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第三节 司马迁的史学成就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 司马迁的史学成就 父亲司马谈的教导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个有学问、有抱负的人。他的这种素质,对司马迁有深刻影响。

  司马谈约生于汉文帝初期,曾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唐都、杨何和黄子,都是当时有名的有关专家。黄子,即黄生。

  司马谈病危的时候,拉着儿子的手,流着眼泪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称诵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司马迁低着头,流着眼泪说:“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这一段对话表明司马谈父子把论述“春秋”以来的历史书,特别是汉兴以来的历史,作为周公、孔子著史事业的继续。他们认为,这四百多年历史的存佚要决定于他们是否能尽到史职。他们父子,在著史工作上是有真挚的使命感的。这是中国历史家的优良传统,在他们父子以后是不断有人继承的。汉代史事,为什么在《史记》中占了很大分量,又为什么写得特别精彩,也是这个原因。

  司马谈对战国以来的许多学派,有相当广泛的接触。他所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要旨,是一篇有名的学术评论。篇中,对阴阳、儒、墨、名、法等五家,一一论其短长,对道德家则称道其能吸取各家之长以达到政治上的无为而无不为。当代学者多因此认为司马谈属于道家,至少是倾向于道家。其实并非如此。司马谈的病危遗言,说的是儒家的孝道,说的是儒家的修史传统,并没有道家气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时,说儒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这里所指儒家的缺点,毕竟只是技术性的东西,而所说儒家的长处则是封建社会的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这是封建社会的本质性的东西。所谓“弗能易”,等于说永无变更。司马谈对于儒家的尊奉,可以说是很明白的。

  司马迁继承父亲的思想,用儒家所说的礼作为行为的规范和衡量历史上是非得失的准则。他申论:“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

  司马迁从父亲司马谈那里,可以说得到两份遗产。一份是太史职掌的学问,其中可能包括司马谈已经写成的史文;又一份是儒家的学问,主要是《春秋》之学。但司马迁并不以此二者为限,他有自己的一家之言。也是因他有一家之言,中国历史上开始有历史家的出现。

   《史记》的撰述

  司马迁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开始著作《史记》。《史记》之名是后人所题。这时,汉兴已经百年(公元前206~前104年),在秦火之后,又陆续搜集了大量的资料,“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这给司马迁著书以很大的方便。更重要的,是他二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调查了许多古代历史传闻和故事,接触了伟大国家现实面貌和当代许多重要人物,并从许多前辈重要人物的子孙后代,得到了从未记载的许多谈话资料。

  在著作的形式上,由于过去一些历史著作的启发,司马迁把古今历史作一次通盘的清理而纳入于“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种不同的体例。本纪,通过帝王的活动提携一代一事。表,记历代大事,特别是要把错综的史事表列得眉目醒然。书,是论述某些政治制度和某方面的社会现象。世家,记述享有封爵、能世其家的历史人物的活动。列传,记述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历史人物。这是包括多种体裁的综合体。旧称之为纪传体是不确切的。全书有本纪十二、表十、书八、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共一百三十篇,上起传说时期的黄帝,下至于司马迁的时代,上下三千年,五十二万六千字。

  司马迁在开始著作后的第七年,遇到了李陵投降匈奴的事件。李陵是名将李广的孙子。司马迁早年见过李广;后来与李陵同在宫廷侍从,虽未相熟成为朋友,但很佩服李陵的为人,认为他是一个“奇士”,有“国士之风”。“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与匈奴战于浚稽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喀尔喀境),最后兵败,投降匈奴。司马迁以为李陵决不会向匈奴投降。因此触怒了武帝,下了监狱。审讯的结果,司马迁得了“诬上”(欺骗皇上)的罪名,是一个死罪。这时是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他的全部著述工作,还在“草创未就”的时候。

  汉武帝时代,犯死罪的人,根据两条旧例可以免死:一条是拿钱赎罪;一条是受“腐刑”。这时司马迁面临三种选择:一是“伏法受诛”;二是拿钱免死;三是受“腐刑”。要多少钱可以免死呢?从此后三年内两次免死诏令看来,需要五十万钱。这是一般“中人之家”五家的家产。司马迁既然得不到朋友的帮助,自己又官小家贫,哪来这许多钱呢?用钱赎罪这一条生路,司马迁和一般穷人一样是走不通的。因此司马迁实际只有两种选择:是死,还是受“腐刑”?他想到,人总不免一死,但“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是有轻重意义的不同的。他觉得如果他这样“伏法”而死,那就象牛身上少一根毛,是毫无意义、很不值得的。为了完成著史的工作,他宁可忍受“腐刑”的屈辱。

  司马迁出狱后,作了中书令。这个官也是汉武帝新设的,“领赞尚书,出入奏事,秩千石”,比太史令高。经常职务是把皇帝的命令下到尚书,也把尚书的奏事呈给皇帝。从此以后,司马迁以一个宦官的身份,在内廷侍候,更接近武帝了。这好象是“尊宠任职”,但司马迁除了坚持他的著述工作以外,对朝廷内外的一切事务,已经毫无兴味。

  司马迁的朋友任安,于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的四五月间,写信给他,“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十一月,司马迁给任安写了回信。司马迁在信里,详细地诉说了自己当时的心情,并告诉任安一个重要的消息:“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样看来,这时他的著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了,他的年龄是五十三岁。以后,司马迁的事迹已无可考。他是怎样死的,最后活到多大年纪,都很难有确定的答案。他大约卒于武帝末年(公元前87年)左右,一生与武帝相始终。

  司马迁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为太史令后开始阅读、整理史料,准备写作,到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全部写作计划基本完成,共经过了十六年。这是他的著述事业的主要阶段。在这之前,从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到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由于漫游祖国,侍从武帝和奉使西南地区,他读书时间好象很少,但这些接触实际的经历却成为他后来写作资料的一个重要来源(其中侍从武帝巡行四方一事,是贯彻终身的)。在这之后,即在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以后,他除了担任中书令一职,经常在武帝和尚书中间传达事务外,在晚年的主要工作就是对于他的全部著作的修补加工。司马迁坚持完成的著作即《史记》与他一生丰富的实践经验,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有着血肉相连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

  司马迁在致任安书中说他的《史记》“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是他对于所著书的概括。他对于他的概括,没有作出详细的说明。从司马迁别的有关的论述来看,他的概括可包含下列几条的意思在内:一、历史是有变化的。二、历史的大的变化,是有阶段性的。三、历史的变化,今不必不如古,有时还更胜于古,所谓“世异变,成功大”。四、在历史变迁中,天道的作用往往是不可知的,人事的作用有时是很显著的,但人事的作用还不能摆脱天的束缚。五、司马迁公开以创史的历史家自命。司马迁的历史思想是很丰富的,其中有唯物主义的因素,有辩证的因素,还有其他进步的因素,这都还有待于认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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