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第四十三章 绝色美人(4)

贞观长歌:大唐盛世创业史 作者:胡晓明著


  “诸位爱卿,据禄东赞说来,吐蕃世系的传承,已达三十余代,立国千年了。想那吐蕃地处雪原,严寒少有物产,且四面强敌环伺,如何竟享国这般长久呢?”李世民问道。

  魏征、房玄龄、长孙无忌以为李世民留下他们,是要议论与吐蕃“赐婚交好”之事,却没想到李世民会问出“为何立国长久”的话来,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俱是默然无语。

  “以朕观之,吐蕃能够立国长久,在于和周室一样,实行了分封之制。”李世民自我回答道。

  “周室立国长久,也不仅仅在于分封。”魏征谨慎地说道。

  “朕以为,周室能够立国八百余年,就在于分封诸侯,藩卫王室。秦始皇实行郡县制,二世而亡。汉兴之后,郡县与封国并立,亦立国数百年。可见分封之制,与国极是有利。惜乎后代君王俱似秦始皇一般贪而无厌,不愿裂土以封功臣,致使社稷速亡。朕愿效上古贤君,不愿效秦始皇之贪酷。大唐万里江山,是朕与诸位爱卿历尽艰辛所得,朕愿与诸位爱卿共享富贵,赐封诸位爱卿为世袭诸侯。不知诸位爱卿以为如何?”李世民问道。

  “不可,分封之制,乃祸乱之源,如若实行,大唐社稷必致速亡。”房玄龄道。

  “周室享国长久,在于以礼法治天下,不在于分封之故。秦始皇失天下,在于其暴政害民之故。况古今之时不同,治国之道亦不相同。古法不可用于今,今之法不可用于古者。皇上但以尊贤、务德、爱民之道传于子孙,又何愁不能立国长久呢?”魏征说道。

  “微臣闻当年秦灭六国,正在于其实行郡县之制,使政令通达,赋税尽归于上。故郡县之制,实为强国之本。而行分封,难免有尾大不掉,枝强于干之弊病,实为弱国之道。至于吐蕃以世袭职官立国,乃其为游牧之族,居无定处之故也。我堂堂华夏之邦,自有礼法制度,又何必仿效蛮夷之族呢?”长孙无忌说道。心里想,皇上若实行分封,我身为亲贵之臣,必须听命去往藩国,将远离朝廷中枢,十数年来的种种谋划,俱将成为镜花水月矣。

  “怎么,众位爱卿都不赞同朕实行分封之制吗?”李世民大为奇怪——

  分封之制,会使众位大臣子孙世有领地,永为一方之主,论情论理,众位大臣都不应反对才是。

  “臣等子弟,一向生于富贵之中,不知时世艰辛。一旦成为诸侯,必将肆意妄为,惹下灭族之祸。况臣等也不愿离开皇上,以赴封国。”房玄龄说道。

  李世民听了,沉默半晌,才道:“朕近来日夜所忧,便是如何方可使我大唐享国久远。朕观史书,见夏、商、周三代实行分封,俱是传国久远,就有与众爱卿共享富贵之念,既是诸位不愿分封,此事亦不必再议。”说着,话锋一转,问:“吐蕃请婚之意甚为心诚,诸位爱卿以为可否许之?”

  “吐蕃国势正强,与其‘和亲’,对我大唐甚是有利。”魏征说道。

  “自古以来,中原对付夷狄之族,无非二策,一为发大兵击之,二为嫁公主,行和亲之策。然兵战凶危,耗费巨大,且胜负难料。而和亲只是出一女子,便可安定边境,故对朝廷来说,和亲之策,胜于征战之策。”房玄龄说道。

  “和亲之策,固是大为有利,然必有兵威在先,方可收效。汉初与匈奴和亲,因无兵威,不仅不能安边,反倒屡受匈奴之欺。”长孙无忌说道。

  “长孙爱卿之言,甚合朕意。我大唐初兴,不可多对蛮夷用兵,以免耗伤国力。故朕有意答应吐蕃请婚之举。然我大唐必尽显兵威之后,方可下嫁公主,以使蛮夷之族心存敬畏,永远不敢侵犯边境。”李世民说道。

  “皇上要对吐蕃用兵?”魏征疑惑地问道。

  “松州一战,已使吐蕃知我大唐兵威,不必再劳师远征了。朕欲用兵者,乃是高昌之地。”李世民说道。

  “高昌离我大唐七千余里,地势险绝,如何可以用兵?”魏征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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