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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变迁

资本大时代 作者:上海证券报社


李剑锋 钱晓涵 屈红燕

20年前,股市是一个“搞不好可以关掉”的试验品,第一代“股民”在很多人眼中还是群“不务正业、好逸恶劳”的人。20年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的字样,已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股票市场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

从短线投机到长线投资,从概念炒作到定量分析,从豪赌重组到价值投资……20年来,一批又一批的投资者踏上了证券投资之路,期望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努力,在股市中获取利润,改善生活。

经历了20年风雨洗礼的中国股市,有足够的底蕴和胸怀容纳多元化的投资理念;经历了20年风雨洗礼的中国投资人,正以更开放的心态面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

光明正大作投资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20年前,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炒股”还是一件名不正言不顺,羞于见人的事情。

不少第一代股民都有类似的记忆:上班时间,单位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证券营业大厅,当场揪出几个翘班炒股的职工,扣奖金、写检查、通报批评。被抓住的人垂头丧气,声称自己以后再也不炒股了,可过不了多久,趁领导不注意,又一头钻进了股市。

在当时,股民的形象通常被描绘成在交易大厅中双眼紧盯屏幕,夏天汗流浃背、冬天瑟瑟发抖都不自知的社会赌徒。以炒股为生的有钱人叫“大户”,普通人炒股叫 “散户”,替别人炒股的叫“操盘手”。无论是哪一种,都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务正业”、“好逸恶劳”、“投机倒把”的联想。

1993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其中第一条第3项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这种禁令一直到2001年才有所改变。当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将个人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种提法的出现意味着中国股市的投资价值终于得到了国家最高领导层的认可。

客观上讲,第一代股民投机“炒”股,与证券市场成立之初的特定历史环境是密不可分的。首先,中国股市建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承担着为生存艰难的国有企业融资输血的任务,在这种背景下,A股市场上的优质上市公司数量很少,价值投资基本无用武之地。其次,试验阶段的股市容量并不大,而大量积聚的资金追逐相对稀缺的存量股票,导致所有上市公司估值都严重偏高,股市频频出现的暴涨暴跌,也为投机模式提供了生存空间。

如果说第一代股民是在“无奈地投机”,那么随着A股市场的逐渐发展,越来越多质地优良的公司登陆股市,给价值投资带来了可能。1995年,时任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商学院教授的孙涤先生在《上海证券报》“财经闲话”专栏撰写系列文章,开始向中国投资者介绍格雷厄姆和巴菲特的思想。

现任深圳东方港湾投资公司总经理的但斌,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逐渐由技术分析转向价值投资的,在之后的数年中,他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投资体系。2003年以每股5元的价格买入万科、以每股23元的价格买入贵州茅台、以每股12元的价格买入烟台万华、9元买入招商银行,持续买入和持有,让他至今获益丰厚。但斌称“我认识很多人,就是靠投资一只绩优股并长期持有,实现了财务自由。”

股市建立20年,类似万科、茅台、招行这样业绩出色、稳定分红的上市公司还有很多,它们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过程中厚积薄发,做大做强,正是由于优质上市公司的不断增加,才使中国股市从投机为主向价值投资的转变成为可能。如今,股市不再是一个零和,甚至是负和博弈的市场,市场的利润归根结底来自国民经济增长的成果,来自上市公司实实在在的业绩。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意味着投资理财获得了明确地肯定和鼓励,从存款保值到投资生财,中国人的理财观念出现了空前的变革。

对此,作为十七大代表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财产性收入必然涉及各种投资,除了实业投资外,还包括投资金融产品,涵盖了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资本市场是涉及投资金融领域最直接、最广泛的场所,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增加创造财富的机会,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使广大投资者公平、公正地共享经济增长的好处。”中国投资者,终于可以理直气壮、放心大胆地在中国证券市场上赚取着阳光下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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