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1)

国富论(全译本) 作者:(英)亚当·斯密


(商品的劳动价格与金钱价格)

每个人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享有多少生活必需品、便利品与娱乐品而定。但是分工势态一旦彻底形成,每个人劳动能够供应自己的,只是这些物品的极小部分而已。他必须从别人的劳动结果,取得绝大部分的生活物品;因此他是贫是富,就要看他能够支配或购买多少别人的劳动数量而定。对于任何商品的占有者来说,当他不打算自己使用或消费,只想用来交换其他有用的物品时,它的价值就等于能够用来购买或支配的劳动数量。所以劳动是测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正标准。

每一件物品的真正价格,或者对于任何想取得它的人来说,它的真正成本,就是为了得到它所必须付出的辛劳。每一件物品,对于已经拥有它,而想用它交换其他东西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为他省下了多少辛劳,或者说在于它转嫁了多少辛劳让别人来承担。用钱买来或用物品换来的东西,其实都是用劳动取得的,一如我们借由本身的辛劳所获得的东西,它的代价就是劳动。那些钱或物品,其实是帮我们省下了这些辛劳。它们的价值包含一定数量的劳动,而我们用它们换来的东西,其价值,在交换时我们也认为包含同一数量的劳动。劳动是最根本的价格,也就是说,劳动是我们为一切东西所支付的原始代价。世上所有的东西,追根究底都不是用金银买来的,而是用劳动取得的。对于任何物品的占有者来说,当他想用它交换某些新产品时,它的价值就等于它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数量。

霍布斯(Hobbes)曾说,财富就是权力。不过,就任何人来说,取得或继承了一大笔财富,不是必然等于在民事或军事上取得或继承了任何政治权力。财富也许让他有了取得政治权力的手段,然而光是拥有一笔财富,并不必然授予他任何政治权力。任何人因拥有财富而立即直接获得的力量是购买力,也就是对于一般劳动的支配力,或者说,对于市场上一般劳动产出的支配力。财富的大小,和支配力的大小成正比,或者说,和能购买或支配他人劳动数量(或是这个劳动数量的产出)的大小成正比。每一样东西的交换价值,必然正好等于它赋予占有者这种权力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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