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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出路(2)

千年海盗 作者:李子迟


幸而,索马里于2004年成立了过渡联邦政府,又于2年多前打回国内,恢复了主权,这样联合国安理会才能援引《联合国宪章》第7章,通过决议授权外国军舰:在索马里政府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其领海清剿海盗。这一决议,也为欧盟国家联手打击索马里海盗铺平了道路。

索马里海盗横行不仅损害了世界贸易,恶化了其国内形势,更可怕的是他们可能为恐怖主义作伥,威胁到国际政治安全。为此,国际社会采取了标本兼治、双管齐下的办法,合作打击海盗。而在外界的批评声浪中,索马里政府也开始承担起责任来。

从全球治理上说,联合国安理会应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的请求,先后于2008年6月2日和10月7日通过了2项决议,呼吁各国积极参与打击索马里沿岸公海的海盗行为,必要时可临时申请进入索马里领海内缉凶。此前的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期间,出于救助索马里饥民的需要,法国、丹麦、荷兰以及加拿大等国海军为世界粮食计划署的运粮船提供了护航。

而针对愈演愈烈的海盗活动,“150联合特遣队”还在2008年8月底设立了索马里“海上安全巡逻区”,为来往船只提供稳定的海上安全通道。10月中下旬,索马里安全部队出手,先后解救了2艘开往索马里、分别来自巴拿马和印度的货船。随后,法国海军在距索马里海岸大约185公里的亚丁湾公共海域抓获了9名海盗嫌疑人,并移交给索马里地区当局。

从地区治理上说,东非7国早在2006年3月的伊加特峰会上,就通过了《内罗毕宣言》,表达了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决心。只可惜雷声大雨点小。2008年,在国际海事组织的协调下,西印度洋19个国家欲效仿《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酝酿执行一项非洲地区协议。对此倡议,索马里在亚丁湾对岸的邻国也门十分热心。也门总统萨利赫在2008年11月对约旦和埃及的访问,其主要目的就是协调红海国家的反海盗行动。而借鉴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3国在治理马六甲海盗问题上的成功经验,非洲各国正商讨开展类似的情报交流与联合巡逻行动。

但是,归根结底,索马里海盗问题仍然是和平与发展的问题。

首先,在其国内各派军阀混战的情形下,国际社会既需要“扬汤止沸”式的停火协议与和解大会,也需要“釜底抽薪”般的武器禁运与经济制裁;同时应协调周边各国立场,增加对非盟派驻索马里维和部队的资金援助,这样才能扑灭索马里内战之火,提高其国民的平均寿命。

其次,从“透明国际”2008年公布的《全球贪腐印象指数》排行榜上索马里赫然垫底来看,其国内治理依然糟糕。国际社会应把对索马里的援助与索国政府落实整肃贪污、改善民生的进程挂钩,加强对索马里财政使用的监管,合理分配援助物资;在此基础上,发展经济,削减贫困,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海盗活动的疯长。要知道,在1/9的人流离失所、近1/2的人需要国际粮食援助的索马里,能够解决温饱都是一种幸运。曾一度控制大半个索马里的“伊斯兰法院联盟”之所以能迅速崛起,皆因它为贫民提供了必需的食物、医疗和教育等公共产品,并恢复了社会的法律和秩序,而非人人都支持其极端教义。

最后,治贫终须治愚,发自人们内心深处观念的改变,才是最根本的改变。在索马里这样一个前现代国家,要推行民主政治,树立法制观念,消除海盗行为,仍然需要依靠普及教育,培育公民社会——尽管“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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