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

第三节三种政权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 三种政权

  抗战时期中国国土上存在着三种政权:国民党政权、解放区政权、沦陷区政权。

  中国领土上存在着三种政权,在七七事变以前已经出现了。1927年以后,中共在南方各省建立了若干小块苏区政权,到“七七”以前只剩下了一块陕甘宁苏区,面积不大。1932年3月9日日本在东北建立了“满洲国”,它的范围是相当大的。但中国绝大部分地区是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之下。

  在1932年“满洲国”建立之后,虽然中国国土上存在着三个政权,但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并未形成鼎足而立的局面,因而还不需要从三种政权并存的角度去观察中国的总形势和总格局。三种政权鼎立的格局是七七事变以后形成的。

  1.沦陷区政权。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日本占领大片中国领土,并且是重要地区,在这些地区相继建立了伪政权。

  1937年12月14日,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

  1938年3月28日,“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

  1938年7月1日,“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在归绥成立。

  1939年9月1日,“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在张家口成立。

  1940年3月30日,以汪精卫为首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

  伪政权的统治区域到1938年冬就基本上定下来了,伪政权的权力机关也建立起来了,以后的变化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变化。

  1940年以后,伪政权名义上有三个,一个是南京汪伪政权,华北伪政权在汪伪政权建立后名义上归属汪伪政权,实际上汪伪政权是管不着的。二是“满洲国”。三是伪蒙疆政府。三个政权名称虽异,但都是日本的傀儡政权,性质是一样的。多个傀儡政权并存是日本“分而治之”政策的产物。它们统治的地区都是日本的殖民地。

  沦陷区政权的日本统治性质、傀儡性质、殖民地性质,在那些伪政权伪组织发布的文件中说得非常清楚。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宣言”声称,该政府的成立“旨在恢复民主国家,湔涤污秽党治,同时绝对排除共产主义,发扬东方道义,辑睦世界友邦”。1937年12月24日在北平成立了“中华民国新民会”,该会成立时发布《新民会大纲》五条,它们是:“一、护持新政权以图畅达民意;二、开发产业以安民生;三、发扬东方之文化道德;四、于剿共灭党旗帜之下参加反共战线;五、促进友邻缔盟之实现以供献人类之和平。”南京“维新政府”于成立时发表宣言说:它的“唯一使命,即使领土主权恢复战前状态,与邻邦折冲樽俎,以期敦睦,使国民脱离兵燹之苦、同种息阋墙之争”。

  如果说那些宣言大纲只规定了一些原则,并羼杂着冠冕堂皇的言词,那么一些阐释性的文章就更为露骨了。例如《新民会大纲说明》中这样说:“人民呻吟暴政之下,十年之久,欲推翻之而苦压于暴力不能得伸。今也友邦举兵西来,在友邦则谓为吊民伐罪,在吾辈民众观之,勿宁谓为友军代吾人而举政治革命之义帜。故七月七日夜卢沟桥之事变,与法国大革命,七月十四日黎明攻下巴士提尔之性质略同,不啻中国人民对党府革命之开始也。人民虽痛恨党府,如不藉友军之助,实无自行革命之实力。今友军西来甫及半年,华北华中相继肃清,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及政府联合委员会先后成立于北京,五色国旗飘扬于各地,民国由此苏生,民意由斯得伸,是以民国新政权,虽由于友邦之协助,亦合于人民之期望,谓为友邦膺惩党府之成功也可,谓为吾辈政治革命之成功也亦可,即谓之为友军将党人窃据之民国复取而还之吾辈人民亦无不可。此一般民众所不可不深切认识之事实也。新政府既成立于此种形势与意义之下,其必能体友邦之善意,依人民之期望,以树立其建国之新猷,可断言也。其必本诸东方之文化,王道之正轨,力图振奋,痛除积弊,刷新庶政,与民更始,亦可预卜也。是以吾辈人民于党府十年暴政之后,今乃得于新政权下而见光明之来临,诚有拨云雾而见天日之感,此一般民众所以应竭诚拥护新政权也。”“今日渝汉之党政府,其躯壳虽为国民党,其灵魂则已变为共产党矣。是以吾辈民众,尤须认清,剿共即须灭党,灭党即须剿共。吾亲爱之民众乎,如欲免除赤祸,复兴中国,其速加入反共战线,而负起神圣之使命来。”“亲人善邻,古有明训,唇亡齿寒,势所必至。日本吾国之仁邻也,吾国唇齿之邦也,党府竟忘亲善之义,而昧唇齿之势,岂不谬哉。中日两国同文、同种、同教,同立国于亚洲之东,相距不过一衣带水之隔,此天然应互相提携之兄弟邦也。”①这里伪政权的性质是非常清楚的。

  2.解放区政权。

  七七以后,八路军、新四军开赴敌后抗战,到1938年冬已经开辟了晋察冀、晋西北和大青山、晋冀豫、晋西南、冀鲁边、山东、苏南、皖中、豫东等解放区,建立了新的政权。这些地区的政权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权。

  各个解放区政权,在名义上是隶属于全中国统一的国民政府的地方政权,但实际上不存在隶属关系,只是在施政纲领上不超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所允许的范围。各解放区的上面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机构,从这一点看是各自分立的。但它们都在统一的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之下,各解放区的基本政策是统一的。中共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中央局、分局、区党委、地委),因此,确定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党委、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②。因此解放区政权实际上是用共产党的组织和政策联结在一起的统一的政权。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之下的解放区政权,不论在对敌斗争上还是在国内政治斗争上,它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力量和作用。

  解放区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当时是中国一部分地区存在的政权,但却是整个新中国的雏型。毛泽东曾说:“各根据地的模型推广到全国,那时全国就成了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①3.国民党政权。

  由南京迁到重庆的国民政府,统治着中国的大部分地区,掌握着大量军队。它是代表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尽管它不能对解放区政府直接发号施令,它是世界各国承认的政府。在抗战期间它的国际地位有很大提高,这个国民政府由国民党内的主要统治集团所把持。“这个集团所代表的利益是中国的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阶层的利益。这些极少数人所形成的反动阶层,垄断着国民党政府管辖之下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一切重要的机构。他们将保全自己少数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把抗日放在第二位。他们也说什么‘民族至上’,但是他们的行为却不符合于民族中大多数人民的要求。他们也说什么‘国家至上’,但是他们所指的国家,就是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阶层的封建法西斯的独裁国家,并不是人民大众的民主国家。因此,他们惧怕人民起来,惧怕民主运动,惧怕认真地动员全民的抗日战争。”②这个政府,不管多么不得人心,在抗战期间仍然坚持着国民党一党专政、蒋介石个人独裁的政治体制。国家垄断资本和官僚资本是这个政权的经济支柱。这个政权在本质上是虚弱的。

  抗战期间中国国土上存在着三种政权,基本上形成一个鼎足而立的局面。三种政权的存在首先表现为各有各的统治区管辖区,同时也表现在它们各自的根本性质不同上面。三者的并存和相互间的矛盾与斗争是抗日战争史的基本内容。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在中国内地以完全的形态存在着三种不同性质政权的局面,只有抗日战争时期才有。三种政权代表了三种不同性质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和政策。它们的性质不同,作用和命运也就不同。国民党政权和解放区政权之间既统一又对立,关系非常复杂。国民党政权、解放区政权同伪政权之间的关系是敌对关系,但后者对前两者的政策则由“剿共灭党”变成只“剿共”不“灭党”。各种复杂的关系交织在一起,这种情况在中国近代史上是空前的,也将是绝后的。

  

  ①宋介(新民会中央指导部教化部长):《新民会大纲说明》,1938年1月初版,第4—5页,第18、19、20页。

  ②《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二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11月版,第124—125页。

  ①毛泽东:《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85页。

  ②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45—10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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