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乌龙球(1)

寡头战争:谷歌战苹果 作者:吴中宝


2.乌龙球:乔布斯的移动广告之战

谷歌借AdSense挥师移动广告市场

众所周知,谷歌实际上是一个广告公司,其在互联网领域的核心商业模式是:借互联网搜索服务经营广告业务。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谷歌公司一直是个“只会一招儿”的企业,公司的大部分收入都来源于互联网搜索广告业务。

随着谷歌的不断壮大发展,资金实力日益雄厚,它已经不再满足单一的互联网搜索领域,它野心勃勃的想将自己的商业模式延伸到其他领域。

移动市场是谷歌拓展主营业务领域的首选。随着消费者越来越多地使用手机访问互联网、听数字音和玩视频游戏,移动市场已经成为技术公司的一个主要战场。毫无疑问,对谷歌公司而言,手机广告业务是其最大的增长契机。

野心勃勃的谷歌非常谨慎的试水这一市场,这位寡头巨人在面临未知市场时从来都是胆大心细。

2006年4月,谷歌在日本推出其首个移动文本广告服务。当用户通过他们的手机使用谷歌搜索时,一段长两行约18字的移动广告就会出现,而且它们可以被用来链接至移动或PC版的广告商网站。

谷歌与日本的两大移动运营商NTTDoCoMo的和KDDI达成协议,通过它们,谷歌搜索框会出现在日本约7100万的手机屏幕上。这两个移动运营上拥有84%的移动互联网市场份额。

同时,谷歌还与三星、LG等手机制造商签署了协议,深入推广这一业务。

经过一年的试水,市场反应证明:文本形式的移动广告大有前景的。

文本移动广告的成功,使谷歌对向移动广告领域的战略性扩张显得信息十足。2007年4月,谷歌移动供应部产品主管DeepNishar表示,“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的手机查找资料,我们正在寻求文本广告之外的盈利途径”。

谷歌深谙快鱼吃慢鱼的IT法则,在2007年的夏天,距Nishar的发言只有3各月的时间,谷歌就吹响了正式向移动广告领域进军的号角。谷歌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有义务找到新的和更好的方法让用户在移动中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并且为我们的合作伙伴提供新的收入机会。”这里所提及的新的和更好的方法就是指移动广告。并声称,移动广告将在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中国、印度等13个国家相继推出。

2007年9月18日,Google将它的AdSense赚钱机器捆绑到了移动应用市场。谷歌宣布AdSense广告平台在原有的内容广告和搜索广告功能基础上,增加新的AdSenseForMobile(AdSense移动广告)功能。通过新增功能,可以针对移动设备可以浏览的网站(如使用WML标记语言的网站)提供内容相关的广告,在帮助移动广告商将信息带给用户的同时,也帮助合作伙伴扩展赢利渠道。

谷歌终于在移动广告领域第一个抢滩登陆。

谷歌的抢滩行为给互联网巨头带来巨大压力,几乎不存在任何犹豫,雅虎和微软立刻随后推出自己的移动广告产品。

但当时的苹果似乎反应冷淡,没有听到这方面的任何声音。因为此时的苹果与谷歌还处于如胶似漆的热恋期,而且苹果的关注点视乎还在硬件上。

苹果真的无动于衷吗?

乔布斯的蛰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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