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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战》第三章 作战计划(3)

金融战 作者:赵亚赟


而“咱们一伙”犹太财团习惯安排人去投行或者基金。这些前高官不一定懂商科,但对研判政治局势和打听内幕消息是很擅长的。他们往往成绩不菲,赚钱很快,这对大家更有吸引力。这也是“咱们一伙”网络近年在政界比其他势力发展快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 = 商会

手下人的富贵组织上包了,奥巴马剩下来的事主要是应付各路支持力量。这可不是好干的活,当初为了当总统,只要能给自己大把的钞票和选票,要什么都答应。等当了总统了,人家就会拿着白条来要求兑现。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况且这些人的钱本来就不是好拿的,敢不听话就要你好看,不是“水门”就是“拉链门”。美国政府有很多总统就这么成了傀儡的。

美国总统处于这么尴尬的境地绝非偶然。拿句时髦的话来说,这是体制问题。美国政府的组织形式非驴非马,独此一家。一般来说,各国都有国家元首,另外还有政府首脑,但只有美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一个人。这听起来很像第三帝国的体制,元首希特勒兼任总统和总理。

不过美国这个总统没有那么大权力。其实美国政府最初就是个商会,美国本来就是大商人大地主建立的。他们没有管理经验,也不知道怎么建政府,就按照商会的形式搞了个稀奇古怪的政治制度。

当时欧洲各国的国家元首多为国王或皇帝,下面的政府有首相或总理,也有共和政体。国家元首的称号是“执政官”(Consul),一般有两三个执政官。拿破仑在法兰西共和国刚上台时就是作执政官。

而美国的总统只有一个,叫President。什么是President?商会会长或者公司老总,还有一些协会主席乃至大学校长都叫President!美国的各部部长也不叫minister,而叫Secretary,即秘书。商会里办理具体事的专职人员可不就是秘书吗?所以美国政府其实是个商会组织或者干脆是个公司。商会会长由大商人大地主们(理事)主导选出,带着一帮专职秘书给大家做事。

一开始的会长华盛顿、杰斐逊等人自己就是大商人大地主,等于是由理事出任会长。这样的人当会长比较容易占其他理事的便宜,大家就拼命削弱总统的权利。因此一开始美国政府的权利很小,对各州也没多大的控制力。可这样弱的联邦政府很难发挥多大作用,不能保障大家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理事们就开始找职业经理人。这样好控制,又容易出效益。因此总统其实是这些商会理事,或者说是公司股东找来打工的,自然要听理事会的。

美国政府逐渐公司化了,处理事情也就像公司那样,比较实际。不像很多旧大陆国家非要扩张领土,打仗动不动你死我活。美国政府一向有便宜就打,没便宜就撤,绝不为了面子死撑。 美国在朝鲜、越南乃至后来的索马里都是这样,这也保证了美国能不被战争拖垮。后来华尔街又发明了“金融战”这种新形式,这也是美国文化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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