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上册)

第二节 匈 奴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匈 奴

  匈奴居于汉族之北,是我国古代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它兴起于战国时期,是大漠南北曾披称为鬼方、薰粥、猃狁的各族,经过长期的斗争与融合,于公元前三世纪形成的。其诞生的民族摇篮,在今内蒙古河套及大青山一带。

   匈奴社会经济

  匈奴兴起时,其物质文化已开始进入铁器时代。近数十年来匈奴墓葬的出土文物证明,其中有公元前三世纪前后至一世纪的大量铁器,如铁马嚼、铁镞、铁刀、铁剑、铁镰和铁铧等。铁器文化使匈奴社会生产获得了强大的推动力,促进了畜牧业的繁盛和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从而破坏了原始氏族社会的生产关系,使之转入阶级社会,并为其强盛提供了物质前提。

  匈奴族的经济生活以畜牧业为主,过着逐水草迁徙的生活。畜群是他们的主要财富。畜群以马牛羊为最多,饮食、衣着及其他许多日用品多仰给于牲畜。马的种类很多。公元前200年,冒顿单于以四十万骑兵围刘邦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曾以马的颜色分类编队。西方尽是白马,东方尽是青龙马,北方尽是乌骊(黑色)马,南方尽是骍(赤黄色)马。此外,还有许多奇畜,如橐驼、驴驘、駃騠、騊駼、■騱等。匈奴人从小就熟习骑射,长大后则编为骑兵。他们适应塞北的地理环境和游牧的生活方式,日常“人不弛弓,马不解勒”①,骑马射箭是他们的特长。畜群(马、牛、羊)的生产十分繁盛。史载:公元前127年,汉将卫青出击匈奴,在“河南地”(今年蒙河套南伊盟一带)捕获其牛、羊百余万头。公元前71年,汉与乌孙联兵出击匈奴,校尉常惠等共获其马、牛、羊、驴驘、橐驼等七十余万头。公元89年,汉将窦宪大破北单于于私渠比鞮海(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布苏泊))获其马、牛、羊、橐驼百余万头①。

  匈奴也有农业和手工业。手工业中最重要的当推冶铁业。从出土的匈奴文物可知,匈奴人对于铁器的制造和使用,从公元前三世纪前后开始,已逐渐广泛地深入到生产、生活和军事活动的各个领域。铁工具的出现,是匈奴手工业生产得以发展的技术基础。大量兵器的制造,也是以铁工具为前提。从铁器能自行冶炼,及出产铁器的种类和数量各方面推断,当时匈奴人的冶铁业可能已经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业部门。再从许多刀剑的形式酷似汉式的情形看来,匈奴人的铁器文化不仅受到汉族文化的很大影响,而且可以推测当时的铁匠大多也是来自中原的汉族匠人。

  手工业中,铸铜业也相当发达。从出土的大批铜镞、铜刀、铜剑、铜马嚼、铜炉、铜炊具、铜勺、铜壶、铜鼎、铜钟、铜铃、铜镜、铜帽等,可以看出匈奴铸铜业的生产规模和制作技术;特别是铜镞的大量生产和日用器具,饰具几乎全是铜制,说明铸铜业早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业部门。后来因出现冶铁业,主要的兵器(如剑)和重要的工具(如刀)、用具(如马嚼)便逐渐被铁器所代替,而铸铜业则转向主要制造日常生活用具和饰具了。

  诺颜山等地的匈奴墓葬出土了大批体积不等、形状和色泽不一的各种各样的陶器,但都是没有骨胎的,当不是匈奴最原始的陶器。且就出土的属于公元前三世纪以后的陶器看,不仅种类和产量甚多,而且形制和花纹也复杂,质地和款式都很精致,制作技术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如果没有长期积累经验的专门的陶工,恐怕不易进到这样的工艺境界。《汉书·苏武传》载,且鞮侯单于之弟於靬王弋射北海时,曾赠给苏武马畜、穹庐和服匿。服匿就是陶缶。这种陶缶,其形如罂,小口、大腹、方底,是用来装酒和乳浆的。因此可以认定,在公元前三世纪以后,匈奴的陶器制造业,有可能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业部门。

  木器制造业也是一个手工业部门。制造弓矢是其主要的一部分,也须有专门的工匠从事此项工作,方足以应需求。匈奴人制造穹庐、车辆、木楯和棺槨,也都需要木材。西汉时,今内蒙大青山和甘肃河西走廊一带,都是匈奴人的木器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元帝时,郎中侯应上书,说明山上草木茂盛,冒顿单于在那里“治作弓矢”①。制造车辆也是木器业的一部分。公元109年,汉兵在河套地区一带击败南单于,曾获其穹庐及车千余辆②。

  因资源上的方便,匈奴人也有毛织和皮革手工业。《淮南子·原道训》说,“匈奴出秽裘”。《后汉书·文苑·杜笃传》说,匈奴有“罽帐”。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北匈奴遣使者至洛阳贡马及裘③。裘能作贡品,必为精工细作的珍贵物,匈奴对皮毛加工技艺必有相当的水平。

  匈奴与北方各族特别是汉族进行商品交换。匈奴人主要依靠畜牧业为生,迫切需要与汉族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进行交换,故匈奴人十分重视与汉人互通“关市”。马邑之谋,“匈奴绝和亲”后,因匈奴“尚乐关市,嗜汉财物,汉亦尚关市不绝”①。公元前121年,匈奴浑邪王降汉,率部到长安,用土特产向汉买了大量的铁工具和兵器,五百汉族商人因违禁几乎被杀②。从匈奴墓葬出土的大批汉族文物证明,匈奴与汉族的交换是频繁的,交换的种类和数量也很多,包括生产上、生活上的许多用品。此外,匈奴也与北方其他各族进行商业贸易。如两汉之际,河西地区的姑臧(今甘肃武威)就是各族进行商品交换的一个重要地点。《后汉书·孔奋传》:“时天下扰乱,唯河西独安。而姑臧称为富邑,通货羌、胡,日市四合。每居县不盈数月,辄至丰积。”

   匈奴社会结构

  匈奴族很早就组成了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但其时参加联盟的各个部落并不稳定。《史记·匈奴列传》在叙述匈奴族的早期历史时说:“自淳维(传说中的匈奴祖先)以至头曼,千有余岁,时大时小,别散分离。”这正是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及其不稳定的情景。

  大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前后,匈奴人的氏族公社出现了私有牲畜的个体家庭。这种独立的小经济一经出现,便开始起着瓦解氏族组织的作用。从漠北已发掘的属于公元前三至二世纪的匈奴墓葬中,在陪葬品丰富的大墓旁边,有许多陪葬品极其缺乏的小墓,可以看出,这时氏族组织已经解体,贫富悬殊已暴露出来了。这时,牧场和游牧地仍归氏族公社所有,可是牲畜已属于个体家庭所有。这是此一时期匈奴人氏族公社特征之一。

  在原始氏族公社制度瓦解至阶级形成的过程中,掠夺性的战争成为匈奴首领的经常职业,正如《史记·匈奴列传》说:“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因此,他们要按军事的方式组织起来,以便随时出征和投入战斗。这反映了在匈奴的氏族组织中,把生产组织与军事组织合而为一的情况。

  由于牲畜的繁殖,照料畜群需要更多的劳动人手,关心自己私有经济的畜牧主便把战争虏获得来的人加以利用,于是产生了奴隶阶级。史载,匈奴人作战,以所得的虏获物赏赐给战士,俘掠得来的人口收为奴婢;把战死者的尸体抬回来,尽得死者的家财①。因此,匈奴平民拥有奴隶,贵族的奴隶则更多,甚至以奴隶殉葬。匈奴贵族死,“近幸臣妾”(奴婢)从死者多至数十百人②。据史书记载统计,从匈奴对汉战争、掳掠,至昭帝时,先后掳去的汉人当在十万口以上③。此外,匈奴还从别的部族掳掠了很多人口。如东汉初年,数万落(落即户)“赀虏”(匈奴名奴婢“赀”,即资财之意),利用匈奴分裂之际,集体逃亡。这些逃亡的奴婢中,有西域人、丁令人,还有羌人等。这些逃亡的奴隶,合计有数万落之多④。姑以每落五口计,也有十数万人。这是匈奴奴隶的主要来源。

  此外,匈奴奴隶还可由邻族贩买而得,如东汉时,羌族把掠夺的大批汉人奴隶转卖给南匈奴。或因隶属部落付不出贡税而没收为债奴。如乌桓自被冒顿单于攻破后,每岁输送牛、马、羊皮给匈奴统治者,过时不纳,其妻子常被没收为奴①。再是匈奴本族人因犯罪而被没收为罪奴。匈奴法律规定:盗窃财物者,没收其家口和家产。

   匈奴的奴隶制政权

  在匈奴频繁的掠夺战争中,氏族首长和军事首领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和奴隶,因而逐渐地专擅了权力并世袭了职位。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匈奴的这种世袭权力逐渐抬头。至公元前209年,冒顿杀其父自立为单于时,便作为一种制度确立了。从此,单于集中由挛鞮氏这个显贵氏族所专擅,或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其他王、侯、大将、大都尉、大当户等高官贵职,也由一些显贵氏族世袭。《史记·匈奴列传》说:各大臣都世世为官,呼衍氏、兰氏、须卜氏这三姓是贵种。当时,部落或部落联盟机构的形式虽仍旧保留,但它的民主原则已被抛弃。冒顿自为单于之后,对于军政大计虽也征询各个部落首领的意见,但往往并不采纳而独断专行,有时甚至把和他意见相反的部落首领斩首。同时,单于还对各个部落首领发号施令,命他们按时出征,“有后(至)者斩!”②象冒顿单于的这种权力,显然不是原始社会部落联盟的首领所能具有,这时他已十足是一个阶级政权的最高统治者了。

  冒顿单于时期,匈奴先后征服了许多邻族:向东破灭东胡,向西击走月氏,南并楼烦、自羊河南王,北服浑庾、屈时、丁令、鬲昆、薪梨各族;后又消灭月氏,平定楼兰、乌孙及其旁各族。控地东尽辽河,西至葱岭,北抵贝加尔湖,南达长城。随着被征服地区的扩展,大批奴隶和贡献源源流入,私人的财富也迅速增殖起来。为了保护这些财源,镇压奴隶,防止被征服部族的反抗,于是在我国北方以漠北为中心,一个地方性的奴隶制政权建立起来了。

  匈奴政权的机构分三部分:一是单于庭(首脑部),它直辖的地区在匈奴中部,其南对着汉地的代郡(今河北尉县一带)和云中郡(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一带)。二是左贤王庭(东部),它管辖匈奴东部地区,其南对着汉地的上谷郡(今河北怀来县一带),东面连接貉。三是右贤王庭(西部),它管辖匈奴西部地区,其南对着汉地的上郡(今陕西榆林县一带),西面接连月氏和氐、羌。单于是匈奴的最高首领,也是政府的最高首脑。匈奴人称“天”为撑犁,称“子”为孤涂,故匈奴人称单于为“撑犁孤涂单于”,意即“象天子那样广大的首领”①。单于总揽军政及对外一切大权,由左右骨都侯辅政,骨都侯由氏族贵族呼衍氏、兰氏和须卜氏担任。呼衍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了的案件,用口头报告单于,没有文薄、记录之类②。左右贤王是地方的最高长官。匈奴人尚左。单于以下,即以左贤王为最尊贵,因而权力和地位也较右贤王为高。左贤王是单于的“储副”(即单于的候补人选)。故常以太子为左贤王。左右贤王以下则是左右谷蠡王,亦各建庭于其驻牧之地。在匈奴政府的官职中,再下则是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等高官。

  匈奴贵族的奴隶主政权,实质上是一个游牧的军事政权。这个政权本来在很大的成分上是在掠夺和压迫邻族人民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因此,它的特点,一方面是所有及龄壮丁都被编为骑兵;另方面是所有各级官吏都是大大小小的军事首长,分别统军,指挥作战。大者统领万骑,小者统领数千。统领万骑的军事首长共有二十四个,称为万骑长,他们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等官。万骑长们各以部众多少为区别权力大小及地位高下的标准。通过这样的统治关系,迫使那些“甲骑”随同他们向相邻的各族进行无休止的掠夺战争。

  另外,通过战争、和亲与关市,匈奴大量地接受了汉文化的影响。匈奴人墓葬中有许多汉式丝绸服装、铜镜、马具、漆器等。同时,匈奴也对汉族经济文化发生过积极的影响。汉代养马业的发达,与匈奴马匹的输入有关。骑兵的训练与有关战术的进步也受匈奴的影响。这可见匈奴在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中起过一定的作用。

  

  ①《淮南子·原道训》。

  ①参阅《后汉书·窦融传附窦宪传》。

  ①《汉书·匈奴传》。

  ②《后汉书·耿弇传附耿夔传》。

  ③《后汉书·南匈奴传》。

  ①《史记·匈奴列传》。

  ②《汉书·汲黯传》:“浑邪王至(长安),贾人与市者坐当死五百余人。”应劭注云:“律,胡市,吏民不得持兵器及铁出关,虽于京师市买,其法一也。”

  ①《史记·匈奴列传》。

  ②《史记·匈奴列传》。

  ③此数字系从《史记·匈奴列传》及《汉书·匈奴传》、《武帝纪》、《昭帝纪》统计。

  ④《三国志·魏志·乌丸鲜卑东夷列传》裴注引《魏略》。

  ①《后汉书·乌桓传》。

  ②《史记·匈奴列传》。

  ①《史记·匈奴列传》。

  ②《后汉书·南匈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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