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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募资:从“就差钱”到“不差钱”(7)

我的PE观 作者:陈玮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随着更多专业LP出现并成为本土FOF投资实践的先行者,PE的募资方式又进入了新的演变阶段。2008年《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后,苏州、北京、重庆等地相继设立了政府引导基金,本土特色的政府主导型FOF开始起程。而社保基金作为国内规模最大也最具专业水平的FOF,也开始对一些PE基金进行投资。FOF一般资金实力雄厚,并且资金期限长,是PE优质的LP资源。更重要的是,FOF长期跟踪GP的发展,对GP的了解比较深入,容易与GP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并帮助GP成长。专业LP尤其是FOF的发展,对PE的募资将有深远的影响。

除专业LP之外,一批因获得PE投资而成长起来的企业家此时也开始反哺PE,成为帮助过他们的GP的LP。

对PE而言,募资比投资更重要,更注重保密,因此,关于PE资金来源和募集方式的信息披露就非常少,但在实践中,我们仍可以感受到PE募资方式不断丰富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几年前募资时,GP与LP争论的焦点可能还在于公章谁来管、投资如何决策、钱怎么动用等基本问题,而现在可能更多的是讨论基金的理念特点、投资方向、管理团队的稳定等问题,二者实现了更好的对接。

募资方式的丰富,既是PE发展的结果,也成为PE发展的推动力量。据投资中国网统计,2009年,国内募集完成人民币基金95只,占募集总数的76%;资金规模达亿美元,占募资总额的,人民币基金从规模和数量首次全面赶超外资基金。本土基金从“就差钱”到“不差钱”,不仅反映了LP对国内PE发展前景的判断,也与募资方式的丰富有很大的关系。

跟着GP走:PE募资的中心转移

PE募资的变化,不仅体现在募资方式的变化上,也体现在GP与LP的地位变化上。

2005年以前,国内的GP、LP角色重叠。2005年后,借鉴国际模式,GP和LP的权利义务逐渐明确,但并不成熟。在2007年我国《合伙企业法》修订后,有限合伙制成为PE的主流组织形式,GP和LP的专业分工才有了更为明确的法律基础,PE真正开始按照基金管理的模式运营。在GP、LP角色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募资越来越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而PE行业也由之前的LP稀缺逐步转化为优秀的GP稀缺,从而出现了资金跟着GP走、GP尤其是优秀GP成为募资中心的新现象。随着资金对优秀GP的持续追逐,未来PE行业还将呈现新的变化:

一是美元GP的人民币化,人民币GP的美元化,将使基金管理能力更强的优秀GP有机会管理更多跨区域、多币种的基金。最近几年,红杉资本、IDG、德同资本、赛富投资等众多管理美元基金的GP开始募集并管理人民币基金,而从2010年开始,本土GP管理美元基金也逐步成为现实。一直探索国际化道路的深圳创新投,已经与外方一起管理了几只美元基金。最近,国内也有几家机构在洽谈募集管理纯粹的美元基金;众多美元LP也频频进入国内,寻找优秀的人民币GP。

二是本土LP向FOF化发展,FOF将逐渐成为国内LP的主流。社保基金作为国内最大的FOF,已从试水PE发展到逐步加大投资力度;政府引导基金未来也将逐步从政府主导型过渡到商业型的FOF模式;而国内民间投资人也将跻身FOF的大潮。据了解,诺亚财富已经开始着手募集设立国内第一家民营F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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