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节:要先看得起自己(1)

35岁前要培养的66种明智思维 作者:文泉杰 著


014 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意思是说,高官厚禄收买不了,贫穷困苦折磨不了,强暴武力威胁不了,这就是所谓的大丈夫。大丈夫的种种行为,表现出的这种气概,我们今天就叫做骨气。做人,首先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这就是骨气。
  气,代表一个人的气质、涵养。有的人容易生气,动不动便发脾气;有的人则充满侠气,与人交往讲究义气。一个容易意气用事的人,做事血气方刚,得意时意气风发,不如意时怒气冲天;反之,一个沉得住气的人,处世能心平气和,该维护正义时,又能正气凛然。
  做人一定要有骨气,不卑躬屈膝,不唯唯诺诺,挺起腰杆做人,绝不苟且偷生,这样才会活得有尊严,有价值,有意义。一个有骨气的人,同样也会得到别人的尊敬,即使一无所有,就凭一身傲骨也不会被人看不起。人穷志不穷,就是为了这一口气,我们也要活出个样来。
  志军是一个打工仔。父亲死得早,母亲改嫁了。为了供小弟小妹读书,志军一个人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打工。
  志军还没有找到工作,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只好在街上流浪。
  他情不自禁、不知不觉地走进一家叫做风林的书店。志军对书特别敏感,不知为什么,只要一见到书,他就觉得浑身充满力量。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挣到钱,好让弟弟妹妹能念上书。
  志军拿着一本书看得入了神。这时候,外面的吵闹声打扰了他,一种本能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出了书店,竟然忘记了把书放回原处。原来是两辆自行车在书店门口相撞了。纠纷平息后,志军才发现书还在自己的手里,于是赶紧转过身去,打算把书放回原处。就在这时,书店的老板娘气势汹汹地跑了出来,不容分说,就给了志军一个耳光,骂道:“你这个小偷!不要脸的家伙!没教养的东西!”
  志军惊呆了,好一会儿才为自己辩解道:“我不是小偷!我是想买这本书。”可话一说完,志军就后悔了,他身上根本就没有钱买书。
  “那好,那你把钱掏出来!”
  “这……”
  “掏啊!怎么不掏!还说不是小偷。你们这种人我见多了,没有钱就偷书,上回我还抓了一个!”
  志军不再做任何辩解,他把身上唯一一块值钱的手表做了抵押,要老板娘给他一周的时间,一周后带钱来买下这本书,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的清白。
  一周后,志军没有来。老板娘轻蔑地笑了。又过了一周,志军仍然没有来,但他的弟弟来了。弟弟把20块买书钱给了老板娘,买下了那本书,换回了志军的手表。老板娘忍不住问了一句,他,怎么没有来?
  “他死了。”
  “死了?”
  “在工地上做小时工,被失事的起重机砸死的。这是我在我哥书包里看到的一张字条。”志军弟弟把纸条递给老板娘,“我哥不是你想的那种人。”说完,就离开了书店。
  老板娘摊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我欠风林书店20块钱。我一定要挣到钱买下那本书,我不是小偷!
  志军的不幸让我们叹息,但他的骨气却让我们敬佩。身有傲骨,可杀而不可辱。一个人在自己的一生当中,做人处事就要带那么几分傲骨,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你可以要他的命,但是你不能侮辱他,不能伤害他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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