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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李承鹏用匿名信敲南勇震崔大林?(1)

中国足球窝案 作者:郝洪军


李承鹏用匿名信敲南勇震崔大林?

2009年12月15日凌晨,也就是南勇被抓一个月前,很多体育记者都收到一份关于南勇的匿名检举信,发信人是"HaorenHh"。发信人主要揭发了南勇的两桩"罪行":第一是诱逼国内俱乐部签约阿里·汉,自己收取好处费;第二是在签约爱福克斯的过程中,南勇存在瞒天过海、中饱私囊的行为。

第一封举报信摘要如下:

近期有《体坛周报》等多家媒体反映,"天津泰达俱乐部在中国足协一把手南勇的暗示下签约了阿里·汉作为主教练"。根据媒体文章报道,泰达俱乐部董事长李广益接到了南勇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南勇"暗示"天津俱乐部任命阿里·汉作为其主教练。俱乐部接到"南头儿"的暗示后立即行动,签约了阿里·汉。看来,天津泰达俱乐部对中国足协领导的意图领悟得十分透彻,贯彻得十分坚决。

……

说起南勇和"神奇教练"阿里·汉,不得不说到一个叫白川的经纪人。阿里·汉此次登陆中超联赛和其在2002年与中国国家队的联手,都是由这个白川先生一手操作的。

……

阿里·汉带领男足国家队冲击德国世界杯虽然失败了,但白川和南勇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因为白川是商人,和许多海外游子一样,在国外一直郁闷于庸庸碌碌,需要中国这个超级大市场实现他们回家"啃老"的怯懦设想。南勇是中国足协高官,同时又是中超公司董事长,他认为,如果能把白川这样既有实力又安全可靠的海归经纪人网罗在自己门下,必将开辟一片新天地。

……

在官场上铁哥们等于帮派,铁腕人物等于黑老大,维系他们的不是坚毅的铁,而是交易的银子。没了银子他们之间比你我还陌生。

现在再来说说南勇和白川导演的另一场闹剧。

2006年年初,中超联赛在2004年西门子退出,2005赛季"裸奔"一年之后,南勇以中超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只身一人飞赴欧洲与白川商谈中超联赛的冠名赞助问题,白川向他推荐了爱福克斯公司。之后他们签署了爱福克斯、白川、中超公司的三方框架协议,白川作为中超公司的全权代理收取了高额的代理费。

南勇回国后向足协汇报了寻求赞助的情况。此时体育总局和媒体都在关注爱福克斯的赞助问题,并发出许多质疑的声音。南勇的回答是:"我可以以我的党性担保,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我辞职。"

问题终于还是出现了,爱福克斯约定的6千万冠名款没有如约汇入中超公司,两年后也只汇入了白川扣掉代理费后的600万。无奈,在谢亚龙的敦促下,2008年年底,中超公司把爱福克斯和白川告上了法庭。

中超公司官司赢了,而剩余的5千多万却再也追不回来了,因为爱福克斯的代理公司ACE和白川的BCD公司早已破产。ACE公司是2006年当年在英国注册的皮包公司,BCD公司也是同一年白川在香港注册的皮包公司,它们都是为爱福克斯临时注册的公司,而爱福克斯也是2006年才成立的公司。三家外国公司无一不是2006年的新公司,都是典型的皮包公司。除了南勇,全世界没有谁会与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公司签订如此重要的合同。

当然,南勇为了获得体育总局和足协对爱福克斯赞助协议的认可,不会把真实情况汇报上去的,而是提供了假信息以瞒天过海。

爱福克斯协议的签署完全是南勇和白川操纵的,就连中超公司董事会成员都没有一人了解签署过程,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亲眼见过这份协议,更谈不上参与了。也就是说南勇和白川共同欺骗了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及全体关心中国足球的球迷,且不惜损失5千多万。

……

最后送南勇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自作聪明?只能反被聪明误!

第一封举报信是在警方第一次公布案情后面世的。这封举报信矛头主要针对南勇,除了在理论上预测出"出来混,迟早要还"这样正确的结果,信中所涉及的许多细节都似是而非,也有捕风捉影之嫌。

2010年1月15日,南勇案发。两个月后,也就是2010年3月15日,第二封举报信又在网上像病毒一样流传,它一时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第二封举报信内容摘要如下:

……

(2009年12月)18日一早,媒体曝光匿名信的报道还是由一家无名小报的无名氏报出,就立即出现在全国大小网站上,激起了网民的严重愤慨,几分钟内网友评论就达几百条。于是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司的同志和中国足协新闻官分别在×××和南勇的淫威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击。有关报道在新浪等主流媒体的显要版面上马上被"屏蔽"得无影无踪。但是其他一些网站,比如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凤凰网等依然没有拿下,这些网站甚至还"过分地"把这条新闻放在了头版头条的显著位置。新浪等媒体也不甘落后,在12月19日公休日的新闻版面上,又陆续登载了这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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