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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识(1)

房博士教你购房 作者:于晓涵


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得益于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完善,也就是说房地产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法律和具体的法规。房地产的三部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以及据此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几乎涵盖了整个房地产事务。不但要掌握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方针和精神,而且还要熟悉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签合同,就要牵涉到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代理租赁要熟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件》等,懂得什么房可以租、什么房不能出租、租赁合同以什么方式生效等。代理买卖,就得熟悉《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转让的条件、交易程序、产权产籍知识及办证程序。如果是代理发展商,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就更多了。近年来时兴的房地产律师见证业务足以说明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涉及诸多的问题,一旦处理不慎,就有可能发生法律纠纷,并给自己造成诸多麻烦,甚至是损失。所以,在购房之前,认真了解相应的可能涉及法律纠纷的问题,为自己将来能够拥有称心如意的住房打下良好的基础。那么,这些问题有哪些呢?

1.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购房人根据合同约定,预先付给房地产开发商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也就是以债权担保的形式而存在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旦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就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定金的支付方(购房人)违约,就将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方(开发商)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开发商)违约,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的方式来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就是定金罚则。有一点需要注意,房地产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房屋的合法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购房人的定金。

作为消费者,购房前必须清楚开发商有无销售此处商品房的资质,有没有权力收取定金。如果开发商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提前发售房产,购房人在认购时所交纳款项只能算是保留金,购房人可以随时选择退房,并全额拿回保留金。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不想购买此房,即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角度上讲,开发商也应该退还购房人交的款项。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购房人,应该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属于预付款的一部分,并不具备担保债权的作用,如果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购房人将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购房人违约的话,所交款项能够如数拿回。

2.开发商销售证件的审查

有些开发商由于资金的原因,往往只交纳了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它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只是临时的,所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有一定的限制,通常只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有些只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购房人应当着重审查所要购买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千万不要认为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所有的房产都属于合法销售。

3.合同中的面积约定

预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依据施工图纸由测绘部门测算出来的,与建好的商品房有一定误差,这也是购买期房的风险所在。法律规定,一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的误差不应超过±3%。但是,房产面积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如果公共分摊面积增大而套内的建筑面积减少,总面积仍然处在合同的约定范围内,此时,开发商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购房者来说,套内建筑面积的减少就意味着房屋使用率的降低,也就是意味着花钱买分摊而没有买到实际居住地面积,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规定出各部分的变化比例,防止开发商恶意变更。

4.对房屋交付条件的约定

对购买期房的人来说,房屋的交付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目前的购房合同中仅规定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四种标准。这四种标准都会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但是,验收部门不可能检验每套住房,他们只是采用抽查方式,这样一来,部分房产就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不是正好被验收部门检验的住房,就涉及了此种房屋是否可以交付的问题?

作为开发商,只要取得了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就具备了交房的条件;但对于购房人来讲,房子存在问题,肯定不能算交房,这就出现了矛盾,由于合同文本中无法解决这个矛盾,因此只能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所以,在补充协议中要写明交房的条件、时间、违约责任的判定和赔偿方案等。此外,还应写明逾期交房超过一定天数后,购房人有权退房,这样才能避免交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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