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再谈人生(1)

文学种籽 作者:(台)王鼎钧


  "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仅得乎下。"如何才可以得乎上?对于有志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来说,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我们都听说过,如果学李白,你充其量不过是李白第二,是一个冒牌的李白;如果你学杜甫,充其量不过是杜甫第二,是一个冒牌的杜甫。如果你必须学李杜,李杜又学谁呢?如果"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阴铿的成就又为何远在李白之下?如果李杜学《诗经》,学《楚辞》,《诗经》、《楚辞》的作者又学的是谁?这样追问下去。就发现那些大作家多半没有一个真正的师承。有人说:"如果他们也有老师,他们的老师就是上帝。"上帝,对于信仰基督教的人来说是一个完备的答案,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只能是一个比喻。冥冥之中确有一种"莫之为而为,莫之至而至"的运作在启发作家,造就作家,作家若肯追求它,探索它,就会得到它的成全。它是那么丰富、广大、美妙,作家在它里面,它也在作家里面。它是什么?它就是人生和自然。画家常说"法自然",在他们笔下,"自然"包括人体的动静姿势哀乐表情,是已将"人生"纳入自然。文学创作者常说"取法人生",在他们笔下,"人生"包括生存的环境,是已将"自然"纳入人生。人生和自然"先于"作品,是作品的原料,作品后出,"高于"人生和自然,因此有人说文学创作"取法乎下,可得乎上"。

  作者取法人生可以分作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也是最基本的一个层面,是在人类生活的具体细节上忠于人生。如以江海比人生,这些细节是水的分子,如以建筑比作品,这些细节又是殿堂的砖瓦木石。例如人生中有许多灾害,其中之一是火灾,一场火灾可以分解为火的颜色,火的热力,火的形状,火的光度,火的声音,火的气味,火的破坏力;而破坏力又可分解为被火烧焦了的尸体,烧弯了的铁架,烧裂了的墙壁,烧熔了的玻璃,以及一律化为灰烬的股票字画。这些经过分解得到的小小单位,正是作家不容放过的对象。作家比照火灾的经过写火灾,比照死亡的情景写死亡,比照后死者凭吊的情景写"近泪无干土",比照风露中宵的感受写"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比照空闺少妇的情怀写"心怯空房不忍归"。这些都是取法人生从小处着手。

  这第一层次的取法人生,可以说就是在状物、写景、记事、言情等方面下基本功夫,写出鲜明、生动、凸出的意象来。这一步做了,即使写荒诞的故事,仍可以造成真实的感觉。神话里面说有一个神怪有三只眼睛,而且当中的一只眼睛特别明亮凶恶。这是荒诞的,我们在人生中从未见过这种生理构造;但是,在实际的人生里,"一星如月看多时"近乎怪异,而死不瞑目或睡熟了仍然睁着眼睛都是可怕的画面,作者只要有能力写"死不瞑目"的可怕和"一星如月"的怪异,就可以写三只眼睛引起的恐怖。

  "取法人生"的第二个层次,也就是中间的层次,是从人生里面找出一些法则来作文学的法则。例如说,在实际的人生里面"以讹传讹"是常有的现象,人有依照自己的经验、想像与趣味歪曲事实的"本能",经过有口才的人加油添酱之后,众口流传的"事实"往往比原来的事实真相引人入胜或另有一番新意。把这个法则搬到文学里面来就产生了"改编"。如果我们一口气重读《长恨歌传》、《长恨歌》、《梧桐雨》、《长生殿》,就可以看出后之来者踵事增华的贡献,确信改编为一次再创作。向人生寻根,即是把"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变成艺术。

  在实际的人生里面,用固定不变的动作或言词去对付变动不居的客观情况,往往会闹笑话。传说中有一个学习理发的小徒弟,每天拿着剃刀在葫芦上练习"刀法",师娘如在此时高声使唤,他就把剃刀插在葫芦上起身应命,如此这般习以为常,不假思索。有一天他真正替顾客剃头了,而此时师娘偏偏又高声叫他,他就照例拿剃刀往顾客头上一插。这就是用固定不变的动作去对付变动了的情况,使旁人传为笑谈。这个法则移入文学,成为喜剧手法的一种。小仲马的《私生子》一剧,描写一个人一向和他的私生子以叔侄关系相处,儿子对父亲的称谓一向是叔叔。经过许多周折之后,彼此的关系弄明白了,父亲对儿子说,以后若没有第三者在旁,你可以叫我"父亲",我可以叫你"儿子"。这时舞台上只有他们二人,那私生子忘了改口,依然恭恭敬敬地答应:"是!叔叔!"戏剧里用"机械化"的动作或言词制造出来的笑料何可胜数!追本溯源是取法人生。

  塑造人物典型也是遵照人生法则行事的。在人生里面,人的性格放之则为行为,人的行为聚之则见性格。塑造典型就是把某一类行为聚在一个人身上。"第一人称小说不得直接描述主角不在场之事件"也是出于人生的法则。在实际的人生里面有人正在密谋如何陷害"我","我"蒙在鼓里自然不会知道,除非有人跑来告诉我。不过第一人称小说另有一项法则,即尽量不写主角不能在场的事件,如果有人密谋陷害"我",最好写成"我"心存警惕,步步察觉,或者"我"在莫名其妙的受害以后回首前尘恍然大悟。这样写,小说才有重心,要有重心则事件只有集中在极少的人身上。古代的小说往往没有重心,"重心"是后来小说家"取法人生"加以改进才有的。有人说,人生不是诗,要纳入诗的法则才是诗;人生不是小说,要纳入小说的法则才是小说;人生不是戏剧,要纳入戏剧的法则才是戏剧,诚然。不过这些法则不是凭空捏造的,是从人生的法则移来的。有人说,《水浒传》不是施耐庵写的,是天地间本有一部《水浒传》,施耐庵不过适逢其会。这话可以用第二层次的"取法人生"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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