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第六册说明

中国通史 作者:范文澜 撰


  第六册说明 (一)本册三章包括辽、夏、金统治下各民族历史的简述。它和第五册两章所叙述的宋代,处在约略相同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契丹、党项、女真等族人民都对我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本书没有沿用宋辽夏金综合叙述的体例,而把辽朝、西夏和金朝各列为专章,分别叙述他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不过,由于资料的缺乏和研究的不足,本书的叙述还只能是初步的。

  (二)契丹、党项、女真等族,和我国的许多民族一样,遵循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也都经历了从原始的氏族公社制经过奴隶制发展到封建制的历史过程。本书认为:辽、夏和金朝,当他们开始建国时,都还是产生于氏族公社废墟上的奴隶主的国家。但当各族奴隶主进入汉族地区和汉族地主一起统治了汉族人民,这些民族便不能不适应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水平,逐渐采用封建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从而由奴隶制较快地过渡到封建制。这个过程不能不伴随着两种制度、两种文化之间的斗争。斗争反映到辽、夏、金统治集团的内部,他们各自依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形成为各具特点的发展道路。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推动了这个过渡的进程。大致说来,辽朝在景宗到圣宗时期,西夏在崇宗到仁宗时期,金朝在海陵王到世宗时期,逐步完成了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化。本书所作的这些基本的分析,是否符合于历史的实际,希望得到史学界的同志和读者的指正。

  (三)中华民族的悠久的历史,是由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契丹、党项、女真族人民和汉族人民一起,开发了我国北部的广大地区,发展了社会生产,也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本书对辽、夏的经济、文化状况,各立专节,介绍各个领域的成就。金朝的经济发展和各民族的文化交流,结合政治状况综合叙述。金文化基本上是北宋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并为元代的北方文化奠立了基石。因此,将在另章(见本书第七册)与宋、元文化一并叙述,以便表明前后的联系和发展。

  (四)研究辽、夏、金的历史,材料少而问题多,是人们公认的困难。虽然中外学人曾经作过许多考订工作,但很多问题仍是众说纷纭,或者并未取得成果。本书编写时,编者不得不先对有关史实和史料的一些问题,包括若干译名、译语问题,进行必要的考订和诠释。但由于编写体例的限制,书中只能写入考释的结果,而未能详细说明考释的依据和理由。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只好待另文讨论。请读者鉴谅。

  (五)本册由本书主编蔡美彪总写。第四章第一节“夏国的建立和发展”系王忠创稿,经丁伟志、周清澍参与修改,蔡美彪写定。第二节“夏国的经济与文化”,由周清澍编写,第五章第二节金朝经济与农民起义部分,由朱瑞熙编写,统由主编者改订。本册初稿曾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通史组同志共同讨论,并得到有关单位的一些同志的指正。附录的地名对照表是王会安同志用了许多时间,费力编制的,中国历史地图编绘组的同志给了我们很多帮助,并承贾敬颜同志仔细校阅,多所指正。本书采用了近年考古工作的一些成果并选印了若干文物图片,得到考古研究所、各地文物工作部门和博物馆的同志的协助。在本册付印之际,编者谨向所有关怀和帮助我们的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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