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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巅峰之争:“夹心化”的海外贸易(1)

中国商帮600年 作者:王俞现


第五章 巅峰之争:“夹心化”的海外贸易

正当国内白银货币化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朝贡及海外贸易所提供的白银解了明政府的眼前之渴。在山西盐商家族引发政治大地震之前,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商家族已经逼死了一个巡抚出身的副都御史朱纨,甚至连四任首辅的老臣夏言这样的主战派人物,也掉了脑袋。

整个明朝,海商绝大多数时候是以非法的角色活跃在海外贸易中的。他们甚至嚣张到以武装走私的方式公然对抗政府。从粤籍的陈祖义到闽籍的金子老、许光头;从徽籍的许栋、王直到泉州籍的李旦、郑芝龙,都是如此。

这些中国海上走私集团却在无意中结成了一张遍及东亚、东南亚的商业网络,并在不经意间成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国家肢解中国朝贡体系前最后一道强有力的屏障,但他们仍走不出宿命,寄希望于海外贸易开放而不得,最后一个个身首两端。

第五章 巅峰之争:“夹心化”的海外贸易

唐朝时,官府鼓励外国和外族商人到大唐经商,并给予种种优惠条件,但对本地商业的发展却有诸多抑制,除禁止商人入仕外,甚至禁止商人乘马,并对出国经商者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还明确禁止锦、绫、绢、丝、金、银、铁等出国。

明朝沿袭了唐朝对内开放弱于对外开放的格局。不仅如此,朱元璋还对朝贡体系进行了创新,赋予了朝贡与贸易一体化并均由官方垄断的新内涵,于是郑和下西洋成为明朝试图以官方垄断方式统筹外贸的象征。

要了解明朝海商的命运,不能不从朱元璋对朝贡体系的创新和郑和下西洋说起。

朱元璋创新:朝贡贸易一体化

明朝最早来中国朝贡的国家是高丽,这时它刚被朱元璋改名为朝鲜。

作为朝贡体系的一部分,明朝的四夷馆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真正意义的翻译机构。四夷馆初设之时,隶属翰林院,选国子监生学习翻译之事。明朝著名学者、大学士邱浚的名著《大学衍义补》,可以看做是中国朝贡理论发展的一个高峰。他阐述了一个道理:国家富有万国,固无待于海岛之利。然中国之物自足于用,而外国不可无中国之物。大清皇帝由此引申出一句口头禅:天朝上国,无所不有。

在北京大学教授韩毓海看来,周礼是用亲戚关系治天下,周天子和各个诸侯是亲戚关系。后来,中国人把这套亲戚关系用于处理对外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朝贡体系。到明朝,中国这种通过串亲戚为名的朝贡贸易,以白银为交易工具,最终推动世界从实物经济过渡到了货币经济时代。

明初,非入贡不许互市,朝廷赋予的朝贡是唯一准许的合法对外贸易,这种贸易体系由市舶司负责管理。市舶司负责查验来华贡使身份、安排贡使食宿、管理口岸互市及抽分征税。

第一个市舶司设立于朱元璋建元称帝之前的1367年,地点在之后郑和第一次下西洋的出发点—长江口的太仓。洪武三年(1370年),该市舶司因离南京过近而被废弃,另于浙江宁波、福建泉州及广东广州三处传统口岸设置市舶司机构。其中,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及后来的西洋诸国。

海盗骚扰次数的多寡是明朝开关对外口岸的重要参考。因沿海迭遭倭患,又有番商假冒贡使入贡,加上张士诚、方国珍等流亡势力的存在,1374年,朱元璋关闭了所有对外贸易口岸,实行海禁。从此,明朝已有锁国迹象。

但这并不能说明朝就没有对外贸易发展,只不过对外贸易完全被朝贡贸易所取代。在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张彬村看来,朱元璋的创造性体现在“把贸易和朝贡完全绑在一起”。他阐释说:

明太祖改变了历来的朝贡与贸易分开的做法,让中外贸易只能在外邦的使节团来中国朝贡时,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礼部官员或港口的市舶司官员的监督下,公开进行;或者由朝廷派遣到海外的中国使节团,在外国顺便做点买卖。将民间贸易的管道完全封闭的朝贡贸易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为了实现这个制度,明太祖颁行严格的“海禁令”,禁止中国人民私自渡航到海外,也禁止外国朝贡使节团以外的任何船只到中国来,有时候甚至禁止人民在沿海的捕鱼活动。

早在20世纪50年代,史学大家李剑农就指出,“明初海上之商业关系,已呈变态”,具体表现在:以市舶附于贡舶,优于贡直而免市税;有贡则许市,非贡则否;宋元时的市舶商人持有的公凭公据,到明朝变成了贡使的勘合。凡定期入贡者,都提前颁发勘合,勘合不符者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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