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法小吏初崛起(9)

文景之治 作者:史杰鹏


接着将刘长以前的宠臣门客全部杀光,同时遣送刘长即刻上路,奔赴流放地,用辎车载送,沿途所经过县的县政府必须轮流为刘长提供畜力和食物。

这回刘长是栽到家了。这个骄傲的人,原先是南面诸侯,在自己国内呼风唤雨,突然一下子就被流放到落后蜀地的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严道(汉代汉人的城邑称县,蛮夷杂处的城邑称道),而且规定只能居住在严道下属的一个叫做邛的山间邮局,心里自然想不开。大城市过惯了,谁愿意去山里当乡下人啊,整天见不到两个人,气候不习惯不说,周围还都是蛮夷,语言都不通。他痛哭流涕地对自己的侍者说:“谁夸老子很刚猛,如果我不是骄傲刚猛,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于是他决定了:宁死不屈。

他采用的方法是绝食。

绝食是个很可爱的话题,从中可以发掘很多有趣的事。有的绝食是当事人真的对生活彻底丧失了信心,真的不想活了。但这种情况比较少,因为绝食而死,毕竟拖拖拉拉,死得比较痛苦,一般人宁愿自刎、服毒或者高坠。选用绝食作为自杀办法,只可能有两个原因:

(1) 爱美。(自刎、服毒、上吊或者高坠都死得比较难看。当然绝食而死也会瘦得皮包骨头,这个原因看来比较牵强。)

(2) 没有别的自杀条件。(自刎要刀剑,服毒要毒药,上吊要绳子,高坠要高楼。只有绝食别人无法干涉。所以这一种只可能发生在囚犯身上。)

以上是真心不想活的。如果一个人绝食而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基本上就可以肯定他不是真的想死,而是想活得更好一点。比如西方人搞绝食抗议,希望政府改进人权什么的。但在中国,这条行不通。这个问题,我可以以自己的切身经历来作个说明。

小时候,为了一件小事,我曾经绝食抗争。那时家里还在乡下,必须去井里担水喝,因为我是老大,这任务给了我。我只有十二岁,还没发育,生怕被扁担压成一个矮冬瓜。这样日复一日,心想活下去有何意义。于是有一天担完水之后,决定赌气不吃饭。我也并没有高尚勇敢到想就此杀身成仁,恰恰相反,是想过得好一点,这标准就是可减免担水的任务。我觉得我父亲才三十八岁,还算身强力壮,这本来是他的职责。这次的绝食,在奶奶的干预下,虽然赢得不很彻底,也算是争到了初步权益。从此,父亲终于答应和我轮流承担担水的任务了。我从这绝食尝到了甜头,后来为了一件什么事,我又故技重施,却遭到了可耻的失败,白白饿了两顿不算,还挨了父亲一顿暴打。我那时悟出的道理是:一个再好的手段,也不能用来实现过分的奢求。凡事要见好就收,否则结局大多可笑,古人说,“夫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我想约略就是这意思吧。

上了初中,从书本上了解到,印度有一个叫甘地的人,号称圣雄。他领导全国人民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赢得了普遍崇拜。我有两个震惊:一是这圣雄在外面很风光,回到家却以打老婆为乐;另一个就是他的所谓斗争手段竟然是我早就鄙弃的绝食。这是多么的让人惊诧啊!多年以前,我用这拙劣的伎俩,施之于亲人——父亲,换来的是暴打加进食,从此还老实。而这圣雄……这实在是多么的让人惊诧啊!

那时我有些追悔了。我悔恨自己当初的过早投降,心想那时任你怎么打,再坚持两天,弄得奄奄一息,恐怕就胜利了也未可知。但马上又自己否定了。很明显,我缺少甘地那样成功的基本条件,那就是,他绝食的时候,英国人并没有用枪托来揍他。一个人被揍得厉害了,恐怕叫他“食马矢”他都会迫不及待,何况人家揍你还是好意,不过让你去吃香喷喷的米饭而已。我周围的情况是,倘若有一个小孩被父亲打,而他哭泣竟敢超过三分钟,那做父亲的必然会作势威胁:“再哭,再哭,看样子你是打不死的李逵了!”则这孩子多半是凄厉地怪哭两声,作为“乱”曲,草草收兵。我于是想,在中国,要当英雄是实在不容易的,哪怕在中国一个乡村的普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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