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流通产业
考点二十 产业与产业分类
1.产业的概念
产业是指由提供相近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或相关价值链上活动的企业所构成的企业集合。
2.产业分类
在产业的多种分类中,国际上通用的、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一种产业分类是将社会经济部门划分为三次产业,我国也采用了这种三分法。
三次产业分类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经济学家阿·费希尔(A.Fisher)首先提出的。费希尔的思想由另一位英国经济学家柯林·克拉克(Colin Clack)在20世纪40年代进一步发展,使产业三分法开始为越来越多的经济界人土所接受,并从50年代后期逐步在许多国家经济统计中被广泛采用。
三次产业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产业产品的性质和生产过程的特征进行的。
(1)三次产业分类法
依据产业的关联性和递进性原理,可以将产业划分为第一次产业、第二次产业和第三次产业。第一次产业包括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猎狩业等,可以理解为指广义的农业,第二次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煤气、电力、供水等工业部门),可以理解为是指广义的工业;第三次产业包括商业、金融及保险业、运输业、服务业、公务、其他公益事业和其他各项事业,可以理解为指广义的服务业。
(2)我国对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次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第二次产业:工业和建筑业,其中的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煤气的制造和供应业;第三次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次产业之外的其他各业,再分为两大部分和四个层次。两大部分是指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四个层次包括:①流通业;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③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各个行业部门;④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行业部门。