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光裕一审(3)

家族企业向公众公司嬗变之痛:国美劫 作者:郎朗


香港证监会指称,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资本动作之间,实际上由黄光裕与杜鹃二人策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使黄光裕得以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

在一些小股东向证监会举报后,香港证监会在受理后于2009年8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起诉,而香港高等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冻结了黄光裕夫妇在香港的总价值为亿港元的资产,然而作为最大受害者的国美电器在这一问题上却保持沉默。

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在2009年8月底举行的国美电器半年报通报会上回答笔者提问时,用一句“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上市公司不方便发表评论”便轻轻带过。

不仅如此,包括史习平、陈玉生、Thomas Joseph Manning等3位曾在2008年期间担任国美电器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内的所有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皆回避记者的采访,且没有回应当时是否发现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涉嫌欺诈。

对此陈晓后来回忆说,2008年5月香港证监会已经开始到公司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但是之前我对此一点都不了解。但2009年8月份,证监会对黄光裕起诉以后,我们请了独立的第三方专业律师进行内部调查,经过内部调查以后,发现这个问题比较严重,本来我们已经做出相应的反应,但是考虑到情感问题我们一直没有表态。

陈晓表示不清楚这一事情有些为自己推脱的嫌疑,因为国美电器2008年初的回购是由股东大会授权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当时香港股市大幅下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主要是为了稳定股价,而且这一过程都是经过了正常的程序审议的,并非黄光裕夫妇个人的想法,当时我们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当。”国美电器一位内部人士向笔者表示。

如果说陈晓作为外人不被黄家信任是正常的,但是王俊洲、魏秋立这两位曾多次被黄光裕委以重任的高管在2009年后也失去了黄家的信任。2008年12月作为黄光裕家族最信任的“外人”邹晓春取代魏秋立成为了中关村科技的副董事长,在引进贝恩资本和管理层股权激励两件事情上没能让黄家满意后,这两位高管也失去了黄光裕家族的信任。

黄家后来给笔者提供的书面材料中曾这样描述背叛黄光裕家族的高管:

陈晓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战,可阵营里的其他人却备感煎熬,因为陈晓获胜虽不能也不会分给他们更多的利益,但起码人还会在家电江湖上混下去。但如果黄光裕获胜,他们真的选择离开,不但可能丧失已经拿到的认股期权,在家电江湖上混的可能性也很小了。因为家电零售的江湖很小,离开国美就意味着出局或改行。这种局面一旦发生,结果虽然不像陈晓对黄光裕“政治生命已经结束”的断言那样决绝,但这些人的商业生命确实堪忧。

如果说陈晓这次的忍让还确有原因的话,在黄光裕家族三番两次给上市公司制造麻烦后,陈晓依然希望与黄光裕家族和平共处的想法就有些天真了。在帮助黄家筹齐亿元的罚金后,陈晓并没有得到黄光裕家族的感谢,反而迎来黄光裕家族让其出局的函件。

其实在交纳2亿元罚金后,2010年5月24日就有香港媒体报道,杜鹃因为配合审讯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虽然是“戴罪之身”短期内无法回到上市公司任职,但是外界普遍猜测其很可能代表黄光裕家族开始继续参与到国美电器控制权的争夺中。

当时有国美高管告诉笔者,“在黄家内部杜鹃一直是相对理性的,我们不相信她会继续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事情,而且目前公司的董事会主要由陈晓、贝恩资本的人士来主持,所以大股东表达自己不同意见的渠道只有股东大会。”

然而后来事件的发展让这位高管的预测出现了偏差,黄光裕家族争夺控制权的战役才刚刚打响。虽然当时黄光裕家族没有提出改组董事会的要求,但是黄光裕家族的代表当时就表示,黄光裕夫妇手中还拥有国美电器上市公司的商标,以及原计划2011年底纳入上市公司的三百多家非上市门店。如果其与国美电器董事会和贝恩资本的矛盾加重,两人可能会将非上市门店独立,并收回上市公司的商标使用权。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