流风余韵也。酌,参酌择取之意。……余波……此处指水之末流言,引申有‘流风余韵’之意。”〔三〕

      “瑰”即瑰;“瑰奇”,珍贵奇异。

      黄注:“扬雄《甘泉赋》:‘翠玉树之青葱兮。’注:‘《汉武帝故事》曰:上起神屋,前庭植玉树,珊瑚为枝,碧玉为叶。’”

      《斟诠》:“假珍,见左思《三都赋序》:‘假称珍怪,以为润色。’”〔四〕

      黄注:“《甘泉赋》:鬼魅不能自逮兮,半长途而下颠。注:言鬼魅至此亦不能上,至半途而颠坠也”。范注引李善注曰:“逮,及也。《尔雅》曰:颠,陨也。”至《东都》之比目〔一〕,《西京》之海若〔二〕,验理则理无可验〔三〕,穷饰则饰犹未穷矣〔四〕。

      〔一〕

      范注:“《文选》班固《西都赋》曰:‘揄文竿,出比目。’李善注曰:‘《说文》曰:揄,引也。音头。’‘《尔雅》曰: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此云《东都》,盖误记也。”〔二〕

      范注:“《文选》张衡《西京赋》:‘海若游于玄渚。’薛综注曰:‘海若,海神。’”又:“顾千里曰:‘左太冲《三都赋序》云:然相如赋《上林》而引卢橘夏熟,扬雄赋《甘泉》而陈玉树青葱。班固赋《西都》而叹以出比目,张衡赋《西京》而述以游海若。’”〔三〕

      《校证》:“‘可’原作‘不’,纪云:‘不验当作可验。’案纪说是,今据改。”徐复《正字》:“不验疑当作以验,‘不’‘以’形近。”〔四〕

      “未穷”是说尚未极尽夸张之能事。

      斯波六郎:“案此一节应本于《三都赋序》之‘然相如赋上林而引卢橘夏熟,……于义则虚而无征’。就中之‘假珍于玉树’及‘验理则理无可验’,直据彼之‘假称珍怪’及‘于义则虚而无征’,殆不容疑。”

      王观国《学林》“《三都赋序》”条为司马相如诸人辩护,谓‘卢橘夏熟’云云,正所以见上林之富丽,四海之嘉木珍果,莫不移植其中;玉树亦非指天产,本不限于地域;‘以出比目’所以极言感格之所致,虽鱼鸟之飞潜,亦有不召而致者;‘以游海若’盖言武帝好神仙,治太液池,有蓬莱、方丈、瀛洲、壶梁,象海中神仙之宅,龟鱼之属以俟神人。是则左思所列举以为疵病者,固未必尽当。”(郭绍虞着《中国文学批评史》引)

      又子云《羽猎》〔一〕,鞭宓妃以饟屈原〔二〕;张衡《羽猎》,困玄冥于朔野〔三〕。娈彼洛神〔四〕,既非魑魅〔五〕;惟此水师,〔六〕亦非魍魉〔七〕。而虚用滥形,不其疏乎〔八〕!此欲夸饰其威,而忘其事义暌剌也〔九〕。

      〔一〕

      《校注》:“‘羽’,黄校云:‘一作校’。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张本、两京本、崇文本亦并作‘校’。……以《通变》篇引‘出入日月,天与地沓’二句而标为‘校猎’证之,此当依诸本作‘校’,前后始能一律。黄氏从梅校径改为‘羽’,非是。”

      徐复《正字》:“按《通变》篇云‘扬雄《校猎》’云云,则彦和固作‘校’字矣。又作校与下文《羽猎》字不复。校猎者,以木相贯穿,总为阑校,遮止禽兽,而猎取之。”

      《考异》:“‘校猎’见司马长卿《上林赋》:‘天子校猎。’又扬子云《羽猎赋序》:‘故聊因校猎,赋以风之。’此‘校猎’二字所本。且以‘羽猎’两见,故此用‘校’也,所以别下句张衡《羽猎》也。非如扬校所云,更与‘出入日月’二句无关。”〔二〕

      黄注:“扬雄《羽猎赋》:鞭洛水之宓妃,饷屈原与彭、胥。《汉书音义》:宓妃,宓羲氏之女,溺死洛水为神。”《文选》李善注:“郑玄曰:‘彭,彭咸也。’晋灼曰:‘胥,伍子胥也。’‘饟’,《汉书》《文选》皆作‘饷’。‘饟’为‘饷’之或字,馈食也,有款待意。《离骚》:‘求宓妃之所在。’”骆鸿凯《文选指瑕》引黄侃云:“二句各为一事,不得联说其谊。此彦和之疏。”《评注昭明文选》:“二句寓远色好德意。”〔三〕

      《校证》:“黄注本、王谟本、张松孙本、纪本、《四库辑注》本,‘玄’作‘元’,避清讳。”黄注:“《左传》:‘昧为玄冥师。’注:‘玄冥,水官,昧为水官之长。’又:‘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按张衡《羽猎赋》文不全,无‘困元冥于朔野’之语。”范注:“严可均辑《全后汉文》有张衡《羽猎赋》残文,无‘困玄冥于朔野’语。”

      《羽猎赋》五臣向注:“羽,箭也,言使士卒负箭而猎也。”

      《左传》昭公十八年:“禳火于玄冥回禄。”杜注:“玄冥,水神。”《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其神玄冥。”郑注:“玄冥,少皞氏之子曰脩曰熙,为水官。”张衡《思玄赋》:“前长离使拂羽兮,后委水衡乎玄冥。”《文选》李善注:“《家语》:‘季康子曰:吾闻玄冥为水正。’”〔四〕

      《校证》:“冯本、汪本、佘本、张之象本、‘娈’作‘栾’,徐校作‘娈’。”按元刻本亦作“栾”。

      斯波六郎:“‘娈彼洛神’据《诗.邶风.泉水》之‘娈彼诸姬’而来者。”毛传:“娈,好貌。”〔五〕

      《校证》:“‘魑魅’,旧本皆如是,梅六次本改作‘罔两’,而黄注本、王谟本、张松孙本、纪本等从之,误矣。”

      黄注:“《左传》:‘魑魅罔两,莫能逢之。’注:‘魑,山神,兽形;魅,怪物。罔两,水神。’”按此见宣公三年。

      〔六〕

      《校注》:“‘师’,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张本、两京本、崇文本、作‘怪’。……《国语.鲁语下》:‘木石之怪,曰夔□□;水之怪,曰龙罔象。’《左传》宣公三年:‘魑魅罔两。’杜注:‘魅,怪物。’是怪字未误。黄本作‘师’,盖据天启梅本改也。”

      按此处“水师”承上文“玄冥”而言,下句又云“亦非魍魉”,可见不应作“水怪”。《斟诠》:“水师,古之水官。《左传》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七〕

      《校证》:“‘魍魉’原作‘魑魅’,今从谢徐校改。王惟俭本、《文通》二二正作‘魍魉’。”〔八〕

      “不其疏乎”,《史通.杂说下》:“且雄哂子长爱奇多杂,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然其撰《甘泉赋》(当云《羽猎赋》)则云‘鞭宓妃’云云,刘勰《文心》已讥之矣。”

      赵西陆《评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彦和联说其谊,实其疏舛,其后刘知几《史通.杂说》篇复据以析扬子《法言》,亦为失考。”〔九〕

      《校证》:“‘此欲夸饰其威,而忘其事义暌剌也’,原作‘此欲夸其威而饰(原脱,梅补)其(何黄并云“下有阙字”)事暌剌也’,今改。”

      《校注》:“黄校云:‘(饰),元脱,(其)下有阙字。’按何本、谢钞本有‘饰’字,梅补是也。‘事’下加豆,文义自通,非有阙脱也。”

      《校释》:“按此句当作‘此欲夸饰其威,而忘其事义暌剌也’。”

      潘重规《文心雕龙札记》:“按:‘此欲夸其威而其事义暌剌也’,正承上‘鞭宓妃’‘困玄冥’而言,不增饰字,文义本明。”徐复《文心雕龙正字》:“按此句不脱,疑而字当在下句义上,正读为‘此欲夸其威,饰其事而义暌剌也’,语自通顺。”“暌”,乖也;“剌”,戾也。

      《事类》篇:“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至如气貌山海,体势宫殿〔一〕;嵯峨揭业〔二〕,熠耀焜煌之状,〔三〕光采炜炜而欲然〔四〕,声貌岌岌其将动矣〔五〕。莫不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也〔六〕。

      〔一〕

      范注:“谓如孙兴公《游天台山赋》、木玄虚《海赋》、郭景纯《江赋》、王文考《鲁灵光殿赋》、何平叔《景福殿赋》之类,并见《文选》。”〔二〕

      黄注:“《西京赋》:‘嵯峨崨嶪。’《上林赋》:‘嵯峨□□。’”按“嵯峨”亦作“□峨”、“●●”、“厜□”,峻险突兀之貌。

      《文选.鲁灵光殿赋》:“嵯峨嶵(崔)嵬。……飞陛揭孽。”李善注:“揭孽,高貌。”〔三〕

      “熠耀”,光明貌。《文选》潘岳《笙赋》:“烂熠爚以放艳。”又何晏《景福殿赋》:“光明熠爚。”李善注:“《说文》:熠,盛光也。爚,火光也。”《说文》:“焜,煌也。”《急就篇》:“靳靷●□色焜煌。”注:“色焜煌者,言其光采盛也。”傅毅《舞赋》:“铺首炳以焜煌。”〔四〕

      《鲁灵光殿赋》:“炜炜煌煌。”李善注:“彩色众多,眩曜不定也。”“然”,同“燃”。

      〔五〕

      《孟子.万章下》:“天下殆哉,岌岌乎。”赵注:“岌岌乎,不安貌也。”《汉书.韦贤传》:“岌岌其国。”颜注:“岌岌,危动貌。”〔六〕

      《校注》:“按‘状’疑当作‘壮’,与下句之‘奇’对。篇首亦言‘壮辞’也。”

      刘绶松《文心雕龙初探》:“夸饰不仅可以加强文章描摹现实的力量,而且还可以增添文章瑰奇的风貌。‘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的确是文学描写现实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有效方法。”(《文学研究》一九五七年第二期)

      刘勰肯定夸饰手法的必要性。像描写山海的气貌,宫殿的体势时,要写出楼台的壮观,写出光采欲燃,岌岌可危的形势。“莫不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都是依靠“夸饰”才能把千奇百怪的形状具现出来。

      以上为第二段,论夸饰在两汉辞赋中的发展情况及其运用之得失。

      于是后进之才,奖气挟声〔一〕;轩翥而欲奋飞〔二〕,腾掷而羞跼步〔三〕。辞入炜烨,春藻不能程其艳〔四〕;言在萎绝,寒谷未足成其凋〔五〕。谈欢则字与笑并〔六〕,论戚则声共泣偕〔七〕。信可以发蕴而飞滞〔八〕,披瞽而骇聋矣〔九〕。

      〔一〕

      《斟诠》:“《左氏僖二十八年传》:‘皆奖玉宝,无相害也。’杜注:‘奖,助也。’……此处作助长解。……《孟子.万章》篇:‘不挟长,不挟贵。’集注:‘挟者,兼有而恃之之称。’此处作‘依恃’或‘凭藉’解。”“奖气挟声”谓助长这种风气,凭藉这种声势。

      〔二〕

      《楚辞.远游》:“鸾鸟轩翥而翔飞。”洪兴祖补注:“《方言》:‘翥,举也。楚谓之翥。’”“轩翥”,飞举貌。《文选》班固《典引》:“三足轩翥于茂树。”《诗经.邶风.柏舟》:“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奋飞”谓高飞。

      〔三〕

      《校注》:“‘掷’,元本、弘治本、汪本、佘本、张本、两京本、……崇文本作‘踯’。……按‘踯’为‘蹢’之后起字,‘掷’又‘踯’之俗体,当据改为‘踯’。”“蹢”,跳踯也。《考异》:“《说文》无‘踯’字,始见于《荀子.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