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中古时代·元时期(上册)

第一节哲学思想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一节 哲学思想 理学的继承和传播

  理学始于北宋周敦颐,中经程颢、程颐,集大成于南宋朱熹,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理学是在儒家经学、道教与佛教相结合的基础上孕育发展起来的,理学家们把反映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三纲五常加以理论化系统化,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秩序和宇宙的规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理,他们使三纲五常上升到世界本体的高度,这在儒学的理论思维上,形成了一套比汉唐儒学更加成熟的唯心主义体系。理学日益成为维护封建制度的思想工具,“时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此取法矣”(《宋史·道学传》)。蒙古贵族占领北方地区后,面临着如何来统治这个原来是封建机制运转下的高度发达的农业社会的问题。在耶律楚材、杨惟中、姚枢等儒士的帮助下,蒙古统治者逐渐懂得了利用儒学思想的重要性。在金和南宋对峙时期,“南北道绝,载籍不相通”,理学著作在北方流传不多。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队占领德安(今湖北安陆),杨惟中、姚枢等从俘虏中挑出江汉先生赵复,请到燕京,建太极书院,请他讲授其中。赵复以其所记程朱所著诸经传注,选取遗书八千余卷,又著《传道图》、《伊洛发挥》等书,对程朱理学的书目、宗旨、师承关系作了全面介绍。姚枢、杨惟中等从其学,窦默、郝经、许衡、刘因等也因读了这些书尊信理学。故全祖望说:“河北之学,传自江汉先生,曰姚枢、曰窦默、曰郝经,而鲁斋(许衡)其大宗也,元时实赖之。”①南方的理学家都是朱熹、陆九渊的继承者。朱熹的弟子黄干门下有金华、江右两支:金华一支,有何基的弟子金履祥、许谦等人,入元后多隐居不仕;江右一支,有饶鲁及其再传弟子吴澄。而陆学人物则以陈苑、赵偕、郑玉为代表。

  元代理学家中,其政治态度与理学的特点不完全相同。许衡、郝经、窦默等积极用世,官位很高,在理学上只是“承流宣化”,不重玄奥。刘因、吴澄、许谦等人闭门冥索,高蹈不仕,理学学说趋于幽玄。陆学人物多屏迹山野,不改陆学“自识本心”的宗旨。这些理学家中,以许衡、刘因、吴澄最有影响,称为元代三大“学者”,许衡、刘因被称为“元之所以藉以立国者也”②。

  元代理学虽然继承了宋代理学的基本原则,但也有自己的一些特点。首先,从朱陆之争趋于朱陆“和会”。南宋时朱、陆两派就如何获得天理的方法开展过争论,从“鹅湖之会”到“无极而太极”之争,始终无法调和。入元后,朱、陆对立的气氛消失,元代朱学系统的人物,为了更好地推行理学,遂避繁就简,纷纷兼取陆学直识本心的简易方法。如许衡自问自答地说:“人与天地同,是甚底同?……指心也,谓心与天地一般。”①这里所谓的“天地”是指宇宙本体,亦即天理。而“心与天地一般”,也就是人心就是天理,因而“人心本自广大”②,故“心之所存者理也”,“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③。这与陆九渊的天理在心中,心具天理是一个道理。吴澄虽然认为由于人的气质不同形成人性的善恶,而接近朱熹的见解,但在如何去恶从善、恢复天地之性上,并没有沿着朱熹格物穷理的方法,而是直接从自身去发现善端,扩充善端。他说:“所谓性理之学,既知得吾之性,皆是天地之性,即当用功其性,以着其性,能认得四端之发见谓之知,随其所发见,保护持守。”“今不就身上实学……非善学也”④。这种所谓“得吾之性”,“就身上实学”,是吸取程颢的“识仁”到陆九渊的自识本心的方法。他反过来批评朱熹格物穷理的“道问学”是“偏于言语训释之末”的烦琐。陆学人物在坚持自求本心的同时,也吸取朱学一些内容。如由宋入元的郑玉,就大谈所谓“即气以明理”,“即理以明气”,和所谓“天地之大,人物之繁,孰能出于理气之外哉”⑤。明显地吸收了朱熹的理气观。

  总而言之,元代理学家中除一部分坚持朱、陆学统的门徒外,多数朱学和陆学的人物,如许衡、吴澄、刘因、郑玉、史豪卿、徐霖、胡长孺、许谦等,总结了南宋时朱、陆之争的教训,认为朱学过于“支离”,而陆学过于“空谈”,各走极端,这种学统难以为继,他们主张打破门户之见,兼取各家之长,如朱学的笃实“下学”工夫,陆学“简易”本心论,互相补充。这种“和会”趋向,正是明代王学的先声。所以元代理学实为宋明理学的过渡环节。

  第二,许衡的治生论具有进步意义。

  许衡提出“治生最高为先务”思想,重视民生日用。他认为,理学的理、道含有“日月常行”之则,道不是“高远难行”,应当接近“众人”,他把“民生日用”的“盐米细事”视为道和义。他说:“大而君臣、父子,小而盐米细事,总谓之文;以其合宜之义,又谓之义;以其可以日用常行,又谓之道。文也道也,只是一般。”①这就使过去空谈性命的理学与实际有所接触,对吃饭穿衣有所重视。许衡进一步提出了“治生”,论。“(许衡)言:为学者治生最为先务。苟生理不足,则于为学之道有所妨。彼旁求妄进及作官嗜利者,殆亦窘于生理之所致也”②。许衡以满足人的“生理”即物质生活前提来谈“治生”,这同程朱“行天道,遏人欲”的思想不尽一致。朱熹说为学之道首先在于正人心、明天理,而许衡认为“治生最为先务”,把“旁求妄进”、“作官嗜利”的原因,归之于“生理不足”,而不是朱熹所谓利欲昏弊的结果。许衡的治生论,为明清时代进步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

  第三,刘因的“返求六经”和“古无经史之分”的经学思想,是明清经学思想的滥觞。

  刘因认为六经是理学之根本。他说:“六经自火于秦,传注于汉,疏释于唐,议论于宋,日起而日变,学者亦当知其先后,不以彼之言而变吾之良知也。近世学者往往舍传、疏释,便读(宋)诸儒之议论,盖不知议论之学,自传注、疏释出……故先传注而后疏释,疏释而后议论,始终原委,推索究竟”①。他经过“推索究竟”之后,指出理学出自汉唐训诂,训诂又本于六经,故六经为根本。唐代韩愈、李翱,尤其是宋代理学家们,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架于六经之上,视为理学主要经典。他们只就四书矜谈妙语,空谈心性,几与佛道相比。刘因认为《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要返溯六经,这是博与约的关系,不先求六经之博,而先求语、孟之约,是颠倒了关系。“世人往往以语、孟为问学之始,而不知语、孟(乃)圣贤之成终者”,“未说圣贤之详,遽说圣贤之约,不亦背驰乎!”②刘因的返求六经的思想,在当时不失为一种比较清新的思想。

  刘因还认为六经中的一些经就是历史。认为“古无经史之分,诗、书、礼、春秋皆史也。因圣人删定笔削,立大经大典,即为经也”③。这无异是把儒家一直奉为传世的经典,贬为普通的历史记录,剥落了经典的神圣意义。这些言论,对明代的王阳明“经史无异”、李贽“经史相为表里”,乃至清代章学诚“六经皆史”的观点,是有一定影响的。

  还应该特别指出的是,理学成为官学始自元代。早在赵复北传理学之时,忽必烈曾在“潜邸”分别召见过赵复、窦默。忽必烈“问以治道,默首以三纲五常为对。世祖曰:‘人道之端,孰大于此。失此,则无以立于世矣’”(《元史·窦默传》)。许衡等人则以程、朱之书“倡其乡人,学者寝盛”(《元史·许衡传》)。到仁宗时正式制定科举条格,“专立德行明经科。明经内四书五经,以程子、朱晦庵注解为主”①。苏天爵说:“迨仁庙(仁宗)临御,肇兴贡举,网罗俊彦,其程试之法,表章六经。至于《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专以……朱子之说为主,定为国是,而曲学异说,悉罢黜之。”②由于把朱熹的《四书集注》定为官本,理学成为官学,势必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读书、讲学之风,上自帝王贵族,下至儒生庶民,崇儒风气大盛。真金太子、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英宗硕德八剌、文宗图帖睦尔、顺帝妥欢贴睦尔都有较深的儒学修养。他们还提倡蒙古、色目贵族子弟研习汉文化。元代少数民族中儒家学者甚多,著名的有党项人高智耀,畏兀儿人廉希宪,康里人不忽木,钦察人泰不华,回回人伯颜师圣、瞻思,汪古人马祖常等。

   “异端”思想和无神论思想

  元代著名“异端”思想家邓牧(1247—1306),字牧心,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南宋亡后,他怀着极为悲愤的心情四出漫游,决心不仕,晚年隐居余杭大涤山中的洞霄宫。他自称“三教(儒、佛、道)外人”,以表明不列入任何正宗行列。他的哲学思想在《伯牙琴》中得到了充分表露。

  邓牧的宇宙观与理学不同,他在《伯牙琴·昊天阁记》中说:“太极之动生阳,而静生阴。阳轻清,上为天,日月星辰,雷电风雨丽焉;阴重浊,下为地,丘陵山岳、川泽江海丽焉。阳变阴化,其气冲和则为人。其两间莫不存主宰者焉。”“主宰者”是谁?邓牧认为既不是“无极”,也不是“理”,而是“玉皇上帝陛下”。他强烈反对元朝之统治,以无情抨击“君”和“吏”发泄自己的感情。他认为皇帝是“以四海之广,足一夫之用”的最大的掠夺者和剥削者,官吏是“与虎豹蛇虺均为民害”。他幻想重新出现“天下无乐乎为君”的尧舜社会,这个社会“君民间相安无事”,“废有司,去县令,听天下自为治乱安危”,“君子道高而愈谦,德尊而愈恭”①。既无盗贼,又无战争,人人自食其力。这种虚无飘渺的空想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他对专制主义的批判则孕育着古代民主思想的精华。

  元末武进(今江苏常州)人谢应芳,字子兰,他是一位致力于破除世俗迷信和宗教信仰的无神论者。所著《辨惑编》共分死生、疾疠、鬼神、祭祀、淫祀、妖怪、巫觋、卜筮、治丧、择葬、相法、禄命、方位、时日、异端十五目,这十五项都是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迷信思想和活动,他“引古人事迹及先儒议论,一一条析而辨之”。他认为人有病“务求医药,不事祈祷”,不要信鬼神,反对淫祀;他反对迷信风俗,对丧葬流行大作佛事、择葬惑于风水之说,一一指出其弊端,斥巫觋、卜筮为妖妄,对于相法、禄命、阴阳五行三术,以及方位、时日等忌讳迷信也一概加以反对;至于佛、道宗教,他一概斥之为“异端”,“古之为异端邪说者众矣,若老庄仙佛之流,自秦汉以来惑世尤甚!”谢应芳生活于十四世纪科学水平不发达的时代,面对宫廷、民间广泛的世俗迷信、宗教活动,敢于著书立说,公开鼓吹无神论,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①《宋元学案》卷九○《鲁斋学案》。

  ②《宋元学案》卷九○《静修学案》。

  ①许衡:《语录》下,《许文正公遗书》卷三。

  ②许衡:《中庸直解》,《许文正公遗书》卷五。

  ③许衡:《语录》下,《许文正公遗书》卷二。

  ④吴澄:《答人问性理》,《吴文正公遗书》卷二。

  ⑤《宋元学案》卷九二《草庐学案》。

  ①许衡:《语录》上,《许文正公遗书》卷一。

  ②郑士范:《许鲁斋先生年谱》。

  ①刘因:《叙学》,《静修集》卷一。

  ②刘因:《叙学》,《静修集》卷一。

  ③刘因:《叙学》,《静修集》卷一。

  ①《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

  ②苏天爵:《伊洛渊源录序》,《滋溪文稿》卷五。

  ①见《伯牙琴》中的《君道》、《吏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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