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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挟持”人质者对话(7)

监督札记 作者:唐成


陈昌光笑了笑,不好意思地把僵硬的右手松开,同时将左手的玻璃茶杯放在桌上,然后双手抱胸,说:“那好吧,我接受你的建议。”

是转机的表现。

洪凯歌说:“第一,关于你弟弟承包的事,在你母亲任局长期间,这个餐馆老是不赚反亏。你母亲为了扭转这种局势,按照上面的要求,决定将餐馆承包给私人去做。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承包给单位以外的人去做,一种是承包给单位内部困难职工去做。经研究决定,还是承包给单位内部困难职工去做。你弟弟知道这个情况后,觉得有利可图,就去找你母亲,你母亲就叫你弟弟找分管局长,也就是你面前的这位齐局长。齐局长感到为难,因为党组已经研究确定了人,就去找你母亲。你母亲却叫齐局长看着办。齐局长更为难,就去找其他几位副局长合计,最后改变原决定,把餐馆给你弟弟承包了。齐局长再去找你母亲汇报时,你母亲非常高兴,说你们同意我就同意。就这样,你弟弟便轻而易举地承包了这个餐馆。

“关于承包协议和强行回收餐馆的事。承包时广电局以办公室的名义同你弟弟签了一个承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承包期为十年,前两年不交管理费,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交两万。当时你弟弟满口答应,并在协议上签字。你母亲在位时你弟弟经营了五年,按规定从第三年开始应上缴管理费,但你弟弟以生意不好亏损为由,拒不上缴管理费。当时齐局长专门向你母亲报告过,你母亲装聋作哑不表态。为此,你弟弟有恃无恐,索性每年都不交。局里干部职工知道后非常气愤,但是敢怒不敢言。你母亲退休后,大家觉得机会来了,强烈要求收回餐馆,局领导集体班子研究,决定收回餐馆。但是,局领导班子还想给你弟弟一个机会,叫你弟弟把前三年未交的管理费补上,还可以继续承包。你弟弟却说,钱是不交的,餐馆是要承包的。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单位的餐馆怎么能给你白做呢?就这样,局领导班子正式决定把餐馆收回来。

“是的,这里有一个违反承包协议的问题,那不是广电局违反承包协议,而是你弟弟违反了承包协议在先。当时你弟弟有一个说法,就是生意不好有亏损。实际情况怎么样?这个你也应该清楚,可以说生意非常火爆,广电局来客、人大来客,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检法客人都冲着你父亲、母亲而来,如果说生意不好,那是睁着眼说瞎话。因此说,广电局不存在违反承包协议的事,强行收回是按承包协议办事。

“陈昌光你是一个明事理的人,如果你是广电局的领导,这个事你应当怎么公道?刚才所说的这些,也是你弟弟承包餐馆的全部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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