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调查刑讯逼供(8)

监督札记 作者:唐成


4、调查结论由谁写

真相大白,违法违纪人员有三人,即派出所所长陈占坤、指导员余长江、外勤民警冯新国。

在县人民检察院案情分析会上,张德才提出由洪凯歌来写这个调查报告。

让客人做事,哪有这种待客之法?何况客人还是他的上级。

洪凯歌问顺川县人民检察院有多少人。

张德才说七八十人。

洪凯歌说七八十人找不出一个能写调查报告的人。

张德才脸刷地一下红了。不是没有人写,而是有苦衷,怕陈家山追究执笔人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执笔人就是刽子手。让洪凯歌充当“刽子手”用意很明显,他是市里人,陈家山拿他没有办法,这样既可以推卸责任,又对洪凯歌没有大碍。当然喽,是这样想却不能这样说,怕洪凯歌说他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碰硬,怕得罪领导。

还是被洪凯歌看出来了,当面训他——怕得罪人就不要当检察官。

话是重了一点,但是没有冤枉人。张德才想发火却不敢,毕竟自己是副县级检察官,而对方只是副科级检察官。没有办法,真理站在正义一边,只能笑脸相对,劝洪凯歌不要认真,说自己刚才所说的话是玩笑话。

“玩笑话,拿客人兼上级机关同事开玩笑,分明是怕得罪人……”洪凯歌跟他较起真来。

张德才不得不承认是怕得罪人。

既然承认错误,那么就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洪凯歌不再较真,只是要求对方在天亮前交出调查报告。

张德才说行。当下布置,调查报告由院办公室和法检科共同起草,由副检察长明华品统稿。

当晚,县人民检察院为洪凯歌和范少康大摆筵席,检察长、科长轮流跟洪凯歌敬酒。洪凯歌来者不拒,居然没有醉。

三个月之后,张德才打电话告诉洪凯歌,陈占坤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余长江、冯新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三人均被开除党籍、调离公安机关……洪凯歌问起陈家山的态度,张德才用“暴跳如雷”来形容。陈家山把张德才叫到办公室,质问他,是谁让检察院起诉陈占坤、余长江、冯新国,是谁给检察院这个权力的。问得非常幼稚,法律赋予检察院有这个权力,但是张德才不敢这样说,说了只会让陈家山更气。上策就是推卸“责任”,抑或诉苦。张德才说:“我也不想这样,但是市人民检察院盯得紧,不办他们三个市人民检察院就要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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