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给你的财富穿上衣服(5)

理财有道(升级版) 作者:刘彦斌


(六)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以下5种:

1.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2.暂保单。暂保单是保险人出具正式保险单之前,向投保人出具的临时性保险证明。

3.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

4.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与保险单相同的效力,但是在条款的列举上较为简单,保险凭证也被称为小保单。

5.批单。批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书面证明文件。批单一经签发,就自动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1.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者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人身保险的特点。

人身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保险标的不可估价。人的身体和寿命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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