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双重革命(11)

罗斯柴尔德家族(上) 作者:(英)尼尔·弗格森


最沉重的打击出现在1810年10月,地点是法兰克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这天到来时,当年8月5日通过的特里阿农法令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放松了对进口的限制,允许进口所谓的“殖民地物品”。但是,大多数法兰克福公司继续着走私行为,部分原因是为了逃避按照新法规征收的沉重的进口税,部分原因是可以继续买卖英国货。比如,迈耶·阿姆谢尔仅在1810年7月就收到了不少于7船的英国货物,总价超过了4.5万英镑。10月14日,枫丹白露诏令公布,下令没收所有走私进入法国控制地区的英国以及殖民地货物。当时法国两支步兵部队占领着法兰克福,根据一个名叫蒂亚尔的间谍的密报,法兰克福234家公司遭到了突然搜查。迈耶·阿姆谢尔被发现手头拥有价值6万古尔登的违禁品,其中一半是靛青,可能是内森运来的。于是,迈耶·阿姆谢尔不仅要补缴特里阿农法令要求征收的赋税(迈耶·阿姆谢尔花费近2万法郎),而且所有被扣押的货物—总价在10万古尔登左右—全部被公开烧毁。正如一个观察家报告的那样:“形势的混乱程度已经超出了语言所能描述的范围。”尽管迈耶·阿姆谢尔相对容易地从这一事件中脱身—贝特曼家族支付的罚款超过36万法郎—但是,这场危机仍旧是个分水岭。在这之后,这类商品贸易在罗斯柴尔德家族生意中的地位日益下降。

对内森而言,这种转变在1806年10月就已经开始,当时他娶了汉娜为妻,她父亲是伦敦一个成功商人莱维·巴伦特·科恩。这桩婚姻不仅增加了内森的资金—除了妻子的嫁妆3 238英镑,他从自己的父亲那里也得到了厚重的一笔资金;同时也让他成为伦敦犹太社区中最杰出人物的一个合作伙伴。1807年,内森携手科恩完成了大部分走私业务,与他之前的合作伙伴林德斯科普夫一样,科恩也鼓励女婿拓宽向欧洲大陆出口的货物范畴,除了英国纺织品,也要出口印度和波罗的海国家的产品。但是,这仅仅是一块迈向成功的基石,此时,内森已经下定决心成为全职银行家。在曼彻斯特朋友的眼里,内森早在1808年就已经在这方面有所成就,尽管当时他在伦敦还不太为人所知,那年夏天他才在伦敦住了下来(圣海伦斯街12号)。尽管内森在伦敦最早的账本显示,他最迟在1810年就开始做银行业务,但是从曼彻斯特迁移业务的进程却要晚得多,直到1811年7月初,他才正式宣布:

之前以内森·迈耶·罗斯柴尔德以及“罗斯柴尔德兄弟公司”名义在曼彻斯特进行的业务,从今天开始将停止,任何与该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需将他们要求付款的指令发送到伦敦圣斯威斯兰大街纽考特2号,N·M·罗斯柴尔德会计部。

内森自离开犹太街后,在前行的路上已走了很远的一段旅程,尽管离开局促的住所以及以“犹太母猪”为标志的歧视仅仅12年,但内森·罗斯柴尔德在一个再好不过的日子里获得了他在伦敦的新住址。

那个老人家……给我们带来了财富。

卡尔·罗斯柴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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