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同时也认为,应当限制高管们卖出股票的时间。他指出,允许他们通过行使期权购买股票之后立即就卖出是不对的。毕竟,一旦卖出了股票,他们就失去了像所有者那样思考和行动的动力。强制雇员在行使股票期权之后抱持住手中的股票,这听起来完全合乎情理,但现实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原因是行使期权必须要纳税。如果要限制他们卖股的权利,那只有让美国国税局(IRS)改变一下纳税政策才行。首先,应该将纳税时间延迟到股票真正卖出之后。其次,要将期权行使之后股价出现的任何收益或损失都考虑在内。实际上,很多怀有诚意的员工在21世纪初股价下跌时,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都像巴菲特鼓励的那样,在期权行使之后还抱持着手中的股票。但是股价下跌之后,他们一个个都损失惨重,一些人的纳税金额甚至超过了他们所持股票的价值。
巴菲特对如何建立合理的期权机制的看法是有道理的。我强烈建议公司董事会采纳他的建议,因为这些建议大部分都有利于减少期权滥用现象。但是,股票期权被授予之时就将其支出,这条建议是不合理的。我们在本章前面的内容中提到过,很多专家都确信授权当时就支出期权不仅会降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还会阻碍期权的行使。
巴菲特指出,用股票期权奖励员工并没有错。它是一种完美而且有效的酬金方式,对协调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大有帮助。毕竟,员工越是身在其中,就越能像股东那样思考问题,而且会为了公司的成功而更加努力工作,也会用长期而不是短期的眼光去观察股票上涨的情况。
巴菲特抱怨与股票期权相关的滥用也是应该的。肆无忌惮地授予高管们期权,在股价下跌之后对期权进行重新定价,为了得到更高的行权价而回溯日期以及由于不透明化引发的一系列滥用现象都是不对的。有些甚至是违法的。
巴菲特也批判了另一种人们经常忽视的滥用方式:股票回购(share buybacks·repurchases)。对很多喜欢股票回购的投资者来说,这一论调对他们无疑是当头棒喝。一般来说,巴菲特认为当经理人不能找到一项价值最大化的投资项目时,企业应该返还现款给股东。返还现款给投资者的方法是分红或者股票回购。当管理者确信股票的卖价低于其内在价值时,进行股票回购是一种很好的方法。然而巴菲特警告说,员工股票期权薪酬制给高管们一种错觉,即在股价被高估时,他们仍然认为股票回购是一种好方法。这是因为通过减少已发行股票的数量以及增加每股收益,进行股票回购会极度抬高股价。通过股票回购,高管们实际上能够抬高他们的股票期权价值。
但是巴菲特对股票期权使用次数所造成的影响的看法是错误的。实际上,正像很多经济学家指出的那样,在监管者要求期权支出之后,企业马上就会发行较少的股票期权。毫无疑问,很多评论者对这一结果都会拍手称道,但其实这是不应该的。对那些大型的利润高的公司来说,支出期权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们最多从财务报表中将每股股价降低几美分。而且,大公司可以用其他方式支付员工薪酬,比如,付给员工更多现金和较少的股票期权,这些他们完全负担得起。但是,对小公司来说,支出期权就会出现问题。特别是对那些刚起步、尚未盈利并且几乎没有现金流的小公司,这更是一个大问题。过去的小公司强烈依赖股票期权吸引并留住那些有才能的员工。但是现在,由于期权必须支出,小公司想吸引有才能的员工就难上加难了。
到目前为止,这一问题尚无定论。强制股票期权支出似乎可以减少滥用现象,但是它也让用期权支付薪酬的方式变得不那么常见了。现在,大小公司都在寻找能够激励并补偿员工的新方法。只有时间可以证明一切,看期权支出到底是那些支持者口中的万能药,还是扼杀全美大部分革新企业家的狗皮膏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