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是一名强迫性进食症患者

瘦不瘦,都漂亮 作者:(美)温蒂·仙克


    我之所以还没有变胖是因为我很愤怒。我之所以愤怒是因为胖意味着不管我是谁或是在跟谁说话,我的身体和灵魂都会遭受无数攻击。

    ——简.斯特恩(janestern)

    大家都会对胖子说:“我真是搞不懂,你吃得好像也没我多啊。”说得没错。很多胖子会胖仅仅是因为数学问题:他们摄取的热量比消耗掉的多。这一点都不夸张,胖子只是对运动有些误解,而且不爱运动罢了,最后才会胖得不可收拾。我在杜克减重塑身中心(DukeDiet,FitnessCenter)里碰到的许多家伙,都是些只需要少吃点马铃薯泥、多出去散散步的中年男人。这些人大概只占了胖子人口的1。

    至于其他99的胖子,是“欧普拉秀”(Oprah)1的观众、女性杂志的读者、即将当新娘的女人、恋爱中的女人、中学生、离婚妇女、职业妇女、保姆,还有妈妈。我们通常都能克制自己,但当关了门、熄了灯的时候,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有些人需要吃宵夜;有些人会在凌晨四点起床填肚子;有些人要是不吃点什么就没法开始一天的生活;而有些人如果不从自动销售机里弄杯咖啡喝就会很抓狂。有些人每顿饭都必须吃得丰盛;而有些人则可以一连好几个星期都很节制,然后就……砰,大吃一顿。你明白这种恶性循环的:发生了某些不快的事,于是你大吃大喝,接着你感觉自己很悲惨,于是又大吃大喝。这种行为实在太病态、太愚蠢、太无聊了。它是一种强迫性行为。

    我曾经以104公里时速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用一根塑胶汤匙吃像石头一样硬的酸奶冰淇淋。为了满足自己对巧克力莫名其妙的渴望,我曾经在半夜三更跑了三家不同的店。我还可以开车到48公里外去吃一块星巴克咖啡馆的蛋糕,心里暗自祈祷千万别让人认出来。我曾经把糖果的包装纸藏在锡箔纸里,再将垃圾袋丢在购物中心的停车场。我曾经做过现在看来很诡异的事情——连续两个星期每天晚上都吃一大袋相同的软糖。然后,我又突然改变口味,改吃另一种软糖。(还有谁很爱吃甜食吗?就算你付给我钱,我也不想吃咸的或炸的东西。)我曾经偷朋友家冰箱里的东西吃。我曾经拿巧克力当早餐吃,然后用漱口水来遮掩嘴里的气味。我觉得自己就像把酒藏在洗衣篮里的酒鬼。如果房子里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我就会一直想着那些东西,一直想一直想一直想一直想。如果不去想,我就会直接弄来吃了。如果想吃冰淇淋的话,我可以在发39度高烧而且外面有暴风雪的情况下,穿上靴子并在睡衣外面罩一件羽绒外套,然后走到街角的商店去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这就是强迫症。但我为什么会患上强迫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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