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段内向基金销售网点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日常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2工作日前(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之后(包括该日)工作日向基金销售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日常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投资者申请申购时,通过指定账号划出足额的申购款项。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基金管理人将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退回。
赎回: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成功赎回的款项将在T+7个工作日之内向基金持有人(赎回人)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