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寝宫(3)

关东异志1:参国奇谈 作者:刘明伟


虽然我疑虑重重,但在这紧要关头,还是救人第一。我用一只胳膊夹住小宝儿,另一只胳膊伸进他的大布囊里。端锅的负责所有人的起居和日常生活,所以身后?背囊里装了不少必备的物品。为了让我第一次放山的生活不至于过得太苦,四爷这次在放山之前特地多带了两个端锅的伙计。以四爷和洪屠户这样的老手,其实带不带伙计都不会耽误到抬参的进程。

摸了几下,我手指果然摸到一团湿漉漉的东西。没错,摸到的一定是苔藓,也就是棒槌的参包子,我手上稍微一使劲,把整个苔藓包袱都取了出来。

屋里的光显得很暗,我不敢贸然行动。只能把小宝儿连拖带抬,搬到向光的一侧。借着微弱的绿光,我打开参包子,一棵四品叶紧皮儿小参展现在我面前。这肯定是一棵年代悠久的老参。虽然只有四品叶,但?芦头和根须来看,参龄至少得有一百二三十岁:棒槌本来是由小变大逐渐膨胀的,而眼前的这棵棒槌却因为参龄太老而越长越小,把精华都浓缩在小小的身体里,堪称极品!

摩挲着极品的小棒槌,我邪心一动:“如果带着这棵小棒槌出洞,不说飞黄腾达,起码大碗吃肉,大口喝酒,整天躺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足够享受个十年八载的。”想着容易,但放着将死的人不管,巧取豪夺别人的棒槌,有辱我世代书香门第的门风。我是前也不是,后也不是,一时戳在那里不知怎样才好。小宝儿的印堂和眼圈儿越来越黑,呼吸也越来越弱,我猛然想起,这是尸变的前兆啊。任其发展下去,小宝儿就要变成一具僵尸了。有银子固然不错,但我也得先保住小命儿再说啊。打定主意,我双手捧着小棒槌,把棒槌头放进嘴里,上牙膛一使劲,“吭”的一声把棒槌咬下一半儿来。小宝儿此时已经神志不清,我必须把棒槌嚼碎,然后再吐出来喂给他。

人常说百年的人参、千年的灵芝能让人起死回生。今天我算见识到了真正的威力,小宝儿服下半棵人参不到一盏茶的工夫,青绿的肤色就以极快的速度在他身体上退去,取而代之的,是鲜嫩红润的皮肤。我在心中大赞棒槌的威力,顺便把剩下的半棵藏在短衫的衣袋中。过了半个时辰,小宝儿已完全恢复正常,只是经过前前后后的折腾,他身子还有点虚,我就把外衣脱下,垫在他身子底下,安顿他躺下歇着。

安顿完小宝儿,我的注意力又重新回到了石桌的盒子上。果然不出我所料,小宝儿取了每句古诗的第一个字,把“清主安康”这四个字镶到了窟窿里。我之前也曾这样想过,只不过这个答案太简单了,简单到我没法相信它是真的。

以前我曾说过,我对正统的仕途经文很是厌烦,但对一些稀奇古怪的题材却异常感兴趣。拿藏头诗来说,我十三四岁的时候,经常在学堂里和小玩伴们当游戏来做,输了便要请对方喝豆汁儿。其实大多数的人,对于藏头诗有一个很大的误解,以为顺次把每句的第一个摘下,然后重组一个句子,便破解了其中的奥秘,其实真正的藏头诗比这要深奥得多。采摘文章首字的“藏头诗”应该叫做“嵌字诗”才对。真正的藏头诗要把每句的头字,藏于下句的尾字之中。特殊的,第一句的首字,要藏在最后一句的末字里。

历史上最早的藏头诗应数白居易的《游紫霄宫》,其原诗如下:

水洗尘埃道未甞,甘于名利两相忘。

心怀六洞丹霞客,口诵三清紫府章。

十里采莲歌达旦,一轮明月桂飘香。

日高公子还相觅,见得山中好酒浆。

粗略读来,这只是一首普通的押韵古诗,但你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句的首字,都是前一句末字的偏旁部首。难怪后人尊白文公为一代诗圣,他对文字信手拈来的功底儿果然不是凡人能比的。

这藏头的古诗也只是诸多变体诗歌的一种:竖斜嵌字诗,即竖着读和斜着读都能成句的特殊诗体。

清平福明世

主灭朝臣庸

安然观明月

康宁方为王

竖着读是“清主安康”,而斜着读却是“清灭明王”,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石盒,乃至这个石洞,应该是清朝尚未入关之前所建,属于只有朝廷内部才知道的秘密建筑。我围着石盒又转了几圈儿,觉得自己的估计没有错误,就伸手把“灭”、“明”、“王”三个字,替换了之前的“主”、“安”、“康”,当最后一个字模嵌到窟窿里时,靠里面的石墙开始旋转,一道暗门闪现在我的眼前。

暗门打开的一瞬间,石盒里不知又有什么机关被触动,被移走的石块儿立即回归了原位,看来是为了下一次的开启作准备。小宝儿被响声所惊醒,睁眼一看暗门已被打开,一时惊得嘴巴张得老大,我也没时间和他解释事情的经过,用尽全力半拖半抬把他拽进暗门。

暗门里头是一条狭长的通道,借着石屋的绿光可以看到,通道里人工雕琢的迹象非常明显,略微倾斜的上坡是由一级级的青条石所构成。左右两边的石壁狭窄而潮湿,伸手摸摸有种柔软滑腻的感觉,如果没猜错应该是苔藓。出口方向有一团微弱的橘红色光晕,目测一下大约有二十几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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