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最后的世族(3)

浩荡两千年 作者:吴晓波


从王莽为“五均六筦”所下达的诏书看,他对专营政策的理解是非常到位的。他说,政府要管制的都是一些人民日常必需,虽然价格很高也一定要购买的商品,也就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性产业”,这些产业国营化之后,就可以达到“齐众庶,抑兼并”的目的。胡寄窗评论说:“在王莽以前,倡议经济管制的如管仲与桑弘羊,对管制政策的必要性都不如王莽讲得透彻。”不过,后世的人们也都知道,所有推行计划经济的人无不以“均贫富”和实现社会公正为口号,而实际上都是为了加强集权以及扩充财政收入。

与汉武帝时期的国营化政策相比,王莽的政策推出密度太大,计划色彩甚至更加浓重。比如,在零售物价的管制上,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汉书·食货志》记载,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对各种商品进行分类定价,同一种商品以品质的不同分成上、中、下三等,然后才允许商贾拿到市集上去销售。这无异于用计划之手完全地代替了市场的功能。

此外,王莽也仿效汉武帝的做法,任用一批商人来经营“五均六筦”。他任命京城最出名的巨商王孙卿为主管市场的京师市师、汉司东市令,任命洛阳城里有“十千万”资产的富商张长叔、薛子仲为纳言士,在各地设置专营事务的官吏时,大多用的是当地的商人,让他们当交易丞、钱府丞等。由于缺乏铁腕的监督机制,这些穿着官服的商贾乘机与行政官员沆瀣一气,虚设账簿,掏空国库,大肆牟取私利,最终的结局是,官府的钱库没有充实多少,却弄得天下百姓苦不堪言。

在税赋政策上,王莽也采用了臭名昭著的算缗之法,他宣布征收个人所得税,所有从事工商业者,无论是养蚕的妇人还是缝补匠、算命看相的,都要向所在地的县官自报所得,按十分之一的税率缴纳税金,有敢不报者或自报不实者,全部没收所得,并罚在官府做工一年。这一政策如何落实,史书不载,估计又是为某些官吏敲诈民间创造了无数的机会。

在“五均六筦”政策中,有一条是铸钱国营化。在这一项改革上,充分展现出王莽改制的混乱和随意性。

西汉自武帝以来,百余年间,一直通行五铢钱。王莽第一次改变币制是在登基前一年,即公元7年的5月,他以周钱为蓝本,增铸货币,新币分三种,各值五千钱、五百钱和五十钱,是为“大钱”。当时,国内已经呈现通货膨胀的苗头,新币的名义价值远远高于旧币五铢钱,于是民间私铸之风大起,王莽下令禁止列侯以下私藏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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