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中古时代·元时期(上册)

第六节“义利”之争与厉行“汉法”派的受挫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六节 “义利”之争与厉行“汉法”派的受挫 阿合马当政与“义利”之争

  蒙古国初建于漠北草原时期,部众兵牧合一,分属于大汗各支宗王领有,仅置千户、百户管领,由扎鲁忽赤分治民政和刑罚赋敛,史称“官制简古”。蒙古进入中原汉地等农耕城郭区域之后,仅仅依靠如此“简古”的官制,无法维持有效的统治。于是,在蒙古体制所未曾涉及的那些规范领域内,被征服地区的传统制度渐次恢复,并且同被保留的那一部分蒙古旧制结合在一起,逐渐形成一代新制。上述过程,在中原汉地,约始于十三世纪三四十年代;而中统及至元前期,正是它加速实现并臻于基本完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忽必烈对以其“藩府旧臣”为主体的一批儒臣十分信任和重用。这些儒臣,就其学术风气而言,可以分为两派,即保守宋金传注及文学遗风的东平派和信奉伊洛、朱子之学的理学派。

  如果说,在中统、至元前期,汉法的实行,只是填补蒙古旧制无法施行的那些方面的制度空缺,那末在“纲纪粗立、朝廷粗安”之后进一步厉行汉法,其主要内容就变为在观念层次上对控制着国家机器主要部位的蒙古统治者施行“汉化”,以及进一步改革既定体制中的不合理部分了。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统治集团对此并无迫切之感。现在国家的财政问题更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但他与朝廷儒臣之间,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与民族防范的心理以及其他矛盾交织在一起,导致了忽必烈对儒臣和汉人的疏远乃至猜忌排斥。

  早在中统年间,由于李璮之乱牵涉到忽必烈倚信的王文统,使忽必烈极为震动,以至他对许多藩府旧臣和汉人军阀产生很大的猜忌。平灭李璮之乱后的一系列措施,既有加强中央集权的意义,同时也是出于对汉人的防范之心。王文统被杀后,忽必烈转而重用出身回回的察必皇后宫帐侍巨阿合马,把他“超擢”为中书平章政事。此后,他由制国用使而平章尚书省事,又在尚书省并入中书省时夺得中书政柄,逐步因“理财”得宠而得以控制朝政,威福肆行。

  阿合马当政近二十年。他的理财措施主要是整顿和增加盐、茶、商、酒醋等课税收入;经营鼓铸,官为局卖;对各地帐籍进行“理算”,追征欺隐、逋欠财赋。他在国家多事、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在社会经济能承受的范围内保证了国家的必要收入。盐引发售价,阿合马任前为钞十四贯,至元八年上涨三贯。十三年灭宋,因两淮、两浙盐产丰饶,盐引价复降为钞九贯。阿合马当政时期,钞币的发行也较正常,至元十二年前,中统钞年发行量从未超过四十万锭。十三年以后,因交钞发行地域扩大到原南宋版图,故有一年达到一百四十万锭;其余几年,也不过八十至一百万锭。通货膨胀在这时尚处于温和阶段①。阿合马在理财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始终与他和他的党羽贪横不法的罪恶相并行。阿合马一家“尽处要津”。凡向他献美女的,都能获得高官厚禄。灭宋后,更发展到公开贩卖南方官职,名曰“海放”。理算的对象,本当是侵吞中饱的贪官和隐产逃赋的富豪,这时则或因奉行过当,或因委任非人,往往流毒民间,招致人怨。阿合马在任期间,色目富商的权势也有很大发展。儒臣面对上述情势,竭力强调儒家学说关于“节用”与“爱人”的思想,要忽必烈“不杂小人,不营小利,不责近效,不惑浮言”②。他们在指责阿合马一系列措施的弊端和他的奸贪不法时,全然否定了当时增加国库收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甚至“讳言财利事”(《元史·卢世荣传》)。这样,他们在将“义”与“利”的对立绝对化的同时,把自己置于忽必烈增加财政收入的既定政策的对立面,迫使后者进一步倒向阿合马等理财派。至元中叶以后,随着藩府旧臣的日渐凋零和被调离忽必烈左右,朝中汉人儒臣的势力便越来越小。

  由于日益受到忽必烈的疏远,一部分汉人儒臣转而依靠从小受儒学熏染的皇太子真金。真金曾在皇位继承问题上与那木罕发生矛盾③。为了实现自己行“孔子之道”的政治抱负,他与汉人儒臣紧紧地站在同一阵线中。而至元十九年阿合马被刺,正好为真金推行自己的汉法主张提供了一个机会。

  至元十九年三月,忽必烈动身赴上都度暑以后,益都义士王著与高和尚等人,与元廷内一批高级官僚互为呼应,以真金之名,率人进入大都,击杀奉命留守大都的阿合马。王著旋被处死。消息传出,大都城中贫民皆争相酤酒,歌饮相庆,燕京酒市三日俱空。这时在已参决朝政的皇太子真金力主下,中书省被改组,由蒙古元勋后裔和礼霍孙出任右丞相,主持朝政。真金对和礼霍孙说:“汝任中书,诚有便国利民者,毋惮更张。苟或沮挠,我当力持之。”他又对这时入朝任事的汉人儒臣们说:“汝等学孔子之道,今始得用,宜尽平生所学力行之。”(《元史·裕宗传》)

  和礼霍孙的为政重点,在清除阿合马党羽,改革吏治,汰废冗官——主要是裁撤阿合马当政时增设的许多理财机构。这个阶段,真金“在中书日久,明于听断,四方州郡科征、挽漕、造作、和市,有系民休戚者,闻之即日奏罢”(《元史·裕宗传》)。但是和礼霍孙当政短短两年多,国家收入便发生了很大的问题。至元二十二、二十三年,元政府发行的交钞分别高达三百万锭。表明由于国家财政陷入崩溃,迫使政府靠多印钞票来平衡收支。二十一年十一月,忽必烈罢和礼霍孙等人,以这时由北南归的安童为相,用桑哥推荐的汉人卢世荣(一名卢懋①)主持财政。

  据《元史·裕宗传》,卢世荣以言利进身,“太子意深非之”。卢世荣本人曾向忽必烈诉说:“臣之行事,多为人所怨,后必有谮臣者,臣实惧焉”,并恳请丞相安童和忽必烈为他撑腰。这些迹象表明,真金集团对于卢世荣曾多有制肘之处,而安童作为蒙古大臣,对卢世荣的态度也颇为暧昧。因此,卢世荣理财不过阅四月。当他受到言臣参劾,并在追查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擅升六部品秩、擅调兵马、紊乱选法等问题后,很快被忽必烈罢职,寻被诛杀。卢世荣的失败,在于他身处尖锐的高层斗争中而没有找到真正有力的支持者。

   “汉法”派受挫与桑哥理财

  在卢世荣罢废以后,无论是太子真金还是右丞相安童,面对通货膨胀、“百物愈贵”,依然一筹莫展。至元二十三、二十四年,是中统以来首次物价大涨的时期。

  早在卢世荣在位时,御史台曾有人上书忽必烈,谓天子春秋日高,“宜禅位于皇太子”。真金听说此事后深为忌讳,授意御史台截留这份奏书未发。这件事被当时在职的阿合马党羽答即古阿散获悉,遂乘间揭露之,欲使真金失欢于忽必烈。做皇帝的人最恨的莫过于有人算计他的宝座。忽必烈闻讯,果然“怒甚,太子愈益惧”。事情虽因安童等人从中斡旋而平息下去,二十二年底,真金仍在忧惧中死去。他所网罗的一批汉人儒臣,当然也不再会得到深忌于心的忽必烈的信重。这时候,忽必烈身边,几乎已经没有受倚重的汉人儒臣了。

  至元二十四年初,为挽救财政的恶化,忽必烈复置尚书省,以藏人桑哥为平章政事,主持财政,并将六部及天下行省从中书省划归尚书省统辖。桑哥执政后,发行至元钞以救钞制之混乱,开浚会通河以利漕粮北运,增加盐茶酒醋的税额,遍行钩考追征逋负偷漏。到任三年后,元政府印钞(至元钞)数量基本上被控制在每年五十万锭左右,他的理财措施在稳定国家财政方面是有收效的。桑哥时规定的总税额,此后维持数十年之久,说明没有过分超出当时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忽必烈在重用理财之臣时,对他们的专权黩货并非无所察觉。就在桑哥上台后不久,忽必烈在对安童的谈话中,说到“朕左右复无汉人,可否皆自朕决”,辞意未免有怅然之感。不久,他就诏命南人程钜夫到江南访求“好秀才”。此后被征北上的南人儒士,大多受任于宪台或者翰苑。置汉人儒臣于风纪之司,遇有大政,使其议论之,遂成为有元“家法”①。

  桑哥在任四年,“其奸赃贪暴著非一”,不但引起汉、南人朝臣的强烈批评,而且他的财富和权势也使一部分蒙古勋贵对他忌恶不已。至元二十八年,忽必烈不得已诛杀桑哥以慰抚天下。下诏诛死之前,忽必烈还向他问治理国政的人选②。可见,忽必烈虽杀了他,仍不无惋惜。至元二十八年桑哥被诛后,元廷废尚书省,政归中书。忽必烈中年以后因患足疾,经常卧榻办公③。此时他力不从心,已很少有二三十年前果敢进取的意志,遇事往往迟疑反复。晚年他主要凭藉政治经验和手腕,使蒙古色目大臣和汉、南人朝臣之间互为制约,保持平衡,以此维持朝政。至元三十一年正月,忽必烈在大都病死,时年八十岁。他的庙号为世祖,蒙古语称作薛禅(sechen,译言贤明)合汗。

  

  ①参见李则芬:《元史新讲》第二册,页551至552;第五册,页108—112。

  ②《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左丞许文正公》引《岁略考》。

  ③拉施都丁说,忽必烈在考虑汗位继承人时,一度倾向那木罕。那木罕被海都 释放回来后,对真金被定为汗位继承人的既成事实十分不满。据姚燧《白栋 墓碑》,《牧庵集》卷二六,白栋曾为真金讲《左传》“郑伯克段于鄢”。真金听完 这段叙述春秋时郑庄公与共叔段争国的故事后对人说:“是非空言,意固有 在也”。可见真金、那木罕兄弟间在汗位继承上确有矛盾。

  ①见欧阳玄:《高昌偰氏家传》,《圭斋集》卷十一。

  ①吴澄:《送卢廉使还朝为翰林学士序》,《吴文正公集》卷十四。

  ②见沈卫荣:《汉藏史集>所收“桑哥传”译注》,《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 第9辑。

  ③ “上中岁多足疾。一日,枢密院奏军务,上卧画可。公(按指董文忠)在御榻伏枕而跽。”据传文言。他经常“日鸡一鸣而跽,烛入而出”。见姚燧:《董文 忠神道碑》,《牧庵集》卷十五。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