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柯瑞嘉:老牌中的王牌(1)

奥运中国 作者:张永恒


柯瑞嘉,国际体育产业巨头阿迪达斯2008奥运项目的主管。

面对北京奥运会蕴藏的无限商机,老牌体育用品跨国企业阿迪达斯怎会无动于衷?

目前,中国在各大品牌的战略当中已经成了重心。例如熟知运动行销的柯瑞嘉女士,随着阿迪达斯的奥运营销计划在中国的实施,出任了2008阿迪达斯奥运项目的主管。

这是全球运动行销精英们向北京进行战略大转移的一个信号。这些重量级人物统统都到了北京。奥美公关国际集团的决策者们相信,因为2008年夏季奥运会,奥运营销已经成为中国传播市场的新热点和新需求,尤其是北京,将是全球品牌市场的主战场之一。

阿迪达斯赞助奥运会的历史已近80年,1928年,阿姆斯特丹-阿迪达斯勒的运动鞋首次出现在奥运会的赛场上。这家对奥运营销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情结的体育用品厂商,正倾注其全部的热情和精力在北京2008奥运会上,并希望借助北京奥运会在中国这个全球最重要的市场上甩开其竞争对手,成为中国市场的第一体育品牌。在北京奥运会截至目前为止的11家合作伙伴级赞助商中,阿迪达斯是唯一的一家体育用品企业,因此阿迪达斯对于北京奥运会也有着与其他合作伙伴所不能比拟的热情和野心。阿迪达斯2008年奥林匹克项目总监柯瑞嘉女士在接受我的采访时说:“阿迪达斯的目标是通过赞助北京2008奥运会,成为中国市场的第一体育品牌。”

  2008 黄金之年

谁都知道,北京2008年奥运会蕴藏着无限商机。然而真正能把潜在的商机转化为现实利润的企业,却为数不多。因此体育用品制造商德国阿迪达斯公司在成为北京奥运会的合作伙伴以后,加快了在中国的奥运营销推广步伐。“北京奥运会将会是奥运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盛会。无论是从投入上,还是从参赛国家的数量来说都是最大型的。对阿迪达斯的品牌来说,将是一次难能可贵的展示机会。”柯瑞嘉坚定不移地认为。

柯瑞嘉负责的奥运市场部,就是伴随着阿迪达斯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而产生的。早在参与竞争成为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的时候,就有知情人士透露,阿迪达斯志在必得,不惜一切代价取得成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决心,柯瑞嘉介绍说,因为他们预计,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该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销售可望大幅度增加。而目前人们已经感觉到北京奥运会前的商机,在今后4年中,公司在亚洲的销售收入将达到20亿欧元。中国目前已是阿迪达斯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美国,但排在日本之前。

从阿迪达斯品牌成长的历史看,柯瑞嘉说,2008年将是阿迪达斯携手奥运的第80年,比其他很多品牌的奥运历史要长得多。从1928年,阿迪达斯的创立者阿迪·达斯勒为阿姆斯特丹奥运会选手制作第一件产品开始,阿迪达斯品牌就与奥运息息相关,奥运精神也就成为阿迪达斯品牌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从营销策略上来说,阿迪达斯目前积极参与整个奥运会在全中国乃至全球的市场推广。阿迪达斯作为一个体育品牌,柯瑞嘉认为要在北京奥运会上体现出最好的品牌价值。“我们品牌最核心的精神就是要为运动员提供最好的体育装备使之达到最佳的体育表现。”作为北京奥运会的合作伙伴,与其他合作伙伴不同的是,阿迪达斯本身就是一个体育品牌,柯瑞嘉称这种合作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合作”。阿迪达斯作为中国奥委会最关键的合作伙伴之一,2008年北京奥运会,阿迪达斯将向所有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和技术人员、裁判员提供服装及运动装备。从这个层次来说,阿迪达斯与北京奥运会的合作是更深的合作。

据悉,阿迪达斯与奥运会的合作将持续到2014年,柯瑞嘉告诉我:“这次合作将影响到阿迪达斯未来25年在体育市场的发展和表现。到目前为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雅典奥运会上,我们为比赛提供运动服装和运动装备。在我们看来,雅典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无论对设备提供者、赞助商、奥委会官员以及志愿者来说,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经历。这次活动的意义不仅在于阿迪达斯有幸参与了奥运赛事的组织工作,更重要的是让我们获得了奥运体验。而阿迪达斯在雅典奥运会上的表现,也令我们的品牌价值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和回报。我们为雅典奥运会的参赛队和运动员提供了几乎所有的服装和运动装备,同时也包括为裁判和志愿者提供了服装。”在企业品牌战略中,体育营销是体育文化、品牌文化与企业文化三者的融合,许多企业在对奥运会的赞助上尝到了“甜头”。如三星电子凭借对奥运会的赞助成为全球品牌价值上升最快的公司;可口可乐拥有全球38%的饮料消费份额,“奥运会指定饮料”的头衔更是功不可没。毫无疑问,阿迪达斯也将从北京2008年奥运会带来的热潮中掘金。阿迪达斯董事长赫伯特·海纳曾宣称,2004年阿迪达斯在中国的销售额是1亿欧元,而4年后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当年的销售目标是20亿欧元。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