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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经济高增长能否持续(1)

陈志武说中国经济 作者:陈志武


本篇来源:2008年7月8日《南风窗》,记者赵灵敏。

针对中国改革开放创造的经济奇迹,有人认为,中国通过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摸索出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他们把这一模式称为“北京共识”。如何看待这个总结?中国经济奇迹背后有哪些被忽略了的因素?中国的经济高增长能否持续下去?

问: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保障体系、法治、责任政府等是经济发展的必需要素。但中国在这些条件不完善的情况下,仍然取得了“经济奇迹”。中国是否创造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您如何评价“北京共识”?

陈志武:制度经济学的那些结论,不是针对模仿性高的制造业而言,因为制造业对制度环境的要求不高。比如,儿时在湖南农村,偶尔会和小伙伴因为偷吃别人家的黄瓜被大人骂。但是,也就是偷吃点黄瓜、西瓜而已,不会去偷家具、抢劫,或者抢占房子。可见对主要财产当然有严格的保护规范,只是在那个环境里,那种产权和契约权利的规范不是靠大刀阔斧的正规法治,而是靠隐形的规则。当生活、交易的范围局限在熟人之间,平时的产品和财产也基本都是有形的实物,那么,实物的“实”本身就为财产和交易关系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作用。所以,有没有刚性的非人格化的法治不是决定性的。

但要发展服务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等契约性经济,建立知识产权体系,情况就大为不同了。我们总说中国制造业的利润太低,钱都被西方品牌拿去了,但反过来想想,为什么中国做不出自己的品牌?这是因为中国的产权保障体系太差了。

我有个在美国做律师的朋友,专做专利诉讼代理。他告诉我,在国内如果你买一个公司的产品(比如电脑)后要起诉厂家,到了法院,即使你出示发票证明你是真金白银买的,而且出示的电脑也是对方公司的品牌,中国法院也不一定承认你的电脑真的是被告公司制造的,品牌商也会以电脑是假冒的为由不承担责任,法官和律师竟然也会接受这样的理由。你把这类案子告诉美国律师,他们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在美国,一个人买了电脑,即使没有收据,只要是某个品牌,那个品牌商就要承担责任,赔偿消费者。当然,如果真是假冒的,品牌商可以回过头来起诉假冒者,但这是另一回事了。只要中国的司法逻辑是这样的,对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就会继续成问题,中国的品牌价值难以培植,钱就会继续被西方品牌拿去。

至于“北京共识”,我觉得还太早,太着急了,中国的经济发展还需要更长时间的检验。人各有志,有人对“北京共识”欢欣鼓舞,我无话可说。但值得一提的是,过去60年,国际学术界多次犯过下结论太早的错误,也把世界导入歧途。一次是对前苏联早期模式的过分推崇。20世纪30年代,前苏联的经济也是以1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而西方则正在经历大萧条,巨大的反差让许多人开始推崇国有制和计划经济,左派经济学家都认为资本主义的丧钟因此敲响了。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凯恩斯等许多经济学家提出的加强政府干预和管制的理论,在包括西欧和美国在内的市场经济国家得到推行,许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的发展中国家也学前苏联,实行计划经济。但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种国有或者管制经济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不得不重新开始私有化。这才有了里根经济学和撒切尔夫人对英国经济的改造,也有了之后20年全球范围内的私有化高潮。之所以这么多国家都走了一个来回,就是因为当初针对前苏联的经济模式过早下了错误结论,给世界带来了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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