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第三节 师丹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 师丹

  多所建议

  师丹(?—3),字仲公,西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治《诗》,受教于匡衡。举孝廉为郎。

  元帝末,为博士,免职。成帝建始(公元前32—前28年)年间,州举茂材,又补为博士,出任东平王太傅。鸿嘉四年(公元前17年),河水溢流,造成水灾,群臣对修堤与不修堤争议不休,结果不修,师丹等多次论说百姓可哀,朝廷才派使者去灾区抚慰百姓④。稍后,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认为师丹议论深博,廉正守道,大力推举。于是师丹被征召入朝,任光禄大夫、丞相司直。过了几个月,又以光禄大夫给事中,从此任少府、光禄勋、侍中,“甚见尊重”①。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师丹为诸吏散骑光禄勋。是年十一月,成帝立定陶王刘欣为皇太子,以师丹为太子太傅。同时王莽为大司马②。刘欣即位,是为哀帝,师丹任左将军,赐爵关内侯,食邑,领尚书事,于是代王莽为大司马,封高乐侯。不久,徙为大司空,辅政。

  自成帝以来,外戚王氏已逐渐掌握朝政。哀帝刘欣为定陶王时,看到成帝将政事付托于外家,王氏权重,内心常常忧虑。自做了皇帝之后,打算对时政有所改革。他封丁、傅两个外家,而稍抑王氏之权。如: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之子丁满为平周侯,封皇后之父傅晏为孔乡侯③;外遣曲阳侯王根于封地,罢免成都侯王況为庶人,又免去王根等人所推荐的官员④。师丹以师傅居三公之位,得到哀帝的信任。他以为哀帝处理政事猝急,上书说:古时父死子承,有“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先帝去世不久,竟然封拜舅氏与后家,而放出王氏。频繁地发下诏书,变动政事,猝急而不慢稳。如今各地并不安定,阴阳失调。他向哀帝建议,多看多想,“不宜仓卒”。

   提出限田法,议而不行

  师丹辅政时,看到土地兼并与贫富悬殊所引起的社会矛盾极为严重,欲救社会之急,想出了个限田法。他向哀帝建议: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皆数巨万,而贫弱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

  哀帝把师丹的建议交给群臣议论。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支持师丹的建议,并向哀帝提出了限田、限奴婢的具体办法:“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这对各个等级的人,都作了限田、限奴婢的规定。所谓“名田”,即以私人名义占有土地;名田若干,就是限田多少。

  这种建议,算不得什么社会改革方案,只是权宜之计,对权贵和豪富“略为限”而已。但即使如此不能针砭社会弊病之议,居然也引起当时社会小小波动及部分权贵的反对。此议传开,顿时田宅与奴婢的价格下降,丁氏、傅氏等用事之外戚,董贤等隆贵之大臣,都感到“不便”,因为此议如果付诸实施,自然对于正在大肆兼并土地和追求奢侈的他们有点碍手碍脚。哀帝此时举棋不定,诏书“且须后”,即等待以后再办,于是限田、限奴婢之议“遂寖不行”①。

   因持异议而被罢官

  哀帝即位之初,称成帝之母王氏为太皇太后,称成帝的赵皇后为皇太后,而自己的祖母傅太后与母丁后都在定陶王国邸。傅太后“为人刚暴,长于权谋”,教养刘欣“至于成人”①。她知道成帝无子为嗣,通过向赵昭仪及帝舅骠骑将军王根行贿的办法,使 刘欣得以立为皇太子②。因此,刘欣即位后,她自以为应当尊贵,“欲求称尊号,与成帝母齐尊”③。这时,高昌侯董宏“希指”上书,引秦华阳夫人称太后之史例,建议“宜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即以哀帝生母为皇太后。师丹以左将军的身份和大司马王莽共同弹劾董宏,以为董宏“称引亡秦以为比喻,诖误圣朝”,犯了“大不道”之罪。哀帝因为刚刚即位,脚跟未站牢,羽毛不丰满,于是表示谦让,违心地采纳了王莽和师丹的意见,罢免董宏为庶人。傅太后闻知大怒,要挟哀帝必称其尊号,哀帝于是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丁后为共皇后。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又乘机上奏,建议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等都不宜冠以“定陶”藩国之名,车马衣服及立官置吏也宜称“皇”之意,还应当为共皇立庙于京师。哀帝将此议交给群臣讨论,不少官员表示赞同,只有师丹表示异议。师丹认为,必须明尊卑之礼,正人伦之序。如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合乎“母从子、妻从夫之义”,打算将其车服与立官置吏,比同于太皇太后王氏,“非所以明尊卑无二上之义”;定陶共皇的号谥前已决定,也不必再改;今帝既然继承成帝,“义不得复奉定陶共王祭入其庙”。哀帝本欲通过这个行动树立自己的权势,以抑制王氏;而师丹却高谈阔论表示反对,实际上是倾向王氏,自然这对君臣之间有了隔阂。从此师丹逐渐不合哀帝之意。

  适值此时有人向哀帝建议改革币制,说古代以龟贝为货,现在改用为钱,百姓因此贫困,应当改币才好。哀帝征询师丹的意见,师丹答对可改。哀帝将此案交给有司再议,都以为钱已用了很久,难以猝然变易。师丹因年迈健忘,忘了前之所语,后从公卿之议。又一次,师丹命属吏代写奏疏,属吏私自留下草稿,因而传了出去,丁氏、傅氏的子弟听到这个消息,派人上书告发师丹,说他一方面向皇帝上书言事,一方面让外人也得到其书。哀帝因此问大臣有何意见,都答对说:大臣奏事不应当漏泄,使吏民传写流闻四方。应当交付廷尉查办。于是事下廷尉,廷尉劾师丹犯了“大不敬”之罪。事尚未了,给事中博士申咸等人上书为师丹辩护,说他品行出众,积极言事,使人写书,漏泄之过不在其身;以此贬黜,可能众心不服。尚书劾申咸等人说,这些人以儒者身份受到重用,对师丹这样的国家重臣议罪处罚本是慎重的事,他们起初附会经义以为当治,一旦事已公之于众,又上书妄誉师丹,前后矛盾,实属“不敬”。哀帝降了申咸等人各二等,随即下了罢免师丹大司空之职的策书①。策书上说:三公是我的腹心大臣,应当起到“辅善相过,匡率百僚,和合天下”的重大作用。我因不明,委政于您。近来阴阳不调,寒暑失常,变异很多,灾害严重,百姓困苦流亡各地,司空之职没有尽到。您既不与我同心,何以率示臣下?我想到您“位尊任重”而不称职,但您曾为我太傅,未忍治理,已诏有司赦而勿治。马上交出大司空高乐侯印绶,免官归去。

  尚书令唐林以为哀帝对师丹处治过重,上疏说,师丹为世儒宗,德高望重,亲傅于帝,位在三公,过失不大,而处治过重,京师有识之士都以为应当恢复其爵邑。哀帝采纳了唐林的建议,下诏赐师丹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

  师丹免官之后,哀帝采用朱博的建议,尊其祖母傅太后为皇太太后,其母丁后为帝太后,与太皇太后王氏及皇太后赵氏同样尊贵,“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①;又为其父共皇立寝庙于京师,仪式如同元帝。朱博迁升丞相后,又与御史大夫赵玄上奏说,应将师丹免为庶人,复封董宏为高昌侯。哀帝同意。于是师丹废归乡里。

   随外戚派系波动而沉浮

  平帝即位,王氏权势重新膨胀。新都侯王莽报告太皇太后王氏,发掘了傅太后、丁太后的墓,剥夺了她们的玺绶,更以庶民身份葬之,隳废了共皇庙。原来提议尊定陶共王为“皇”者泠褒、段犹等人都迁徙到合浦,又免高昌侯董宏为庶人。征师丹诣公车,赐爵关内侯,食故邑。元始三年(公元3年)二月②,太皇太后王氏下诏大司徒、大司空说:褒有德、赏元功乃百王不易之道。故定陶太后造称僭号,悖于义理。师丹为人忠节,分明尊卑,可谓社稷之臣。应根据“章有德、报厥功”之道,对他增加封赏。于是封师丹为义阳侯,赐以二千一百户。过了一个多月,师丹去世,谥曰节侯。其子业嗣侯,随王莽之亡而绝爵。

  西汉自元、成以后,外戚权重,直接影响刘氏政权兴亡,也影响社会安乱,外戚丁氏、傅氏与王氏互相争权夺利,有派别之分,但无优劣之别,师丹与董宏依此倚彼,更为胜败,无足称道,不必褒贬。班固说:“(师)丹与董宏更受赏罚,哀哉!”①师丹与董宏的表演,确可悲啊!师丹限田之议,触及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不是个积极改革的良法,从当时限田之议一风吹的史实来看,且不论其主客观原因,就说当事者吧,哀帝不象个锐意改革之主,师丹也不是改革大家,最多只是个空想的小改良者。

  

  ③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师丹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④《汉书·沟洫志》。

  ①师丹于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由少府为光禄勋,过二年迁侍中光禄大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

  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

  ③参见《汉书·哀帝纪》。

  ④参见《汉书·元后传》。

  ①本节依据于《汉书·食货志》上。

  ①《汉书·孔光传》。

  ②参见《汉书·外戚传》下。

  ③《汉书·傅喜传》。

  ①师丹为大司空“一年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下。

  ①《汉书·外戚传》下。

  ②参考《汉书·外戚恩泽侯表》。

  ①《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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