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中国通史 作者:范文澜 撰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云南原是“群蛮种类多不可记”的各族聚居地。各族中经济和文化的水平,汉族最高,其次是白蛮,再其次是乌蛮,自此以下,文化程度极为参差,大抵吃生肉的寻传,多妻养夫的裸形,应属于最低的一类。比较高一些的部落,习俗也实在急待改革,例如黑齿、金齿、银齿三种,与人相见,用漆器或金、银器饰齿,表示礼貌。绣脚种,在小腿上刻花纹。绣面种,小儿生满月,在面上刻黑纹。雕题种,在面上和身上刻黑纹。穿鼻种,鼻上挂个大金环;酋长出行,使人用丝绳牵着金环在前面走。也有人用两支金钉,穿入鼻中,钉脚露在鼻孔外。长鬃种,额前作长髻,下垂过脐,走路时用物举着长髻;酋长要两个女人在前面举髻,才可行走。这种习俗,正反映他们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的落后性,文化较高的人看来,不免要发笑;同样,文化更高的人看较高的人的某些习俗,也不免要发笑。文化发展无止境,较落后的文化,总不免残留着若干可笑的故俗,关键在于择善而从,不断改革自己的故俗。可是,落后性与保守性总是紧密相结合,落后族总想保守故俗,以为故俗存在,等于本族存在。要求本族存在,完全是合理的,但因此安于落后状态。这就很不合理了。事实上,任何一个族,都是遵循着客观规律而存在或消失,不合理的要求,只能得到与愿望相反的后果。譬如水,一条小水流过一段路,不再往前流,太阳顺,沙土填,到后来,这条小水不见了,这是实在的消失。另外有许多小水,一直往前流,在不同的地点流入一条中等河里。这条中等河不保存原来诸小水的名称,而诸小水的水既然汇合成这条中等河,那末,中等河的名称,就成为诸小水的总称。许多中等河往前流,在不同的地点流入一条大河里,同样,这条大河的名称,就是许多中等河的总称。许多大河往前流,都流入大海里。大海不分别某部分水来自某大河,总而称之为侮水。如果不拘泥于某些形式,心知其意地以水的譬喻来看一个族的消失或存在,很有相同处。落后不前进的族,到了一定时期,因为缺乏生存条件(社会愈前进,生存条件愈提高,落后族处境愈危险),逐渐由衰微以至消失,这种事例,历史上是常见的。前进中(进程有快有慢)的族,当然是大多数。它们从小族融合成中等族,再从中等族融合成大族,后来似乎只剩下一个大族,许多小族、中等族消失了,实际恰恰相反,不是消失而是发展成为大族了。现在世界上有许多民族,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若干世纪后,诸民族都要归于消失,融合而成一个人类总体。那时候不再有人种特征和民族特征等区别,好比诸大河流入大海,清水浊水淡水都变成海水,不是消失而是诸大河总融合了。

  诸族融合的规律,人数少的族往往融合于人数多的族,但不算是最主要的规律。最主要的规律是经济文化低的族融合于经济文化高的族。因为水总是向低处流,社会却总是向高处走,没有一种力量能够长久遏阻这个趋势。社会在前进,前进的族列在前面,列在后面的族自然要追上去,企图阻止在后面的向前,强迫在前面的退后,都是反规律的,做这种愚蠢事的人一定是统治者而不是劳动民众,因之,前进势力终究会战胜保守势力,推动社会向高处走。到了没有高低和其他的区别,区别反而障碍再前进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地融合在一起,这是人力不能阻止也不能强迫的社会趋势。

  南诏立国,起着促成云南各族融合的作用。白蛮的经济文化水平,比汉族以外各族都高。南诏是以白蛮为主体的弱小国家,它受到唐和吐蕃的威胁,必须开发经济,补充人力,才能自立,因此,住在深山穷谷中的落后部落和原始人群,都被它寻找出来,作为国家的组成部分。《南诏德化碑》说“爱有寻传,畴壤沃饶,人物殷凑。……开辟以来,声教所不及;羲皇之后,兵甲所不加。诏(王)欲革之以衣冠,化之以礼义。十一年(七六二年)冬,亲与寮佐,兼总师徒,刊木通道,结舟为梁,耀以威武,喻以文辞,款降者抚慰安居,抵捍者系颈盈贯,矜愚解缚,择胜置城。裸形不讨自来,祁鲜望风而至”。这段话的实质就是南诏用政治军事力量,打破闭塞状态,使原始居民接受统治,尽管政治是为了剥削,军事是为了征服,按社会趋势来说,终究是有进步意义的。

  南诏立国的武力依靠白蛮贵族和自由民,因之经济上有特殊的待遇。南诏采用唐均田制,按户授田。

  田五亩称一双。高级官授田四十双(二顷)。上等户授田三十双。中户下户各依次减授,当是中等户授田二十双,下等户授田十双。凡受田的户,不分贵贱都亲自耕作,不役使别户。受日户每年纳税米二斗。一年收一次的田不纳税米,收两次的田才纳税。受田户所有丁壮都服兵役,自备武器衣装。八三○年以前,南诏保境自守,战争较少,自由民赋税和兵役都不感沉重,南诏国家也就得到巩固。

  南诏国赋税的来源,主要是剥削种官田的“佃人”。《蛮书》说,南诏修治山田很精好,城镇长官派出官员到当地监守催促,使“佃人”耕作。这种用“佃人”耕作的田,往往接连至三十里。收获完毕,监守官按“佃人”家口数目,发给口粮,其余全部归官。“佃人”除得到口粮以外,一无所有,显然是一种农业奴隶。

  南诏耕田用二牛三夫。一夫牵牛,一夫按犁辕,一夫操犁。耕田必须有三个人,又受田户不相役使,这就需要使用奴隶来进行生产。官田是用奴隶的,高级官上等户所受田,也要用奴隶,中等户下等户劳动力不足时,自然也希望获得奴隶。南诏向外攻掠,经常掳获大批人口回国,国内奴隶买卖盛行,有理由说南诏是封建制奴隶制并存、奴隶制占较大比重的国家。大理国停止向外攻掠,奴隶来源减少,应是封建制占较大比重的国家。

  南诏文化显示着向汉文化看齐的趋势,也就是逐渐革除白蛮故俗,完全接受较高级的汉文化。阁逻凤认郑回为淳儒,使教子弟读书。郑回所授书自然是儒家经典。异牟寻与唐朝恢复和好,唐西川节度使韦臯允许南诏派遣贵族子弟轮流到成都就学,前后相沿五十年,学成回国的人数至少有好几百。唐宣宗说要节省费用,拒绝收受南诏学生。南诏表示不满,来信说:“一人有庆,方当万国而来朝;四海为家,岂计十人(学生名额)之有费”。此后南诏停止入贡,并骚扰边境,要求继续就学。高骈《回云南牒》里说,“传周公之礼乐,习孔子之诗书,片言既知,大恩合报”;牛丛《报(答)坦绰(首相)书》里也说“赐孔子之诗书,颁周公之礼乐,数年之后,蔼有华风。……岂期后嗣,罔效忠诚……遂令凶丑,肆害生灵”。南诏国人深爱汉文化,尽量吸取,在文化交流的一方——店朝,因南诏攻掠庸境,两国政治上交恶,竟采取谬误措施,停止交流的进行。文化交流,上层人士往往起媒介作用,但主要的意义在于两国民众间得以友好互助。政治交恶,总是出于两国统治者间,与民众无涉。唐君臣损害南诏民众的利益作为对南诏统治者的报复手段,甚至要求报“大恩”,当然不会发生任何效果,内地与云南经济文化上的联系,却长时期被两地统治者割断了。

  两宋时,朝廷对大理国仍采取消极态度,大理国对内地却有恢复经济文化上联系的要求。一一一三年(宋徽宗政和三年),大理国请入贡。一一一六年,大理国进奉使李紫琮等来朝,路过鼎州(湖南常德县),到学宫拜宣圣(孔子)像,与诸生相见。李紫琮到京师,贡马及麝香等物,宋封段和誉为大理国王。一一三三年(宋高宗绍兴三年),广西奏称大理国求入贡及卖马。宋高宗说,入贡就是求通商,可勿许,马匹供军用,可给价收买。一一七三年(宋孝宗乾道九年),有大理人李观音得、董六斤黑、张般若师等二十三人来邕州议马匹贸易,给宋官文书,要求购买《文选五臣注》、《五经广注》、《春秋后语》、《三史》加注、《都大本草广注》、《五藏论》、《大般若十六会序》及《初学记》、《张孟押韵》、《切韵》、《玉篇》、《集圣历》、《百家书》等书籍,又要浮梁(江西景德镇)瓷器、琉璃碗及紫檀、沉香木、甘草、石决明、井泉石、蜜陀僧、香蛤、海蛤等药物。文书后边有附记说“古文有云,察音者不留声,观行者不识辞,知己之人,幸逢相谒,言音未同,情虑相契。吾闻夫子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今两国之人不期而会者,岂不习夫子之言哉。续继短章,伏乞斧伐”。短章中有“言音未会意相和,远隔江山万里多”等句。从李观音得文书里表现,文理人除方音及人名用三个字与内地人不同,其余无异于内地人。段氏自称祖先本是汉人,段氏立大理国,愈益推行汉文化,是很自然的。大抵南宋时,白蛮文化已经提高到汉族的水平。乌蛮和落后部落,受白蛮文化的影响,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自一二五三年元灭大理国以后,汉人和白蛮以及文化较高的各蛮部,加速了融合过程,《新唐书·南蛮传》所载以落后习俗为称号的部落,许多不再见于记载,说明这些部落脱离故俗,文化上升到较高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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