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者附注

英雄艾文荷 作者:(英)司各特(Walter Scott)著


  一 护林官

  在那个灾难深重的时代,最触目惊心的是“森林法”。这些暴虐的法令是诺曼征服的产物,因为撒克逊人关于狩猎的立法一向是温和而仁慈的;可是威廉热衷于畋猎和有关特权,他在这方面制订的法规残酷专横到了极点、“新森林”[注]的建立便是他这种狂热情绪的证明,那里许多安居乐业的乡村因此变成了一片荒凉的土地;我的朋友威廉·斯图尔特·罗斯对这情形作过真实的描绘;

  在教堂的废墟中间,

  成了渡鸦深夜栖息的所在,

  到处变得满目荒凉;

  为了扩大王家猎园,

  无情的征服者不顾一切,

  摧毁了整个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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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征服者威廉开辟的一个王家猎园,在汉普郡。这个猎园使三十多英里以内的市镇和村庄,以及近四十个教堂,全部夷为平地。

  为了保护麋鹿,防止牲口和畜群的侵犯,把牧放家畜的狗割除前爪,可能是必要的,这在当时曾普遍实行,称为使狗“合法化”。后来《森林宪章》为了减轻这种苛政,宣布每三年对狗的合法化进行一次检查,查验工作由司法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参与,检查后应发给证明;未经合法化的狗,其主人应缴纳三先令罚金;此后牛羊等不再进行合法化手续。此类合法化还必须按法定标准进行,即割除三只前爪,但不切除右足的拇趾。

  二 黑奴

  有些苛刻的批评家,对布里恩·布瓦吉贝尔那些奴隶的肤色提出了异议,认为这完全不符合他们的服饰和身分。我记得,我的朋友马修·刘易斯[注]在他的《鬼堡》中,把阴险的男爵身边的卫士和坏蛋写成了黑皮肤的人,也遭到过同样的指责。马修根本不把这些挑剔放在眼里,理直气壮地答道,他把这些奴隶写成黑皮肤,是为了取得鲜明的对照效果;如果他觉得把女主角写成蓝皮肤,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他也会把她写成蓝皮肤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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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马修·刘易斯(1775—1818),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风格接近哥特式恐怖小说。《鬼堡》是他的一个剧本。

  我并不认为,写书的人都可以这么随心所欲,但我也不认为,现代历史小说的作者写到的一切,必须绝对符合他所描写的那个时代中存在过的情形,这样他的描写才是合理的,自然的,才不致违背那个时代的风貌。根据这样的观点,圣殿骑士由于经常与亚洲的武士战斗,因而模仿这些人的奢靡作风,把俘获的非洲人变成自己的奴隶,让他们为自己当差,不是很自然的吗?我认为,即使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们曾这么做,那么反过来说,也没有证据可以让我们得出相反的结论,说他们从未这么做过。何况在传奇故事中也有过一个先例。

  兰帕扬的约翰是一个出色的魔术师和行吟诗人,为了搭救一个名叫奥杜尔夫·德布拉西的人逃出囚禁他的王宫,曾自告奋勇乔装改扮去谒见国王。为此目的,他“把他的头发和整个身子都涂得墨黑,除了牙齿全身没有一处是白的”,终于骗过了国王,相信他是埃塞俄比亚的行吟歌手。他便略施计谋,使被囚禁的人逃出了牢笼。由此可见,在中世纪,英国已经知道有黑人的存在。(见里特森[注]的《古代诗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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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约瑟夫·里特森(1752—1803),英国古诗研究者。

  三 斯坦福德战役

  本书前几版中出现过一个地理上的重大错误。哈罗德国王打败他的兄弟托斯蒂格及其同盟者丹麦人或挪威人的那场血战,在书中和相应的注中被说成是在林肯郡的斯坦福德,在韦兰德河边进行的。这是作者单凭记忆造成的错误,把同样名称的两个地方混为一谈了。真正发生这场战争的斯坦福德,是在德文特河边一个渡口附近,离约克城大约九英里,位在这个富饶的大郡境内。德文特河上从前有一座很长的木桥,好奇的旅行者仍可看到它残留的一个桥墩,这便是它的位置,桥上当时曾发生过激战。一个挪威兵曾独自在那里守卫了很久,最后才被一个长枪手驾舟从桥下刺穿木板后刺死。

  德文特河边的城堡斯坦福德一带,还留有这次战争的一些遗迹。那里时常会发现残留的马蹄铁、剑、战钺的头等等;有个地方名为“丹麦井”,还有个地方名为“战地”。这些情况在德雷克的《约克郡史》中有详细记载。这次战事发生在1066年。

  四 酷刑

  这种骇人听闻的酷刑,可使读者想起西班牙为了追查考乌特莫克[注1]隐藏的财产,对他所做的一切。但是事实上,类似的暴虐行为也可以在我们这儿找到,玛丽女王[注2]时代的编年史中,便记载了许多这类例子。每个读者想必还记得,在天主教会没落,长老会取得合法的统治地位以后,主教和修道院长等等头衔,尤其是财产,不再授予教士,教会的收益由俗人代管,根据苏格兰的法律,这些人称为教会财产的挂名代理人,并不享有前任的宗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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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考乌特莫克(1495—1552),墨西哥阿兹特克人的末代皇帝。十五世纪西班牙人侵入该地区后,考乌特莫克被俘;为了追查阿兹特克人隐藏财物的地点,西班牙人对他滥施酷刑,最后把他折磨致死。

  [注2]十六世纪的苏格兰女王。下面所叙述的事都发生在十六世纪苏格兰宗教改革运动时期。

  这些享有教会收益的俗人,有的是出身高贵的大贵族,如担任圣安德鲁斯修道院长的著名的詹姆斯·斯图亚特勋爵,这些人能把教会的租金、土地和收益据为己有。但在另一种情况下,代理人地位较低,他们是在某些有力人物的支持下,担任这类职务的,因此一般说,新的修道院长必须考虑恩主的利益,把教会的土地和什一税出让和租借给自已的保护人,以致大部分收益落入后者之手。这便是他们被戏称为空头主教的来源,因为这些人只是徒有虚名,树立他们的地位只是使他们的庇护人和主人,得以在他们的名义下榨取教产的实际利益。

  然而也有另一类情况,有些得到教会财产代管权的俗人,企图为自己保留这些利益,但又没有足够的力量保障他们的意图;结果这些人不论如何不愿向当地的封建霸主屈服,往往无法保护他们自己。

  约翰·诺克斯[注1]的秘书班纳坦,详细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事例,说明艾尔郡的卡酉利斯伯爵如何对一个挂名修道院长施加压力;这位伯爵在当地拥有十分强大的封建势力,以致通常被称为“卡里克国王”[注2]。这里引用班纳坦在《大事记》中的叙述,它题为“卡西利斯伯爵对一个活人实施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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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约翰·诺克斯(约1513—1572)苏格兰宗教改革家,长者会的创始人。

  [注2]艾尔都是苏格兰古代的一个郡,卡里克是其中的一个区。

  “阿伦·斯图尔特公子利用玛丽女王朝廷的腐败,取得了克罗斯拉格尔修道院长的职位。上述伯爵认为他在该地区比任何国王都大,决定要把教会的全部收益攫为己有;为了满足他贪得无厌的欲望,他便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当阿伦先生正与巴格尼勋爵在一起时,伯爵和他的朋友们诱使他离开了勋爵的保护,前去与他们一起寻欢作乐。这个单纯而不谨慎的少爷就此落进了陷阱;他先与伯爵的舅父托马斯·肯尼迪在迈博尔玩了几天,然后随他的一些朋友,游览了克罗斯拉格尔一带地方。这些活动伯爵显然都是知道的,他决定就在这时把他早已计划好的暴行付之实施。于是他作为当地的土皇帝,拘留了阿伦先生,把他带往迪努尔的一所房子里,并在一段时间里对他十分优待。但是几天过去了,伯爵并未能按照他自己的要求,获得克罗斯拉格尔的租赁权,于是他决定用另一种款待方式达到他的目的。阿伦先生给带进了一间密室,除了高贵的伯爵,还有一些仆人在那里侍候。屋里有一只很大的铁炉子,炉里生着火,并无其他设备。第一道程序是:‘修道院长阁下,’伯爵说,‘你最好承认,你是自愿来到这里与我作伴的,因为你不能让自己落进别人手里。’修道院长答道:‘那么,伯爵,你是要我公开说谎,取得你的欢心?事实是,阁下,我是被迫来到这儿的,我也根本不想与你待在一起。’伯爵答道:‘但目前你必须与我待在一起。’修道院长答道:‘那是因为我在这里无法违抗你的愿望和要求。’伯爵说道:‘那么你就得照我的话做。’他随即拿出了几份文件要他签字,其中有一张五年期的租赁契约,一张十九年的租赁契约,一张租用克罗斯拉格尔全部上地的凭证,从它们的所有条款看,伯爵是早应该下地狱的;因为如果通奸、读圣、压迫、野蛮的暴行、盗窃等等,应该在地狱中受到惩罚,那么卡里克国王已经可以在地狱中永世不得翻身了。

  “那以后,伯爵发现对方不肯就范,他无法用和平的手段达到目的,于是命令那些仆人动手,准备新的‘筵席’:首先,他们剥掉了羊的皮,那就是剥掉了修道院长所有的外衣和内衣,然后把他绑在炉子上——腿在一头,手臂在另一头,接着便开始加大火力,有时烤他的臀部,有时烤他的腿,有时烤他的肩膀和手臂;为了使这种烤炙不致变成燃烧,又不致停顿,他们不断在他身上浇油。这个可怜的人给塞住了嘴巴,因此无法让人听到他的喊叫。也许杀害达恩利[注]的凶手在这里参加指导。那个倒霉的家伙在这种酷刑下,不时大喊看在上帝分上,请他们还是快些杀死他吧,因为他口袋里还有不少金币,足够买炸药来缩短他的痛苦。最后著名的卡里克王觉得已烤得够了,于是命令手下的人把他从火上移开,然后由伯爵亲自开导他:‘圣母保佑吧,你是我见过的最固执的人,要是我早知道你这么难对付,哪怕给我一干金镑,我也不想跟你打交道;这种事以前我还从没遇到过。’然而不到两天,他又故伎重演了,这样,直至达到了预定的目的才罢休,那只烤焦一半的手签署了他提交的所有文件。这以后伯爵离开了迪努尔,把烧成半焦的修道院长交由手下的人看管。巴格尼勋爵得知修道院长被扣留后(他还不知道他受酷刑的事),向朝廷提出了控告,并进行了营救,但是伯爵不予理睬,因而被宣布为叛逆,然而这丝毫也无济于事,因为当时教会既不受尊敬,政府的地位也不稳固。”后来这事如何了结,再也无人提起,可是卡西利斯家始终保持着克罗斯拉格尔的大部分收益。

  我还可以附带说一句,根据我所掌握的一些文件,苏格兰边境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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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玛丽女王的丈夫,夫妇不和,不久达恩利即被暗杀,原因不明。官员对犯人实施酷刑,以至绑在火炉上烧烤的事,已司空见惯。

  五 纹章

  作者在这一点上受到了指责,认为他的描写违反了纹章学的规则。然而应该知道,在十字军时期,纹章还初具雏形;这门光怪陆离的学问的一切细节,都是随着时间的进展逐步形成的,直到很久以后它们才得以确立。不认识这点,无异是把纹章学想象成与女战神雅典娜一样[注],是全身披挂好了来到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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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据希腊神话,女战神雅典娜是主神宙斯的女儿。一天,宙斯突然感到头疼,命令火神劈开他的脑袋,雅典娜便跳了出来,那时她已全身披戴盔甲,像一个战士一样。

  六 乌尔莉加的死前之歌

  对于考古学家们说来,很清楚,乌尔莉加的这首死前之歌,是模仿古代斯堪的纳维亚行吟诗人的古朴诗歌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在接受文明和皈依基督教后,他们吟唱的诗歌取得了另一种性质,调子也比较柔和了。但乌尔莉加在当时的环境中,采用她的祖先在异教时代所运用的粗野曲调,应该说还是很自然的。

  七 狮心王理查

  如果在民间传说中,理查的性格没有遭到歪曲,那么他与快活的教士的这场拳击比赛,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有一则十分离奇的说唱诗歌,是以理查在圣地的冒险活动,以及他从那里回国的经历为题材的。它便记载了他在德国被囚禁时期,怎样与一个人进行这种拳击比赛的事。他的对手是负责看管他的狱吏的儿子,小伙子不知天高地厚,竟向理查挑战,要与他一比高下。国王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应战了,他受到的一拳使他的身子晃动了一下。在还击时,他先把蜡涂了手(我相信,这办法现代的拳击爱好者还不知道),一拳出去这么有力,似乎要把对方当场打死。见埃利斯编的《英国早期传奇诗歌范例》中有关狮心工的部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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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乔治·埃利斯(1753—1815),英国的古诗研究者,司各特的好友。《英国早期诗歌范例》是他的有名著作。

  八 草包教士

  奇怪的是在任何社会团体中,都能找到为人提供精神安慰的教士,尽管这些团体的目的与宗教风马牛不相关。一群乞丐有他们自己的草包教士,亚平宁山脉中的土匪也有各自的修士和教士,替大家举行忏悔仪式和祈祷活动。毫无疑问,在这样的生活圈子中,这些教士必须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和道德准则,适应他们所生活的那个团体的需要。如果说他们有时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尊敬,被认为具有神灵性质,那么在大多数场合,他们只能得到无情的嘲笑,因为他们与周围的人具有不同的身分。

  古代剧本《约翰·奥尔德卡斯尔爵士》[注]中那个好斗的教士,罗宾汉手下的这个著名修士,都是这类人。这些人物也并非完全出自虚构。有一篇达勒姆主教的告诫文,便是指责这些不合常规的教士的;它说他们与边境地区的盗匪混在一起,污辱了他们所担负的神圣的宗教职责,不顾宗教仪式的庄严性质,穿着破旧和肮脏的衣服,在荒野和山洞中为盗贼、强人和凶杀犯祈祷和唱赞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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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英国的一个古剧本,发表于1600年,作者不详,曾被误认为莎士比亚的作品。

  九 洛克斯利

  从关于罗宾汉的民谣中,我们知道,这个著名的绿林大盗有时乔装改扮,化名为洛克斯利,据说这是他出生的乡村的名字,但它的地理位置并不清楚。里特森认为,它可能在德比郡或肯特,也可能在诺丁汉。

  十 科宁斯堡

  古代的这一有趣废墟是撒克逊筑城学残留的极少例子之一,我上次看到它时,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非常想从最近发现的古代斯堪的纳维亚建筑的角度,对它的建造理论进行一些探索。然而由于当时在旅途中我急于离开那里,没有工夫对它作较深入的观察。但这个想法一直停留在我的心中,我总想至少就我的假设的要点,作些较详细的阐述,以便把我粗略的构想就正于更有研究的考古家,或者接受他们的批评。

  访问过设得兰群岛的人,都熟知当地居民和高地人所描述的这类城堡。彭南特[注]曾为著名的多纳迪拉城堡雕刻过一幅风景;还有许多城堡都具有特殊的建筑方式,说明当时的人还生活在原始的状态。最完整的标本应该是设得兰的梅恩兰岛附近穆萨岛上的一所城堡,它也许仍保持着当初有人居住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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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托马斯·彭南特(172—1798),英国博物学家、考古家和旅行家,著有《苏格兰游记》等。

  这是一个独立的圆形塔楼,墙壁略呈弧形,然后又向外弯曲,使它的形状有些像骰子匣,守卫在堡顶的人可以较好地保卫底部。它是用经过挑选的粗石块,一圈圈或一层层堆砌而成,非常结实,但还不知道使用水泥之类的胶合材料。从外形看,塔楼上从未建造过屋顶;圈在墙内的广场中心是生篝火的,也许它最早只是在部族的大烽烟周围建造的一种屏障。不过,尽管建造者当时还没有想到要修建屋顶,他们在墙壁内部却开辟了房间。于是这堵围墙就成了夹层墙,内圈离外圈事实上有二、三英尺之远,两者由一排排长石板构成的同心圆圈联结,这样形成了高度不同的一个个同心圆环,直至塔楼顶端。这些楼面或回廊每层都有四个窗户,面对罗盘上的四个方向,它们当然彼此重叠,位在一直线上。这垂直的四行窗户可以流通空气,升火的时候,也可输入热气,至少是烟雾。这各层之间的通道同样是极原始的,它由倾斜的阶梯构成,在各层之间以螺旋形盘旋而上,各层有一出口,逐渐通至塔楼楼顶。城堡的外墙没有任何窗户,围墙内的广场可以是方形,也可以是圆形,居住者在那里饲养牛羊,可保不致丢失。

  北欧人早期靠在海上劫掠为生的时候,便住在这样的城堡中,当时他们还不知道使用任何种类的石灰或胶泥,也不懂得如何建造屋顶等等。后来随着各种新的建筑材料的应用和建筑方法的改进,他们的居住条件才逐步改善。我认为,后来的诺曼城堡,便是在这个基础上演变而成。根据这个观点,我把科宁斯堡这个独特的城堡,看作这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它与穆萨岛的那种圆形塔楼,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关于科宁斯堡,卡姆登[注]在《不列颠志》中是这么描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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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威廉·卡姆登(1551—1623),英国文物研究者,历史学家。《不列颠志》是英国第一部综合性地理志,卡姆登最著名的一部著作,最早出版于1586年,后多次再版,并逐步修正。

  “城堡很大,外墙耸立在河边一片风光明媚的斜坡上,但后面市镇所在的高山比它高得多。这是在一个富饶而美丽的峡谷口上,周围是树木葱宠的山丘,形成了一片盆地,唐河在那里缓缓流过。城堡附近有一个古墓,据说为亨吉斯特的陵寝。人口处左侧残留着一个圆塔,塔基呈斜坡形,外墙边还有几个类似的圆塔。入口的大门有石框,东边有双重的沟渠和河堤,非常陡峭。教堂院子围墙顶上有一块墓碑,碑上刻的深浮雕是两只渡鸦之类的鸟。教堂院子南边有一大块古石,像棺木一样突出在地面,石上刻着一个骑马的人;另一个持盾的人正在与一条长翅膀的巨蛇搏斗,它后面还有一个拿盾的人。这可能是该郡墓地上常见的那种粗糙十字架的残余……《不列颠志》的前几版都把这城堡称为科宁斯堡,因而被认为是撒克逊国王们的住地。它后来属于哈罗德国王。征服者威廉把它赐给了诺曼巨子……这块地方的形状是不规则的,在它的一角是一个大塔楼,它位在与它同样面积的小山丘上,城堡墙上有六个突出的大扶壁,它们像峭壁一般支撑和扶持着整个建筑,并一直向上延伸,形成了一些塔楼。主楼里面构成了一个圆形广场,直径为二十一英尺,墙壁厚十四英尺。进入城堡的台阶非常高,又非常陡,宽四英尺半,从南边通向一扇矮门,门上有大石块交叉构成的圆形拱顶。进门便是楼梯,它十分狭窄,从厚实的墙壁中通过,但不能通往二楼,二楼中央有一个洞,与底层的地牢沟通。下面这两层的光线全来自三层地面上的一个洞,那里的屋子与上面几层一样,都是用磨光的硬石板建成,每间都有壁炉,支在石三角架上。第三层或称警卫室,那里有一个小套间,墙上开着狭长的透光孔,这可能是卧室,这层墙上还有一个壁龛,是放圣像或圣水盘的。金氏认为,这便是七国时代初期的撒克逊城堡。对这城堡沃森先生是这么描写的:从二楼到三楼得靠墙内五英尺宽的楼梯上下,这楼梯又通过一个小梯子与上一层楼梯连接,进入第四层。在这层楼梯顶端,离门两码远,靠近东边有一个出口,可以经过墙边的过道到达那里,这些墙壁的厚度每层都缩小八英寸。这最后一个出口通向一间屋子,那是城堡的小礼拜堂,它十二英尺长,十英尺宽,十五、六英尺高,有石造拱顶,由一些小圆石柱支撑,它们都带有撒克逊时代的特征。屋内东边有一扇窗,墙两边离地四英寸处有一个石盆,盆中有一小孔,一根铁管通过墙壁从外面引入清水。这屋子位在扶壁内,但外面没有任何痕迹,因为窗户里边虽较大,外边只是一条狭长的小孔,几乎不易发现。小礼拜堂的左边是一间小祈祷室,它八英尺宽,六英尺深,也位在墙内,墙上有一神龛,靠同样的透光孔照明。第四层楼梯在小礼拜堂门西首十英尺处,它通向塔楼顶层,这里的墙壁仅三码厚。城堡的每层大约十五英尺高,因此整个城堡离地面约七十五英尺。它里面形成了一个圆形场下,直径大约十二英尺。地牢底部的深坑堆满了石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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