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如何构造适合自己的基金组合

当前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主要误区(1)

基民天下 作者:赵迪 等编著


  从2001年第一只开放式基金的诞生到现在不过短短的6年,这种大众理财方式在中国的发展时间尚短。目前,与开放式基金的销售、发行火爆相对的是投资者对基金的基础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加上基金公司和各大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教育工作也还在起步阶段也造成了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正因如此,现阶段个人投资者在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就难免存在着种种误区。

  (一)误区之一:只注重基金收益

  我们在各地做投资人教育培训的时候,在问到投资者为什么投资开放式基金的时候,得到的绝大多数回答都是因为基金收益高。特别是在行情火爆的2006年,七成的开放式基金都实现了收益翻翻的情况下,很多投资者不看自身财务情况、不问基金的具体情况,冲着基金的高收益,盲目的进入基金投资行列;而当基金短期内达不到其预定的收益率的时候,又选择频繁赎回基金。

  实际上,不同的投资品有其固有的平均收益率,基金这种大众式的投资品种长期看绝不可能有年均100%的收益。美国1983年到2003年二十年间股票型基金的年均收益率为10.24%;具体到中国,考虑到我国尚属发展中国家,整个经济发展速度快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那么国内股票型基金的年均收益可考虑提高到15%左右。其实年均15%的收益已经相当可观:曾有人做过这样一个数据分析,每年投资1万元,按照15%的收益率计算(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19年之后的本金加收入一共是101万。而算算投入的本金,不过19万。

  另外提示一点,这里的期望年均15%的收益指的是股票型基金,其它类型的基金难以达到这个收益率。比如货币型基金的收益一般只能与半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类比。

  (二)误区之二:将新基金当成新股认购

  首先解释一下,为什么新股认购那么受到大众的追捧。一般而言,为了保证IPO的股票能顺利销售出去,IPO股票价格,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新股价格,会定的比同行业公司二级市场平均的估值价格略低一些。这样一来,只要个人投资者认购到新股,在上市当天抛出,大多能实现较好的正收益,基本上属于无风险收益。所以大众对于认购新股比较积极。

  由于股票型基金与股票天然的联系,加上这两年证券行情火爆,许多个人投资者便将新基金类同于新股,认为认购新基金也基本是包赚不赔,因此盲目的热烈追捧。今年以来,只要是新基金基本都是当天达到销售目标:有为买新基金半夜排队、有为买不到新基金直接拨打110,其火爆场面绝不亚于当年认购国债。实际上,通过前面章节的介绍,大家应该已经了解到新基金完全不同于新股票。新基金发行后需要去购买市场上新的、老的不同的股票,短期内既可能跌破面值,也确实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收益。投资者既能分享投资的收益,同时也要承担投资的风险,并不是包赚不赔。

  个人投资者追捧新基金的另一个原因是比老基金相比,新基金净值低,同样的金额能够得到更多的基金份额,这个方面的误区将在下面的"基金净值'恐高'心理严重"部分具体分析。

  (三)误区之三:对基金净值"恐高"心理严重

  2007年一季度,新基金发行超过1500亿,老基金的赎回也过千亿。与新基金火爆的认购场面相对应的,是老基金冷清的申购场面和火爆的赎回场面;买基金排队与赎基金也排队两大现象并存。

  投资者对待新老基金为什么冰火两重天呢?一方面是投资者将新基金当新股认为包赚不赔,另一方面将基金净值当成股票价格,认为高净值跟高股价一样,难免出现大幅回调。在这种的基金净值"恐高"心理作用下,即便是在老基金中其销售的难易程度也是跟净值成反比的:大比例分红、基金分拆后的基金,当净值降到与新基金类似的时候,申购也会非常踊跃。

  那么基金的高净值又意味着什么呢?一般来讲,同时成立的基金,净值高的那只基金证明收益率较高,基金经理投资能力较强。2006年7月晨星评级中的五只五星级基金净值比五只一星级的基金净值平均高出0.5元,而06年的收益率前者却是后者的几乎2倍。实际上,基金之间真正具有比较意义的是同样时间段内基金的回报率或收益率,这才是能实现基金之间公平比较的指标。

  此外,基金经理也会根据市场的变化、股票的估值情况进行适当的调仓换仓:股价严重高估的时候卖出股票,当股票被低估的时候买进股票,不断地主动性操作,不断地寻找具有持续增长性的股票,从而使基金净值具有持续增长性。

  

  (四)误区之四:盲目追求高比例分红、频繁分红

  各大基金公司,被个人投资者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你们的基金为什么还不分红?某些基金秉承"积极分红"的营销策略,净值一高,就想办法分红分到一元附近,尽管业绩并非一流,其基金销售却受到个人投资者的热烈追捧。特别是在2006年下半年以来,基金大比例分红的营销策略,将老基金的高净值通过较大比例的分红降到一元附近,吸引了无数的个人投资者。而如果某些基金成立一段时间后,要是没有非常积极的分红,即便收益率在同类型的基金中名列前茅一般也都会受到不少个人投资人的疑问,认为其业绩不够理想。

  那么有关开放式基金的分红,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呢?是不是频繁分红、高比例分红更有利于投资者呢?参照有关基金的法规,开放式基金合同一般对基金收益分配即分红原则有如下规定:

  (1)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最多不超过6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规定是对开放式基金分红的一般性规定。其实从这些规定中可以发现,基金合同一般是限制基金分红次数和分红比例在一定范围的。因为基金分红次数过多,基金分红比例过大,基金经理难免要卖出部分股票;如果被迫卖出的这些股票又正好是基金经理希望长期持有的品种,那么这样的分红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基金的净值和未来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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