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良知开花

入世心法 作者:吴稼祥


这"孩子"长到10岁,我才说破"他"的身世,是因为当时我希望"他"面目不清,今天,却不想再让"他"像丑小鸭一样,煎熬于身份危机。

这本书出版后,一些书店把它放在小学算术教学参考书的书架上,大概是因为它的名字里有"算术"和"加减"的字样。还有些朋友曾善意地劝告我以后不要再写这类书,也许是副题中"谋略"那个词像只蝎子一样蜇疼了他们。的确,在中国主流传统文化里,"谋略"如同青楼里的春宫画册,正经人是不屑于碰它的,怕坏了名声。这就难怪当代某位伟大的政治家就曾愤怒地拒绝看《资治通鉴》,在他看来,皇宫和春宫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中国传统文化就造就出两种典型人格:正人君子和势利小人。正人君子是什么人?是传统儒家理想的人,董仲舒对他的描述是:"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势利小人是什么人呢?说含蓄一点,就是鬼谷子推崇的"圣人":"阖而捭之,以求其利";说露骨一点,就是冯道自嘲的那种小人:"笑骂由你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前一种人成事不足,因为他不计功利;后一种人殃民有余,因为他漠视德性。

这从一个方面揭示出中国社会数千年来不能臻于完善的一个思想根源:道义不必与功利关联,有德不必与有福匹配,好心不必与好报对称。其结果自然是德性得不到幸福的鼓励,幸福得不到德性的支撑。没有幸福鼓励的德性,有如得不到雨露的花朵,必然凋败;没有德性支撑的幸福,有如断了根的大树,岂能繁茂?

一个至善的社会是德性与幸福都同比例增长的社会,实现这个目标,是古今中外所有政治哲学家们的神圣使命。谁都知道,德性并不必然带来幸福,要鼓励德性,就要创造一种条件,给德大于福的人补偿幸福,给福大于德的人追加惩罚。即民间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善恶都报"。

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承担的就是这项任务,它创造了两项条件,一是"灵魂的不朽",二是"神的存在"。有了这两个条件,最终的幸福就会按德性分配:你在今生努力修德,神(上帝)将在天国给你分配与你的德性成比例的"天福"。中国古典儒家学派也试图创造类似条件,它用生命的延续代替灵魂的不朽,用历史的审判代替上帝的审判:有德无福的人,将由你的子孙们来按比例领取幸福;有福缺德的人,将由你的子孙们来承受迟到的谴责。于是,有人冒充岳飞的子孙,想冒领幸福;无人自称是秦桧的后裔,不愿挨骂。

但是,历史并不是上帝。人是上帝创造的,历史却是人写的,而且通常是胜利者写的。历史可以被写它的人伪造:"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胜者为王败者寇";人也可以在写他的历史面前伪装:"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假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因此,让历史来扮演上帝,有福的必定是暴君和伪君子,他们想得龌龊,说得、做得好看;或者做得龌龊,在史书上写得好看。结果是有德之人得不到幸福,便鄙视幸福;有福之人蔑视真正的德性,道德沦丧。

宋明之际的儒家学派深切感受到了无处不在的社会道德危机,试图重新拧紧早已松弛的儒家道德发条,在新的宇宙论和本体论基础上重建儒家道德规范,并要求学者把道德知识与道德践履结合起来,以实现圣人的精神境界为人生的至善,也就是终极追求。为此,朱熹发展出"格物致知"之理学,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之心学。

但是,他们依然继承了古典儒家"正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的传统,因此,他们似乎并没有超越西方古典伦理学派--斯多葛学派的道德理论水平:该学派把德行法则本身作为至善的唯一条件,而忽略了人类至善的第二个元素,即幸福。在他们看来,幸福似乎只在于躬行道德,或对自我人格价值的孤芳自赏。这种道德理论很容易让实践者陷入康德所说的"完全无自知之明的通神家的热狂幻梦中"。

理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是在感性相对主义的道德文化传统中首次提出了理性绝对主义的道德法则;心学的杰出贡献之一,是把道德知识与道德实践、善心与善行内在地统一起来。在心学看来,判断一种行为是否道德行为,不是看它在表面上是否合"理",而是体会它背后的"存心"。这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存心道德论"

但是,无论是理学还是心学,都患有一种名叫"道德无能"的顽症。它们只能告诉我们,无德者不应有福,坏心者不得好报;但它们不能告诉我们,有德者怎样才能有福,好心者如何才能好报,好人怎样才能办成好事。拿心学术语来说,它只要求"存心"与"用心"的统一,王阳明称为"知行合一";但它不要求"存心"、"用心"与"报心"(好心好报,坏心坏报)的平衡,或者说,不要求善心、善行和善报的平衡,我称之为"心报平衡",也就是道德与幸福的匹配。没有幸福匹配的道德,就如同没有配偶的关鸠,虽然叫得好听,但不能繁衍。宋明儒家的道德也就是这样一匹没有生育能力的道德骡子。

本书隐含的一个诉求,就是想给中国传统道德的关鸠找到一个配偶,让有德者也有福,让好人成好事,让"心报"当下平衡,而不必借助上帝或历史的审判。这个配偶就是"法"。法在哪里?在你的心里。王阳明的《传习录》上有这样一个故事: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山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关?"

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要理解这个故事的寓意,必须了解王阳明所说的"花"并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花",而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花"。从本体论意义上说,花之体不依赖于任何人的意识独立存在;从认识论意义上说,花之理离不开感知者心的存在。在王阳明看来,花之理与万物之理一样都在人的心里,这些理凝聚在一起,就是他所谓的"良知"。

良知合而为"一",分而为"三":"流行为气,凝聚为精,妙用为神",此其人生"三宝"。在我看来,被"妙用"的良知就是"法"。良知的根是理,是存心;花是法,是用心;果是福,是报心。法花是理根上绽放的,福果是法花里凝结的。理根和法花都在心里,心静生根,心动发花。福果一半结在心里,一半结在心外,心里的福果是喜乐,心外的福果是功业。理法是"内圣",功业是"外王"。用以求外王的心法,便是入世心法,它是良知之树上开的花。它也和别的花一样,并不开在你的心外,开在你的心里。万物之理,成败之道,存乎一心而已矣。

这就是这本书,或者说这个"孩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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