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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婚者亨特(29)

大富时代 作者:(美)布赖恩·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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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热油战争期间,亨特一直在疯狂地钻探石油。通常他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面,卡其布裤子溅满泥水,嘴角习惯性地叼着一根雪茄。他每周工作7天,每天都是从黎明工作到夜晚,驾车从一个油井到另一个油井,通常还带着十几岁的儿子哈希。拿到的每一分钱-不管是销售石油的收入、从第一国民银行得到的新贷款,还是偶尔的租赁权销售收入-他都投入到了勘探更多的油井中去。到1932年年底,尽管限定了产油量,条件恶劣,而且经常下瓢泼大雨,他还是在东得克萨斯的新土地上钻探了145口油井。其中超过70万美元的利润落入了乔伊纳手中,但是即使在油价不到1美元的情况下,亨特还是为自己赚得了第一个100万美元,甚至还可能更多。

关闭了埃尔多拉多和什里夫波特的生意,亨特在泰勒市中心的国民银行大楼里设立了新办事处。泰勒市是距离东得克萨斯油田西部边界12英里的一个适合上流人士的城市。他的一个兄弟舍曼放弃了蒙大拿州的农场来投奔他,成了亨特的得力助手。1931年6月,亨特把莱达和孩子们从阿肯色州接了过来,搬进了在沃尔德特街租赁的一套3个卧室的红砖房子。虽然一家7口-儿子亨特如今已经被送往印第安纳州的考沃尔军校-挤在一起,生活安排却是井井有条。一日三餐分别是在早上8点、正午12点和下午6点,非常准时。孩子们都在学校上学。除了偶尔的一两次含含糊糊的绑架威胁(受了一次惊吓后,亨特就聘请了得州的巡警来保护家人),他们过得很开心。

然而,亨特小帝国的基础却远远不够稳固,问题在于对乔伊纳租赁权的合法所有权。那位老牌野猫勘探者已经反复销售了他的采矿权许多次,据亨特的律师分析,卖给亨特的4000英亩土地中,乔伊纳真正享有无任何限制权利的只有两英亩。乔伊纳的投资者先后提起诉讼,到1932年年中,亨特面临大约300起单独的法律诉讼。亨特并没有单独应诉,而是让律师向原告提出现金和解。这一做法很有效。有几十名原告,其中多数是贫穷的农民,接受了亨特给予的250美元左右的补偿金后撤销了诉讼。整个混乱局面还需要近10年的时间才得以彻底理清,但是亨特的策略却为他节省了一笔诉讼费用和审判后可能产生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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