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三十九节 蛛丝马迹

龙穴1:愤怒雨林 作者:庄秦 著


  幸好这个国家的和尚并不是都需要剔光头的,而格桑大师本身也有一头很浓密的黑发,所以我才免去了削发为僧的厄运。

  像我这样有格调有品位的男士,要是因为办案而剪成光头,以后被我在国内的朋友知道了,免不了会被成为无聊的谈资。幸甚,幸甚!

  我们开着一辆甲壳虫小轿车从后门上了街,刚开出几步,就看到从路边驶出一辆车,紧紧咬在我们的后面。我胸有成竹地放慢了速度,还摇下了车窗。速度慢下来后,为了不被我们看出被跟踪了,后面那辆车只好硬着头皮超过了我们的甲壳虫。当他们超车的时候,想必车上的人也看到了我与亲王被改变后的尊容,于是踩了一脚油门疾驰渐远,对我们不再加理会。

  我与亲王相视一笑,然后开车向驻守行宫的军营驶去。

  半个小时后,我们已经下了车,走进军营外的一家咖啡馆里。

  就我以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经验来看,茶馆、酒吧、咖啡馆是最好的搜集资料的地点。也这种休闲的场所,人的神经都会比较松弛,说出来的话也往往不会经过大脑。如果有心的话,常常可以搜集到很好的内幕秘密。

  我与坎苏亲王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我向一个漂亮的女招待示意,点了一杯黑咖啡,并特意要求别放糖。这时,我忽然感觉到咖啡馆里有异样的目光盯着我,令我的后背热乎乎的。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吧。我知道,是我这身装束太引人注目了。谁又能想到一个胖乎乎的和尚跑到咖啡馆里来喝不加糖的黑咖啡呢?

  其实我已经够低调收敛了,如果不是披着这身袈裟,说不定我早就要了一碟黑胡椒牛扒。

  咖啡馆里,基本上都是一些来自欧美的雇佣兵。他们三三两两坐在高靠背的座椅中。或喝酒行令,或高声喧哗。

  我觉得,应该想办法把咖啡馆里的话题引向理查德森身上去。于是我故意以不大不小的声音,用英文向亲王问道:"阿弥陀佛,施主,你知道吗,前几天这军营里死了一个人?"亲王也是聪明人,立刻就会意地答道:"听说了,好像死的那个人叫理查德?""不是,不是,不是,死的人叫理查德森。听说还是从北美跑到我们这里来讨生活的……"我的话还没说完,就发现周围的人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这是一种可以喷出火来的眼神,我甚至可以体会出他们对我们的敌意,浓得化不开的敌意。

  虽然我还和亲王对坐着喝咖啡,但我背上的毛孔全都竖了起来。这是我多年勤习国术后,得来的应激反应--每当背上的毛孔全都竖立起来的时候,就意味着会有麻烦与危险即将到来。

  我已经用眼睛的余光看到,附近几个白人大兵站了起来,虎视眈眈地向我走来,其中一人的手正慢慢摸向腰间的手枪夹。

  果然是危险将至。

  我看到亲王的眼睛里闪烁着恐惧的神色,而我继续不动声色地用汤匙搅动着杯子里的黑咖啡。汤匙真是个好东西,匙柄的一端很是光滑,就像镜子一般,透过反光,我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那几个白人大兵的一举一动。

  在他们离我还有三步远的地方,我的手指灵巧地转了过来,指尖凝结着真气,轻轻弹了一下汤匙,汤匙立刻如离弦之箭一般,向那个正准备掏枪的大兵手腕飞去。

  如我预料的一般,我立刻听到一声惨叫。我知道,一定是汤匙击中了那个大兵的手腕。而我也知道自己使用的力度,他的手腕起码一个星期内不能动弹,而疼痛的感觉起码要一个月才会完全消退。

  另外几个大兵在听到他惨叫的时候,同时转头望向他。就在这一刹那,我腾声而起,扭身旋转,双腿交叉着以最快的速度踢向另外几个大兵。

  我的速度是相当快的,对此,我有极大的信心。

  如秋风扫落叶,在不到五秒的时间里,我就放倒了三个大兵。

  这时,我突然听到一个尖利的声音。

  "胖和尚,别动!"我抬起头来,然后看到了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我的脑袋。

  这是一把滑膛式长枪,此刻正握在一个漂亮的女招待手中。这个女招待柳眉倒竖,狠狠地瞪着我,大声说道:"胖和尚,请你和你的朋友立刻离开这里!我们的咖啡馆不欢迎你!"我无奈地摊摊手,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赶我们走?""因为--你们谈到了被禁忌的话题!"女招待拉了一下枪管,我听到哗啦一声,是子弹上了膛。

  "苏,我们走吧……"亲王扯了扯我的衣角,小声说道。

  我冷笑了一下,说:"好吧,我们走。不过,在我走之前,我还想做两件事。""哪两件事?"女招待问道。

  "第一件事是……"我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走到了被我击中的手腕的那个大兵身边,然后蹲了下来。他对我怒目相视,嘴里不断用最恶毒的英文咒骂着我。不过英文哪里敌得上中文的广博浩瀚博大精深?我连中国人的各种骂人方式都不见得在乎,又何况他用英文骂人的小儿科。

  我没有再理会他,而是伸出了食指、中指、无名指,并拢在一起,然后凝神聚力,"扑"的一声,我的手指狠狠戳在了大兵的手腕上。

  他发出一声剧烈的惨叫。

  那个提着滑膛枪的女招待也是一声惊呼,大声叫道:"胖和尚,你想对爱德华做什么?"我微微一笑,对着这个叫爱德华的大兵说道:"现在你的手腕还疼吗?"爱德华活动了一下手腕,脸上突然显出喜色。他高声叫道:"哎哟,一点也不疼了!真的不疼了!"其实,我只是用了一个很简单的办法--点穴。我用一指之力,封闭了爱德华手腕传导疼感的植物神经通道,让他不再感觉疼痛。

  毕竟冤家宜解不宜结,现在我与前往还处在查案毫无头绪的地步,又何苦得罪更多的人呢?

  我站起了身,拉着亲王准备走出咖啡馆。

  这时,女招待用枪指着我,高声问道:"你不是要做两件事吗?还有一件事是什么?"她已经看出我与亲王并无敌意,所以脸上也显得缓和了很多。不过那把滑膛枪仍然一直指着我的头。

  我咧嘴一笑,说道:"还有一件事就是--请问小姐芳名?""流氓!色和尚!"女招待狠狠吐出几个字眼,不过她却收回了枪,扭头不再看我。

  我嘿嘿笑了几声,就与亲王走出了咖啡馆。

  刚走出几步,我就听到后面传来了女招待的声音:"朱莉叶,我的名字叫朱莉叶!"我回过头去,冲她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拇指对着耳朵,小指对着嘴,做出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朱莉叶立刻噼里啪啦报出一连串的数字。

  她说得真快,如果换成其他人,一定听不清楚她说的究竟是什么数字。幸好我的记忆力惊人,已经记下了她到底说的是什么。

  我扭回头来,笑眯眯地对坎苏亲王说:"看吧,找到突破口了!""突破口?"坎苏亲王真够笨的,居然反问我。

  我不客气地敲了一下他的圆头,说道:"别忘了,在咖啡馆里,朱莉叶说过,理查德森是一个被禁忌的话题,其中必有内幕。晚上等她下班后,我就打电话给她,约个合适的时间找个合适的地点,我得和她好好交流一下。""那你还穿成和尚的模样?"亲王不怀好意的问。

  "当然不!和女孩子约会,我得打扮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恰如翩翩浊世佳公子!"之后,我与亲王并没有会他的王宫,而是找了一家星级酒店住下。而我也换了装,变会我原来的模样。

  天渐要黑的时候,我用酒店的电话拨通了朱莉叶报出的号码。

  一阵短暂的盲音之后,一个生硬的男人在电话里一字一顿地说道:"您好,这里是坎苏市立殡仪馆,请问有什么地方可以帮得到您?"我晦气地放下电话,看着坎苏亲王幸灾乐祸的坏笑,我郁闷地伸出大拇指,说道:"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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