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讨债(1)

监督札记 作者:唐成


曾几何时,开会发纪念品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没有纪念品就自己发。钱从何来?正在大家着急时,有人当起好汉,他愿意出钱为大家发纪念品。说此话的人不是企业老板,而是南江市市长陈家辉。不过他身上没有那么多现钱,先请市人大垫付,散会后他打款到市人大账上。好,众人给他鼓掌致谢。会议结束,与会人员人手一份纪念品。事情一晃几个月过去,市人大不见陈家辉打款进来。无奈之下,市人大秘书长只得派副秘书长级的人物上门催讨,不料都是空手而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气得咬牙切齿,指派洪凯歌出马讨要。没想到洪凯歌三言两语就把事情搞定……

1、代表要纪念品

1997年元月上旬,全省人代会在省城召开。聪江市代表团在审议人大和两院工作报告时,有代表提出发纪念品。

要求不过分,人大代表一年相聚一次,每次都有纪念品,都拿习惯了,没有总感觉缺点什么。当然不是贪小便宜,图个纪念价值。

也只有“两会”发纪念品,这是因为“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不少人是“大款”,为了提高企业知名度,当然也不排除有人摆阔显富或取悦代表、委员,将企业产品当礼品。特别是选举年,与会代表收到的礼品更多。为避免拉选票嫌疑,会务组规定每份礼品不能超过200元。于是许多礼品都是一些小玩意,如派克钢笔、电子手表、茶杯、手提包、土特产等,加起来也不到一千元。

没想到送礼也跟风,往年礼品扎堆,今年鬼毛都没有一根,大家不免有些“失落感”。不能空手回家,得有个礼物送老婆。既然没有人派,那么自己想办法,于是便有了这个动议。

代表团团长、市委书记赵乾坤与代表团副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玉炎商量,同意大家的要求。不过不能厚此薄彼,“两会”一起开,既然人大代表有礼品,那么政协委员也应该一样。就这么定了,购买礼品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品先同志牵头负责。

张品先说,购买纪念品大概需要两万元左右,从家里带来的资金不够。

不等张品先把话讲完,有位代表主动站出来,说购买纪念品的钱由他来出,请秘书长先垫付,等会议结束后他把钱送到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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