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约翰·邓普顿——投资之父(1)

金融史其实很有趣 作者:赵涛


Buyingwhenothershavedespaired,andsellingwhentheyarefullofhope,takesfortitude.(行情总在绝望中诞生,在半信半疑中成长,在憧憬中成熟,在希望中毁灭。)

无论金融投资还是慈善事业,邓普顿将一生的精力用在鼓励心胸开阔、思想开放上。实际上,他本人投资的成功正是得益于独立思考,特立独行。

“付出即拥有”,这是约翰·邓普顿爵士的座右铭。

邓普顿一度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他把大部分财富都捐赠了出去。在过去40年间,他一直住在巴哈马相对简朴的海滨屋里;他外出旅行从不乘坐头等舱,平时只开一辆林肯牌轿车;服装或家具,他都以“价值投资”的观点去购买;同时,由于年幼时看到家乡许多人只借了很少的贷款,但最终还是失去自己的农场,因此他从来没有为自己的任何房产作过按揭。

邓普顿把自己的工作看做是一个投资者对他“神圣的信任”。他建立的第一个共同基金“邓普顿成长基金”,几十年来的年均回报率高达13.5%。尽管并非他发明了共同基金,但由于他“帮助人们”的信念和杰出的投资表现,使得共同基金在千家万户普通人心目中的形象得以改善,并且接受这种投资形式。因此,邓普顿于1991年获得了美国管理与研究协会(AIMR)首次颁发的杰出成就奖。

1912年11月29日,邓普顿在田纳西州的温彻斯特出生。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和棉花商人,但是在大萧条的年代财产丧失殆尽。邓普顿是镇里第一批上大学的人。除了奖学金,他通过在宿舍里赢得扑克比赛、在学生报纸上出售广告版面来添补学习费用。大学期间,通过选修价值投资鼻祖本杰明·格兰姆的课程,他对逆向投资产生了浓厚兴趣。1934年,他以最优异的成绩从耶鲁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并获得罗德奖学金,赴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学习。

起初,邓普顿的计划是学习商业管理。但是当时的经济学家以在“象牙塔”里埋头研究而自豪,即使是凯恩斯去英国财政部工作都遭到同行的嘲笑。邓普顿只得改修法律,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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